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卷一百六十一
宋史
《毛钦一集》三十卷
《梁肃集》二十卷
《李翰集》一卷
《孟浩然诗》三卷《王昌龄集》十卷
《崔颢诗》一卷
《庐象诗》一卷
《李適诗》一卷
《陶翰诗》一卷
《皇甫曾诗》一卷
《皇甫冉集》二卷
《严维诗》一卷
《祖咏诗》一卷
《丘为诗》一卷
《常建诗》一卷......
服章部·卷十二
太平御览
《唐书》曰:玄宗时,御史大夫李適之秦,每大礼,六品官并服朱衣。自是以下,许通着袴褶,如有惨故,不合着朱衣袴褶者,听不入,自馀应而不着者,请夺俸以惩不恪。
《西河记》曰:西河无蚕桑,妇女以外国异色锦为袴褶。
《魏百官名》曰..........
饮食部·卷二
又曰:李適之雅好宾友,饮酒一斗不乱。夜则宴赏,昼决公务,廷无留事。
《管子》曰:桓公饮管仲酒,仲弃其半。公问其故,对曰:"臣闻酒入舌出,舌出言失,言失身弃。臣弃身不知弃酒。"桓公笑焉。
《晏子》曰:..........
妖异部·卷一
《易洞林》曰:吴兴太守袁玄瑛当之官,卜卦吉凶,曰:"至官,当有赤蛇为妖,不可杀。"至,果有赤蛇在铜虎符石函上翊,玄瑛擿杀之。其后果为贼徐馥所害。
《唐明皇杂录》曰:李適之既贵且豪,常列鼎於前,以具膳馐。一旦,庭中鼎跃出相斗。家僮告適之,適之乃往,以其所引酒自誓,而斗亦不解。鼎耳及足皆落。明日,適之罢知政事,俄为李林甫所陷,贬宜春太守而终。
又曰:李林甫宅屡有妖..........
卷二十四
通典
卷七十四
大唐贞观二十年,有司言:"按史记,正月诸侯王朝贺凡四见,留长安不过二十日。今请每春二王入朝,礼毕还藩。"从之。至二十二年十月,令百僚朔望服葱褶以朝。
开元二十五年十一月,御史大夫李適之奏:"每至冬正,及缘大礼应朝参官,并六品清官,并服朱衣;馀六品以下官,许通著葱褶。如有惨故,准式不合著朱衣葱褶者,其日听不入朝。自馀应合著而不著者,请夺一月俸,以惩不恪。"制曰"可"。
天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