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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宋纪一百四十七

续资治通鉴

..........给。”于是诏:“两淮、湖广、四川总领所,两浙、四川转运司营运并罢。”

  是月,以旱,决系囚,分命群臣祷雨于山川。金地亦旱。

  八月,甲申,以祷雨未应,诏职事官以上各实封言事。是夕,雨。

  校书郎罗点上封事言:“今时奸谀日甚,议论凡陋。无所可否,则曰得体;与时浮沈,则曰有量;众皆默,己独言,则曰沽名;众皆浊,己独清,则曰立异。此风不革,陛下虽欲大有为于天下,未见其可也。自旱为虐,陛下祷群祀,赦有罪..........

宋纪·宋纪一百五十

续资治通鉴

..........策。穷则变,变则通,譬如弈棋,视之如无著,思之既久,著数自至。”

  辛酉,诏:“提领封桩库所支降会子,付淮东、淮西、湖广总领所,并充今年和籴桩管米本钱支用。”

  壬戌,诏:“封桩库支降会子,委浙西提举罗点和籴。”

  乙丑,诏曰:“朕惟差役之法,为日盖久;近年以来,又创限田之令,可谓备矣。然州县奉行不公,豪贵兼并太甚,隐寄狭户,弊端益滋。一乡之中,上户之著役者无几,贫民下户,畏避弃鬻,至不敢蓄顷亩之产。..........

宋纪·宋纪一百五十二

续资治通鉴

..........之,周公、孔子之名亦令回避。”

  内侍陈源为寿皇所逐,帝即位,自郴州召还。源与其党杨舜卿、林亿年,朝夕离间两宫,故帝虽疾平,犹疑畏不朝重华。

  丙戌,日南至,丞相留正率百官诣重华宫称贺。兵部尚书罗点、给事中尤袤、中书舍人黄裳、御史黄度、尚书左选郎官叶适等,皆上疏请帝朝重华宫,不从。

  秘书郎清江彭龟年,以书谯赵汝愚,且上疏言:“寿皇之事高宗,备极子道,此陛下所亲睹也。况寿皇今日止有陛下一人,圣..........

本纪·卷三十七

宋史

.......... 杨舜卿,诏亿年、源与在外宫观,舜卿在京宫观。韩侂胄落阶官,为汝州防御使。 癸未,余端礼辞兼同知枢密院事。甲申,以兵部尚书罗点签书枢密院事。诏两省官 详定应诏封事,具要切者以闻。戊子,诏百官轮对。罢杨舜卿在京宫观,林亿年常 州居住,陈源抚州居住。..........台谏各举通亮公清、不植党与、曾任知县者二人。

  九月己巳,命赵汝愚朝献景灵宫。庚子,命嗣秀王伯圭朝飨太庙。是日,罗点 薨。辛未,合祭天地于明堂,大赦。壬申,以刑部尚书京镗签书枢密院事。甲戌, 下诏抚谕诸将。改天祐节为瑞庆节。

  冬..........

志·卷五十四

宋史

..........,用徽宗故事未应配坐,且当以太祖、太宗并配。"留正亦言之。上曰:"有绍兴间典故,可参照无疑。"

  嘉定十七年闰八月,理宗即位,大享当用九月八日,在宁宗梓宫未发之前,下礼官及台谏、两省详议。吏部尚书罗点等言:"本朝每三岁一行郊祀,皇祐以来始讲明堂之礼,至今遵行。稽之《礼经》,有'越绋行事'之文,'既殡而祭'之说,则虽未葬以前,可以行事。且绍熙五年九月,在孝宗以日易月释服之后,未发引之前;庆元六年九月,亦在光..........

志·卷一百五十四

宋史

..........观元年,复行。四年,复罢。

  南渡后,诸配隶,《祥符编敕》止四十六条,庆历中,增至百七十余条。至于淳熙,又增至五百七十条,则四倍于庆历矣。配法既多,犯者日众,黥配之人,所至充斥。淳熙十一年,校书郎罗点言其太重,乃诏刑、寺集议奏闻。至十四年,未有定论。其后臣僚议,以为"若止居役,不离乡井,则几惠奸,不足以惩恶;若尽用配法,不恤黥刺,则面目一坏,谁复顾藉?强民适长威力,有过无由自新。检照《元丰刑部格》..........

志·卷一百五十五

宋史

..........  马居易《汉隶分韵》七卷

  翟伯寿《籀史》二卷

  胡寅《注叙古千文》一卷

  吕氏《叙古千文》一卷

  《庆元嘉定古器图》六卷

  僧妙华《互注集韵》二十五卷

  罗点《清勤堂法帖》六卷

  李从周《字通》一卷

  辽僧行均《龙龛手鉴》四卷

  黄伯思《法帖刊误》一卷

  释元冲《五音韵镜》一卷

  施宿《大观法帖总释》二卷

  又《石..........

列传·卷一百九十五

宋史

.........."划其牍于地,亮遂得免。

  居无何,亮家僮杀人于境,适被杀者尝辱亮父次尹,其家疑事由亮。闻于官,笞榜僮,死而复苏者数,不服。又囚亮父于州狱。而属台官论亮情重,下大理。时丞相淮知帝欲生亮,而辛弃疾、罗点素高亮才,援之尤力,复得不死。

  亮自以豪侠屡遭大狱,归家益厉志读书,所学益博。其学自孟子后惟推王通,尝曰:"研穷义理之精微,辨析古今之同异,原心于秒忽,较礼于分寸,以积累为工,以涵养为正,睟面盎..........

卷八

齐东野语

..........,牒宿卫司照条行。"杨不得已斩之。

  又尝诣学,士有投牒者,视之,则争博进也。即判云:"士子争财于学校,教化不明,太守罪也。当职先罚俸半月,牒学照规行。"教官大窘,引去。

  ○罗春伯政事

  罗点春伯为浙西仓摄平江府。忽有故主讼其逐仆欠钱者,究问虽得实,而仆黠甚,反欲污其主,乃自陈尝与主馈之姬通,既而物色,则无有也。于是遂令仆自供奸状,甚详,因判云:"仆既欠主人之钱,又且污染其婢。事之有无虽未..........

卷十四

日知录

..........在上,是以先帝之服为人主之私丧,此二者皆礼之所不安也。宁宗小祥,诏群臣服纯吉,真德秀争之曰:“自汉文帝率情变古,惟我孝宗衰服三年,朝衣朝冠皆以大布,惜当时不并定臣下执丧之礼,此千载无穷之憾。孝宗崩,从臣罗点等议,令群臣易月之後未释衰服,惟朝会治事权用黑带公服,时序仍临慰,至大祥始除。忙胃枋政,始以小祥从吉,且带不以金,呈不以红,佩不以鱼,鞍轿不以文绣,此于群臣何损?朝仪何伤?”议遂止。然迄未有能酌三代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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