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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纪·宋纪五十一

续资治通鉴

..........乃饬厨传,交赂使客,以取虚名。自今非犒设兵校,其一切禁之。”

  甲申,知谏院吴奎言:“七十而致仕,载之《礼经》。臣下引年而自陈,分之常也;君上推恩而固留,权之至也。近日光禄卿句希仲、吏部郎中、直昭文馆陆轸等,并以年高,特与分司,初欲风动群伦,而在位殊未有引去者。乞早以臣前奏施行。”先是奎及包拯皆言:“在官年七十而不致仕者,并令御史台以时按籍举行。”知制诰胡宿独以为:“文吏当养其廉耻,武吏当念其功旧,今欲一切以..........

志·卷一百二十三

宋史

..........罚也。繇文武二选为士大夫,是皆君子之地也,傥不以礼法待之,则是废名器而轻爵禄。七十致仕,学者所知,而臣下引年自陈,分之常也,人君好贤乐善而留之,仁之至也。自三代以来,用此以塞贪墨、耸廉隅,近者句希仲、陆轸等,皆以年高特与分司,初欲风动群臣,而在位殊未有引去者,是臣言未效也。请详前奏施行。"于是诏:"少卿监以下年七十不任厘务者,外任令监司、在京委御史台及所属以状闻。尝任馆阁、台谏官及提点刑狱者,令中书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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