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枢密院事。
辛巳,诏:“免进《钦宗日历》,送国史院修纂《实录》。
甲申,以叶容为尚书左仆射,魏杞为右仆射,并平章事;蒋芾参知政事,陈俊卿同知枢密院事兼参知政事。
容首荐汪应辰、王十朋、林光朝等可备执政、侍从、台谏,帝嘉纳之。又言自古明君用人,使贤,使愚,使奸,使贪,惟去太甚,帝曰:“固然。虞有禹、皋,亦有共、欢,周有旦、奭,亦有管、蔡,在用不用。”容曰:“诚如圣谕。但今日在朝虽未见共、欢,然..........
..........。大赦。
冬,十月,壬午,主管官告院庄同孙进《洪范五事箴》。帝曰:“五事当于敬字上用工夫。”读至《思箴》,帝曰:“五事以思为本。”
十一月,乙未,郑清之乞归田,诏不许。
壬寅,诏:“更夺林光谦三秩,徙居衡州;夺袁立孺、宣璧、王至一秩,刘棫、施逢辰、刘附两秩。”以监察御史江万里言其贪职及依凭权门也。
甲辰,范钟请老,不许。
以礼部尚书陈韡为端明殿学士、同签书枢密院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