子夏易传·卷五·巽下乾上
姤,女壯,勿用取女。彖曰:姤,遇也。柔遇剛也。勿用取女,不可與長也。天地相遇,品物咸章也。剛遇中正,天下大行也。姤之時義大矣哉。
陽也,君人之道也,正之恒也。而陰來代之,衆以求之,其道遇也。陰之賊也。遇而合之,仕无正也。女之壯也,非人倫之道,不足以娶之。事无恒,不足以為用。夫易无窮也。陽不能獨化,化不可以无遇,故遇而後成。初茍而終固,即遂其生,化之大焉。且物无大也,无細也。其得之大遇也。待於外之來也,豈已之由乎。其在於遇人,大吉。則乾陽也,巽陰也,有天地相遇之道焉。天地遇而萬物章也,剛得中正而能擇其柔,聖人遇於大位也。則其道大行,君子遇於時,輔聖人之功而天下治也。品物得遇而其道乃通始,微而終著也。
象曰:天下有風,姤。后以施命誥四方。
人之治者,火承上之風,能君天下者,得天下之治也。施命告四方,人承其命,咸得其遇也。
初六,繫于金柅,貞吉。有攸往,見凶。羸豕孚蹢躅。象曰:繫于金柅,柔道牽也。
陰之為道,冝牽於陽。而守其正,保其吉也。君子隨遇而往,无永正,何以終乎,凶其冝也。无異於牝豕從豭,遇无信蹢躅而已。非久之道也。
九二,包有魚,无咎。不利賔。象曰:包有魚,義不及賔也。
陰者,身之資也。魚非食之珍者。初非陰之正者,卦无陰,亦衆之所向也。已得之而供其求,衆失之,未足深吝,故獲之无咎。得其中者也。畜非正之物,懼人之見,其義豈及於賔哉。
九三,臀无膚,其行次且,厲无大咎。象曰:其行次且,行未牽也。
求初之,合二已,得矣,胡獲焉。坐而不安,行而不正,牽繫其柔而未得也。以其不獲也。而止於位,故免於爭競之患雖,危而无大咎也。
九四,包无魚,起凶。象曰:无魚之凶,逺民也。
无位之陰,遇斯獲矣,二有之也。應何為乎起已求,遇之凶之道也。
九五,以杞包瓜,含章,有隕自天。象曰:九五含章,中正也。有隕自天,志不舎命也。
无中正之徳者,皆无魚以至於悔也。至五徳博而位尊,謀其道不思其欲,故食杞匏瓜而已。夫以剛正之體,含章明之徳,志在行道不舎敎令,如天降之也。莫不咸賴矣,所謂剛遇中正而天下大行也。
上九,姤其角,吝,无咎。象曰:姤其角,上窮。吝也。
已過體矣,何所遇乎,姤於角也。以是求遇,可惜者也。不至於爭,无吝已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