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巳,诏:“置官田所,以刘良贵提领,通判陈訔为检阅,副之。”
良贵请下都省,严立赏罚,究归并之弊。给事中徐经孙条具其害,似道讽御史舒有开劾罢之。经孙尝举陈茂濂,至是为以公田官,分司嘉兴,闻经孙去国,曰:“我不可以负徐公。”.....
浙西安抚魏克愚言:“取四路民田,立限回买,所以免和籴而益邦储。议者非不自以为公忠,然未见其利而适见其害。徐经孙所奏江西买田之弊甚详,若浙西之弊,则见有甚于彼者。。”因历述为害者八事,疏奏,不省。
未几,帝手诏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