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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纪·元纪十六

续资治通鉴

..........为半分,岁终积至八分者为高等。礼部、集贤岁选六人以贡,三年不通一经者,黜之。帝从其议,自是人人励志,多文学之士。

  特们德尔专政,一日,召刑曹官属问曰:“西僧讼某之罪,何以久弗治?”众莫敢对。刑部侍郎曹伯启从容言曰:“事在赦前。”竟莫能夺其议。宛平尹盗官钱,特们德尔欲并诛守者,伯户执不可,杖遣之。伯启,砀山人也。

  ◎延祐二年

  春,正月,戊午,赈怀孟、卫辉饥。

  丙寅,霖雨坏浑河堤堰,没民田,发..........

元纪·元纪十七

续资治通鉴

..........之民得遂其生,而汴城亦可恃以无患。”诏都水监与汴梁路分监修治。以二月兴工,至三月而毕。

  以真定路总管曹伯启为司农丞,命至江浙议盐法。伯启既至,罢检校官,置六仓于浙东、西,设运盐官;输运有期,出纳有次,船户、仓吏资卖漏失..........百两,银百五十两,书金字《藏经》。

  乙酉,御史台言诸司近侍隔越中书闻奏者,请如旧制论罪,从之。

  曹伯启擢南台治书侍御史,上言:“扬清激浊,属在台宪。诸被枉赴诉者,实则直之,妄则加论可也。今诉冤一切不问,岂风纪定制乎!”伯启..........

元纪·元纪十九

续资治通鉴

..........由臣等失职,不能燮理。”帝曰:“朕在位三载,于兆姓万物,岂无乘戾之事!卿等宜与百官议,有便民利物者,朕即行之。”

  拜珠患法制不一,有司无所守,请详定旧典以为通制。于是命枢密副使完颜纳坦、集贤学士侍御史曹伯启纂集累朝格例而损益之。书成,辛巳,奏上,凡二千五百三十九条,名曰《大元通制》,颁行天下。伯启言:“五刑者,刑异五等。今黥、杖、徒役于千里之外,百无一生还者,是一人身备五刑,非五刑各底于人也,法当改易。”丞..........

本纪·卷二十八

元史

..........捕之。丁巳,定封赠官等秩。辛酉,禁故杀子孙诬平民者。增置兵部尚书一员。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赵世延,为其弟讼不法事,系狱待对,其弟逃去,诏出之。仍著为令:逃者百日不出,则释待对者。命枢密副使完颜纳丹、侍御史曹伯启、也可紥鲁忽赤不颜、集贤学士钦察、翰林直学士曹元用,听读仁宗时纂集累朝格例。敕:“常调官外不次铨用者,但升以职,勿升其阶。”

  二月癸亥朔,作上都华严寺、八思巴帝师寺及拜住第,役军六千二百人。定军官袭..........

列传·卷六十三

元史

  曹伯启

  曹伯启,字士开,济宁砀山人。弱冠,从东平李谦游,笃于问学。至元中,历仕为兰溪主簿,尉获盗三十,械徇诸市,伯启以无左验,未之信;俄得真盗,尉以是黜。累迁常州路推官,豪民黄甲,恃财杀人,赂佃客诬伏,伯启谳得其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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