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以来,及今三年,有司之论纷然未决,盖由不议其本而争其末也。窃惟乐者,和气也。发和气者,
声音也。
声音之生,生于无形,故古人以有形之物传其法,俾后人参考之,然后无形之
声音得而和气可道也。有形者,秬黍也,律也,尺也,龠也,鬴也,斛也,算数也,权衡也,钟也,磬..........,此磬之非是,十也。
前此者,皆有形之物也,可见者也。使其一不合,则未可以为法,况十者之皆相戾乎?臣固知其无形之声音不可得而和也。请以臣章下有司,问黍之二米与一米孰是?律之空径三分与三分四厘六毫孰是?律之起尺与尺之起律孰是?龠之圆制与方制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