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卷九十九
清史稿
二十四年,诏设矿务铁路总局於京师,以王文韶、张荫桓主之。奏定章程二十二,准华商办矿,假贷洋款,及华洋合股,设立公司。自是江西萍乡煤矿则借德款,湖北大冶铁矿则借日本款,浙江宝昌公司则借义款,直隶临城煤矿则借比款。当其议定合同,於抵押息金外,辄须延聘矿师..........
志·卷一百二十四
志·卷一百六十
列传·卷二百五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