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水
李若水(1093年-1127年),原名若冰,字清卿,洺州曲周县(今河北曲周县)水德堡村人。靖康元年为太学博士,官至吏部侍郎,曾奉旨出使金国。靖康二年随宋钦宗至金营,怒斥敌酋完颜宗翰,不屈被害。后南宋追赠观文殿学士,谥忠愍。有《李忠愍公集》。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为元城尉,调平阳府司录,济南府教授,除太学博士。钦宗靖康元年(1126年),为太常博士。既而使金,迁著作佐郎。使还,擢尚书吏部侍郎兼权开封府尹。二年,从钦宗至金营,金人背约,逼钦宗易服,若水敌不屈残杀,时年三十五。
李若水的诗文
东风一戏剧,会使红绿争。
粲粲墙角花,朝霞翦芳英。
自怜冰雪志,猥与桃杏并。
未应素节改,但觉羞颜頳。
孤标翳尘土,疏香掩蓬荆。
游蜂颇知己,飞绕千回轻。
其奈逐臭夫,对之白眼横。
主人情不薄,爱君成瘦生。
今来摄从事,吏课殊少程。
何时把杯酒,一洗千枯荣。
粲粲墙角花,朝霞翦芳英。
自怜冰雪志,猥与桃杏并。
未应素节改,但觉羞颜頳。
孤标翳尘土,疏香掩蓬荆。
游蜂颇知己,飞绕千回轻。
其奈逐臭夫,对之白眼横。
主人情不薄,爱君成瘦生。
今来摄从事,吏课殊少程。
何时把杯酒,一洗千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