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纪·宋纪九十
续资治通鉴
丁未,辽主如黑岭。
戊申,三省检会正月一日赦书,“应元祐党人不以存亡及在籍,可特与叙官。”勘会前任宰臣、执政官见存人韩忠彦、苏辙、安焘,身亡人文彦博、吕公著、吕大防、刘挚、曾布、章惇、梁焘、王岩叟、李清臣、范纯礼、黄履。诏见存人与复一官,文彦博等亦各追复有差。
秋,七月,庚戌,罢建僖祖殿室。
乙卯,以婉容王氏为贤妃。
戊辰,辽主以雨罢猎。
志·卷六十四
宋史
六年八月,三省、枢密院言:"六礼,命使纳采、问名、纳吉、纳成、告期,差执政官摄太..........年长,中宫未建,历选诸臣之家,以故侍卫亲军马军都虞候、赠太尉孟元孙女为皇后。"制诏:"六礼,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大防摄太尉,充奉迎使,同知枢密院事韩忠彦摄司徒副之;尚书左丞苏颂摄太尉,充发册使,签书枢密院事王岩叟摄司徒副之;尚书左丞苏辙摄..........
志·卷七十一
元祐中,宰臣吕大防言:"昨垂帘听政,惟许台谏以二人同对,故不正之言无得以入。今陛下初见群臣,请对者必众。既人人得进,则善恶相杂,故于采纳尤难。"帝曰:"人君以纳谏为上,然邪正则不可不辨。"遂诏上殿班当直牒及帅臣、国信使..........
志·卷一百五十三
绍圣间,章惇、蔡卞用事,既再追贬吕公著、司马光,及谪吕大防等岭外,意犹未快,仍用黄履疏高士京状追贬王珪,皆诬以"图危上躬",其言浸及宣仁,上颇惑之。最后,起同文馆狱,将悉诛元祐旧臣。时太府寺主簿蔡渭奏:"臣叔父硕,尝于邢恕处见文及甫元祐中所寄恕书,具述奸臣大..........
列传·卷一百一十
哲宗亲政,召为右正言、左司谏。商英积憾元祐大臣不用己,极力攻之,上疏曰:"先帝盛德大业,跨绝今古,而司马光、吕公著、刘挚、吕大防援引朋俦,敢行讥议。凡详定局之所建明,中书之所勘当,户部之所行遣,百官之所论列,词臣之所作命,无非指擿抉扬,鄙薄嗤笑,翦除陛下羽翼于内,击逐股肱于外,天下之势,岌岌殆矣。今天青日明,诛赏未正,愿下禁省..........
列传·卷一百一十五
列传·卷一百四十八
淳熙十四年,将有事于明堂,诏议升配,袤主绍兴孙近、陈公辅之说,谓:"方在几筵,不可配帝,且历举郊岁在丧服中者凡四,惟元祐明堂用吕大防请,升配神考,时去大祥止百余日,且祖宗悉用以日易月之制,故升侑无嫌。今陛下行三年之丧,高宗虽已祔庙,百官犹未吉服,讵可近违绍兴而远法元祐升侑之礼?请俟丧毕议之。"诏可。
孝宗尝论人才,袤奏曰:"..........
列传·卷二百零七
靖康元年,宰相唐恪荐由诚刚正有家法,宜任台臣。召至京师,与恪议不合,且忧其蓄缩不足以济时艰,力辞求退。差知袭庆府,未及出..........
列传·卷一百二十九
明史
卷四·议罪
折狱龟鉴
96、胡向科杖胡向少卿,初为袁州司理参军。有人窃食,而主者击杀之,郡论以死。向争之曰:“法当杖。”郡将不听。至请于朝,乃如向议。见吕大防丞相所撰墓志。 按:此以名分言之,则被击者窃食之盗也,击之者典食之主也;以情理言之,则与凡人相殴击异矣。登时击杀,罪不至死也。然须击者本无杀意,邂逅致死,乃坐杖罪。或用刃,或绝时,或残毁,则是意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