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试,附省试院兮两场,非取士之岁,附吏部铨院,不限人数,以文理优长为合格。”
诏资政殿学士、提举亳州明道观郑亿年赴行在奏事。
时签书枢密院事何铸等使还,宗弼因索亿年及张中孚与杜充、字文虚中、张孝纯、王进家属,且送前观文殿学士、东京留守孟庚、徽猷阁待制、前知陈州李正文、右迪功郎、前开封府推官毕良使还行在。正文,即正民也,避金主讳,改焉。
己未,言者论夔路有杀人祭鬼之事,请严禁之。帝谓宰执曰..........
..........宽已有行遣,而鼎为诛首,置之不问,则鼎与其党转相惑乱,决无安静之理,非宗庙社稷之福也。”壬申,秦桧进呈,帝曰:“司迁之远地,使其门生故吏知不复用,庶无窥伺之谋。”于是移吉阳军安置。
癸酉,金行台左丞相张孝纯卒。
冬,十月,庚辰,诏昌化、万安、吉阳依旧为军,置守臣,还属县。
壬辰,金立借贷饥民酬赏格。
庚子,诏:“州县文臣初至官,诣学祗谒先圣,乃许视事。”用左奉议郎罗长源请也。长源言:“士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