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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子部

书目答问

..........司刻本。)

  《农桑易知录》三卷。(郑之任。乾隆六年刻本。)

  《康济录》六卷。(倪国连。通行本,武昌局本。)

  《荒政丛书》十卷。(俞森。守山阁本,金壶本。)

  《荒政辅要》九卷。(汪志伊。嘉庆十一年刻本。)

  附《泰西水法》六卷。(明熊三拔。互见算法内。)

  ──右农家医家第六(录初唐以前者。唐后方书,须专门经验定其是非,不录。)

  《素问》王冰注二十四卷。(明仿刻宋高保衡等..........

本纪·卷十六

清史稿

..........抚。庚申,起刘权之为左都御史。癸亥,上还京。

  冬十月丁丑,德楞泰奏剿平洋县叛兵。甲申,以全保为陕甘总督,汪志伊为湖广总督,曹振镛为工部尚书。丁亥,以温承惠为直隶总督。起阮元署福建巡抚,以病辞。调张师诚为福建巡抚,金光悌为江西巡..........裕督办。

  八月戊戌,上行围。壬子,以皂保为蒙古都统。设广东水师提督,阳江镇水师总兵。

  九月己未,以汪志伊为闽浙总督,马慧裕为湖广总督,恭阿拉为工部尚书。甲子,永定河漫口合龙。己巳,上还京。乙亥,增南河稭料价银。

  冬..........

志·卷一百二十九

清史稿

..........,伊犁将军松筠言:“伊犁土田肥润,可耕之地甚多,向因乏水,今拟设法疏渠引泉,以资汲灌。应请广益耕屯,以裕满兵生计,并借官款备办耕种器物。”如所请行。十一年,疏筑直隶千里长堤,及新旧格淀堤。十二年,湖广总督汪志伊言:“堤垸保卫田庐,关系紧要。汉阳等州县均有未涸田亩,未筑堤塍。应亟筹勘办,以兴水利而卫民田。”从之。十六年,以畿辅灾歉,命修筑任丘等州县长堤,并雄县叠道,以工代赈。十七年,濬武进孟渎河。挑阜宁救生河,太..........

志·卷一百四十六

清史稿

..........成编。

  《北新关志》十六卷。许梦闳撰。

  《粤海关志》三十卷。豫堃编。

  《荒政丛书》十卷,《附录》二卷。俞森撰。

  《救荒备览》四卷。劳潼撰。

  《荒政辑要》十卷。汪志伊撰。

  《康济录》六卷。倪国琏撰。

  《筹济编》三十二卷。杨景仁撰。

  《捕蝗考》一卷。陈芳生撰。

  《捕蝗汇编》一卷。陈仅撰。

  《伐蛟说》一卷。魏廷珍撰。

............

志·卷一百四十八

清史稿

.....

  《韫山堂文集》八卷,《诗集》十六卷。管世铭撰。

  《陶山诗录》十二卷。唐仲冕撰。

  《两当轩集》二十二卷。黄景仁撰。

  《刘端临遗书》四卷。刘台拱撰。

  《稼门诗文草》十卷。汪志伊撰。

  《第六弦溪文钞》四卷。黄廷鉴撰。

  《双桂堂稿》十卷,《续编》八卷。纪大奎撰。

  《亦有生斋诗集》三十二卷,《文集》二十卷。《续集》六卷。赵怀玉撰。

  《珍艺宧文钞》七卷,《诗..........

列传·卷一百四十四

清史稿

..........对朕’。仁圣之所悔,言犹在耳。”同列皆震悚,壮其敢言。后熊光告人,“坟堆”、“粪船”两语,乃乾隆初故相讷亲奏疏所言,重述之耳。

  熊光晚年著伊江别录、春明补录、葑溪笔录三书,纪所闻名臣言行,多可法云。

  汪志伊,字稼门,安徽桐城人。乾隆三十六年举人,充四库馆校对,议叙,授山西灵石知县。除徵粮扰累,刻木为皂隶书里分粮数,以次传递,民遵输纳。调榆次,迁霍州直隶州知州。代州民孟木成杀人,已定谳情实,其弟代呼冤,巡..........

列传·卷一百四十六

清史稿

..........有能名,治福建最著,继之者为王绍兰。

  绍兰,字南陔,浙江萧山人。乾隆五十八年进士,授福建南屏知县,调闽县。巡抚汪志伊荐其治行,仁宗曰:“王绍兰好官,朕早闻其名。”召入见,以知州用,擢泉州知府。漳、泉两郡多械斗,自绍兰治泉州,民俗渐驯,而漳州..........捕获蔡牵养子蔡三及其党蔡昌等,予议叙。迁按察使,母忧去,服阕,起故官,就迁布政使。嘉庆十九年,擢巡抚,始终未出福建。寻汪志伊来为总督,与布政使李赓芸不合,因讦告受赂,劾治,属吏希指罗织,赓芸愤而自缢。志伊获谴,绍兰坐不能匡正,牵连罢职。......

列传·卷一百四十七

清史稿

..........曹考通判徐鼐张皇糜费,并劾治之。薪料如额采买,河员滥报辄駮斥,使多积土以备异涨,於是浮冒者不便其所为,言官遽论劾,诏慰勉,戒勿偏於节省。七年,防汛,卒於工次。

  秉韬性方正,不沽名。时疆吏中长麟、汪志伊并以廉著,秉韬不惬其为人,尝曰:“长三,汪六皆名过其实,奚足贵?”继其任者为嵇承志。

  承志,大学士璜子。由举人官内阁中书,累迁长芦盐运使。乾隆五十九年,天津海河溢,筑堤守御。高宗以承志无守土责,能尽..........

列传·卷二百六十五

清史稿

..........朱履中内狡而外朴,庚芸误信之,请以移龙溪。久之,事不办,始稔其诈。洎署布政使,改履中教职。履中亏盐课,恐获罪。具揭於总督汪志伊、巡抚王绍兰,谓亏帑由道府婪索。督抚密以闻,解赓芸职质讯。赓芸之去漳,监造战船工未竣,留仆督率之,仆假履中洋银三百圆,诡..........诬服。虑为狱吏所辱,遂自经。

  事闻,命侍郎熙昌、副都御史王引之往按其狱,得白。上以赓芸操守清廉,众所共知。其死由汪志伊固执苛求,而成於涂以辀勒供凌逼,褫志伊职,永不叙用。以辀、履中俱谴戍黑龙江,绍兰亦以附和革职。

  赓芸家不名一钱,..........

列传·卷二百六十八

清史稿

..........考证。论者谓有清经术独绝千古,高邮王氏一家之学,三世相承,与长洲惠氏相埒云。

  引之,字伯申。嘉庆四年一甲进士,授编修。大考一等,擢侍讲。历官至工部尚书。福建署龙溪令朱履中诬布政使李赓芸受赇,总督汪志伊、巡抚王绍兰劾之。对簿无佐证,而持之愈急。赓芸不堪,遂自经。命引之谳之,平反其狱,罢督抚官。为礼部侍郎时,有议为生祖母承重丁忧三年者,引之力持不可。会奉使去,持议者遽奏行之。引之还,疏陈庶祖母非祖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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