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臣
韩非子
爱臣太亲,必危其身;人臣太贵,必易主位;主妾无等,必危嫡子;兄弟不服,必危社稷;臣闻千乘之君无备,必有百乘之臣在其侧,以徒其民而倾其国;万乘之君无备,必有千乘之家在其侧,以徒其威而倾其国。是以奸臣蕃息,主道衰亡。是故诸候之博大,天子之害也;群臣之太富,君主之败也。将相之管主而隆家,此君人者所外也。万物莫如身之至贵也,位之至尊也,主威之重,主势之隆也。此四美者,不求诸外,不请于人,议之而得之矣。故曰:人主不能用其富,则终于外也。此君人者之所识也。
昔者纣之亡,周之卑,皆从诸候之博..........
扬权
天有大命,人有大命。夫香美脆味,厚酒肥肉,甘口而疾形;曼理皓齿,说情而捐精。故去甚去泰,身乃无害。权不欲见,素无为也。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虚而待之,彼自以之。四海既藏,道阴见阳。左右既立,开门而当。勿变勿易,与二俱行。行之不已,是谓履理也。
夫物者有所宜,材者有所施,各处其宜,故上下无为。使鸡司夜,令狸执鼠,皆用其能,上乃无事。上有所长,事乃不方。矜而好能,下之所欺:辩惠好生,下因其材。上下易用,国故不治。
用一之道,以名为首,名正物定,名..........
和氏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
亡征
凡人主之国小而家大,权轻而臣重者,可亡也。简法禁而务谋虑,荒封内而恃交援者,可亡也。群臣为学,门子好辩,商贾外积,小民内困者,可亡也。好宫室台榭陂池,事车服器玩,好罢露百姓,煎靡货财者,可亡也。用时日,事鬼神,信卜筮而好祭祀者,可亡也。听以爵不以众言参验,用一人为门户者,可亡也。官职可以重求,爵禄可以货得者,可亡也。缓心而无成,柔茹而寡断,好恶无决而无所定立者,可亡也。饕贪而无厌,近利而好得者,可亡也。喜淫辞而不周于法,好辩说而不求其用,滥于文丽而不顾其功者,可亡也。浅薄而易见,漏泄而无藏,不能..........
三守
人主有三守。三守完,则国安身荣;三守不完,则国危身殆。何谓三守?人臣有议当途之失,用事之过,举臣之情,人主不心藏而漏之近习能人,使人臣之欲有言者,不敢不下适近习能人之心,而乃上以闻人主,然则端言直道之人不得见,而忠直日疏。爱人,不独利也,待誉而后利之;憎人不独害也,待非而后害之。然则人主无威而重在左右矣。恶自治之劳惮,使群臣辐凑之变,因传柄移藉,使杀生之机,夺予之要在大臣,如是者侵。此谓三守不完。三守不完,则劫杀之征也。
凡劫有三:有明劫,有事劫,有刑劫,人臣有大臣之尊,外操国..........
观行
古之人目短于自见,故以镜观面;智短于自知,故以道正已。故镜无见疵之罪,道无明过之恶。目失镜,则无以正须眉;身失道,则无以知迷惑。西门豹之性急,故佩韦以缓已;董安于之心缓,故佩弦以自急。故以有余补不足,以长绩短,之谓明主。
天下有信数三:一曰智有所有不能立,二曰力有所不能举,三曰强有所有不能胜。故虽有尧之智而无众人之助,大功不立;有乌获之劲而不得人助,不能自举;有贲、育之强而无法术,不得长胜。故势有不可得,事有不可成。故乌获轻千钧而重其身,非其重于千钧也,势不便也。离硃易百步而难..........
问辩
或问曰:“辩安生乎?”
对曰:“生于上之不明也。”
问者曰:“上之不明因生辩也,何哉?”
对曰:“明主之国,令者,言最贵者也;法者,事最适者也。言无二贵,法不两适,故言行而不轨于法令者必禁。若其无法令而可以接诈、应变、生利、揣事者,上必采其言而责其实。言当,则有大利;不当,则有重罪。是以愚者畏罪而不敢言,智者无以讼。此所以无辩之故也。乱世则不然:主有令,而民以文学非之;官府有法,民以私行矫之。人主顾渐其法令而尊学者之智行,此世之所以多文学也。..........
制分
夫凡国博君尊者,未尝非法重而可以至乎令行禁止于天下者也。是以君人者分爵制禄,则法必严以重之。夫国治则民安,事乱则邦危。法重者得人情,禁轻者失事实。且夫死力者,民之所有者也,情莫不出其死力以致其所欲;而好恶者,上之所制也,民者好利禄而恶刑罚。上掌好恶以御民力,事实不宜失矣,然而禁轻事失者,刑赏失也。其治民不秉法为善也,如是,则是无法也。
故治乱之理,宜务分刑赏为急。治国者莫不有法,然而有存有亡;亡者,其制刑赏不分也。治国者,其刑赏莫不有分:有持以异为分,不可谓分;至于察..........
上智部·太公 孔子
智囊(选录)
〔评〕齐所以无惰民,所以终不为弱国。韩非《五蠹》之论本此。
小人无过人之才,则不足以乱国。然使小人有才而肯受君子之驾驭,则又未尝无济于国,而君子亦必不概摈之矣。少正卯能煽惑孔门之弟子,直欲掩孔子而上之,可与同朝共事乎?孔子下狠手,不但..........
刑法部·卷一
太平御览
《史记》曰:胡亥立,以赵高为郎中令。令更变律,有罪者相坐收族。又群盗起,胡亥责李斯。斯惧,上书请行督责,刑者相半。其后赵高谮斯,具五刑,腰斩,夷三族。
又曰:申不害、韩非好刑名法术之学,以为儒者以文乱法,侠者以武犯禁。
《汉书·刑法志》曰:古人有言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鞭朴不可弛於家,刑罚不可废於国,征伐不可偃於天下。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顺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