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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考崇公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

欧阳修宋代〕《泷冈阡表

  呜呼!惟我皇考崇公,卜吉于泷冈之六十年,其子修始克表于其阡。非敢缓也,盖有待也。

  修不幸,生四岁而孤。太夫人守节自誓;居穷,自力于衣食,以长以教俾至于成人。太夫人告之曰:汝父为吏廉,而好施与,喜宾客;其俸禄虽薄,常不使有余。曰:“毋以是为我累。”故其亡也,无一瓦之覆,一垄之植,以庇而为生;吾何恃而能自守邪?吾于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于汝也。自吾为汝家妇,不及事吾姑;然知汝父之能养也。汝孤而幼,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然知汝父之必将有后也。吾之始归也,汝父免于母丧方逾年,岁时祭祀,则必涕泣,曰:“祭而丰,不如养之薄也。”间御酒食,则又涕泣,曰:“昔常不足,而今有余,其何及也!”吾始一二见之,以为新免于丧适然耳。既而其后常然,至其终身,未尝不然。吾虽不及事姑,而以此知汝父之能养也。汝父为吏,尝夜烛治官书,屡废而叹。吾问之,则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尔。”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矧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则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回顾乳者剑汝而立于旁,因指而叹,曰:“术者谓我岁行在戌将死,使其言然,吾不及见儿之立也,后当以我语告之。”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语,吾耳熟焉,故能详也。其施于外事,吾不能知;其居于家,无所矜饰,而所为如此,是真发于中者邪!呜呼!其心厚于仁者邪!此吾知汝父之必将有后也。汝其勉之!夫养不必丰,要于孝;利虽不得博于物,要其心之厚于仁。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修泣而志之,不敢忘。

  先公少孤力学,咸平三年进士及第,为道州判官,泗绵二州推官;又为泰州判官。享年五十有九,葬沙溪之泷冈。

  太夫人姓郑氏,考讳德仪,世为江南名族。太夫人恭俭仁爱而有礼;初封福昌县太君,进封乐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自其家少微时,治其家以俭约,其后常不使过之,曰:“吾儿不能苟合于世,俭薄所以居患难也。”其后修贬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贫贱也,吾处之有素矣。汝能安之,吾亦安矣。”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禄而养。又十有二年,烈官于朝,始得赠封其亲。又十年,修为龙图阁直学士,尚书吏部郎中,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终于官舍,享年七十有二。又八年,修以非才入副枢密,遂参政事,又七年而罢。自登二府,天子推恩,褒其三世,盖自嘉祐以来,逢国大庆,必加宠锡。皇曾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曾祖妣累封楚国太夫人。皇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祖妣累封吴国太夫人。皇考崇公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皇妣累封越国太夫人。今上初郊,皇考赐爵为崇国公,太夫人进号魏国。

  于是小子修泣而言曰:“呜呼!为善无不报,而迟速有时,此理之常也。惟我祖考,积善成德,宜享其隆,虽不克有于其躬,而赐爵受封,显荣褒大,实有三朝之锡命,是足以表见于后世,而庇赖其子孙矣。”乃列其世谱,具刻于碑,既又载我皇考崇公之遗训,太夫人之所以教,而有待于修者,并揭于阡。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鲜,遭时窃位,而幸全大节,不辱其先者,其来有自。 熙宁三年,岁次庚戌,四月辛酉朔,十有五日乙亥,男推诚、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观文殿学士,特进,行兵部尚书,知青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使,充京东路安抚使,上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四千三百户,食实封一千二百户,修表。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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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考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尚书

皇考 huáng kǎo
(1).古代对已故曾祖的尊称。《礼记·祭法》:“曰皇考庙。” 孔颖达 疏:“曰皇考庙者,曾祖也。” 清 黄宗羲 《金石要例·书祖父例》:“ 范育 《吕和叔墓表》称曾祖为皇考。”
(2).父祖的通称。《诗·周颂·雝》:“假哉皇考,绥予孝子。” 孔颖达 疏:“考者,盛德之名,可以通其父祖……此与《閔予小子》非曾祖,亦云皇考者,以其散文取尊君之义,故父祖皆得称之。”
(3).对亡父的尊称。《礼记·曲礼下》:“祭……父曰皇考,母曰皇妣。”《楚辞·离骚》:“帝 高阳 之苗裔兮,朕皇考曰 伯庸 。” 王逸 注:“皇,美也;父死称考。”《南史·宋纪上·武帝》:“皇考 翘 ,字 显宗 ,郡功曹。” 宋 欧阳修 《泷冈阡表》:“惟我皇考 崇公 卜吉於 瀧冈 之六十年,其子 修 始克表於阡。” 宋徽宗 始专用于皇家。《日下尊闻录·西峰秀色》:“﹝ 高宗 纯皇帝 ﹞诗注:‘是地轩爽明敞,户对 西山 ,皇考最爱居此。’”《清史稿·世祖纪二》:“皇考宾天,朕止六岁。”  ——《漢語大詞典》
崇 chóng《國語辭典》

崇 [ chóng ]

  1. 高峻的。如:「崇高」、「崇山峻嶺」。《紅樓夢·第一○二回》:「以致崇樓高閣,瓊館瑤臺,皆為禽獸所棲。」
  1. 尊敬、尊重。《左傳·僖公七年》:「且夫合諸侯,以崇德也。」《禮記·中庸》:「溫故而知新,敦厚以崇禮。」
  2. 重視、崇尚。如:「崇尚」。漢·桓寬《鹽鐵論·非鞅》:「崇利而簡義,高力而尚功。」
  1. 德高位尊的人。《左傳·宣公十二年》:「師叔,楚之崇也。」
  2. 姓。如唐代有崇穎。
  1. 表示整個、一段時間的終了。參見「崇朝 」條。
公 gōng《國語辭典》

公 [ gōng ]

  1. 平分。《说文解字·八部》:「公,平分也。」
  2. 使多数人得知或分享。如:「公诸世人」、「公诸同好」。
  1. 一种古代的爵位,位居五等之首。《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2. 称谓:➊ ​ 对祖父的称呼。如:「外公」。➋ ​ 对年长或有地位者的尊称。如:「主公」、「老公公」。➌ ​ 妇人称丈夫的父亲为「公」。如:「公公」、「公婆」。
  3. 对同辈的敬称。《史记·卷七六·平原君传》:「公等录录,所谓因人成事者也。」
  4. 平正无私。如:「因公忘私」。《书经·周官》:「以公灭私,民其允怀。」《韩非子·五蠹》:「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者谓之公。」
  5. 有关众人的事物。如:「办公」。
  6. 姓。如汉代有公俭。
  1. 属于大众的。如:「公费」、「公物」、「公筷」、「公海」。
  2. 雄性的。如:「公鸡」。
  1. 不掩饰、不隐藏的。如:「公然」。《隋书·卷七○·杨玄感传》:「朋党相扇,货贿公行。」
  2. 国家负责的。如:「公营」、「公告地价」。
累 ( 纍 ) léi/lěi/lèi《國語辭典》

累 [ lěi ]

  1. 堆积、集聚。如:「累积」、「日积月累」。《史记·卷四·周本纪》:「西伯积善累德,诸侯皆向之。」
  2. 增加。《韩非子·五蠹》:「虽倍赏累罚而不免于乱。」
  1. 屡次、连续。如:「累次」、「经年累月」。《史记·卷四七·孔子世家》:「累世不能殚其学,当年不能究其礼。」唐·杜甫〈赠卫八处士〉诗:「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2. 重叠的。《楚辞·宋玉·招魂》:「层台累榭,临高山些。」《史记·卷七九·范雎传》:「秦王之国,危于累卵。」
  1. 频频。《后汉书·卷六五·段颎传》:「久乱并凉,累侵三辅。」《晋书·卷八四·杨佺期传》:「累战皆捷,斩获千计。」

累 [ léi ]

  1. 绳索。《庄子·外物》:「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唐·成玄英·疏:「累,细绳也。」通「缧」。
  1. 捆绑。《孟子·梁惠王下》:「若杀其父兄,系累其子弟。」
  1. 参见「累赘 」条。

累 [ lèi ]

  1. 操劳、使疲劳。如:「累得直不起腰来。」、「别累著了老人家!」
  2. 牵涉、牵连。如:「拖累」、「连累」、「受累」、「累及他人」。《左传·隐公十一年》:「相时而动,无累后人。」《新唐书·卷九六·房玄龄传》:「汉王谅反,坐累,徙上郡。」
  3. 耗损、亏欠。如:「亏累」。《聊斋志异·卷四·促织》:「不终岁,薄产累尽。」
  4. 伤害。《书经·旅獒》:「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唐·韩愈〈上张仆射第二书〉:「小何伤于面目,大何累于形躯者哉。」
  5. 托咐。《韩非子·外储说右上》:「吾欲以国累子,子必勿泄也。」《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天其累我以民。」唐·颜师古·注:「累,托也。」
  1. 疲劳。如:「劳累」、「疲累」、「我好累!」
  1. 负担。如:「家累」。《吕氏春秋·审分览·审分》:「主无所避其累矣。」汉·高诱·注 :「累,犹负也。」唐·皮日休〈鹿门隐书六十篇〉:「古之官人也,以天下为己累,故己忧之。」
  2. 忧患、祸害。《战国策·秦策一》:「本汉中南边为楚利,此国累也。」汉·高诱·注:「累,忧。」
  3. 弊病、过失。《文选·曹丕·典论论文》:「盖君子审己以度人,故能免于斯累而作论文。」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雅量》:「同是一累,而未判其得失。」
赠 ( 贈 ) zèng
赠 [ zèng ]
  1. 把东西无代价地送给别人:~与。~礼。~言。~序(送别的文章)。~别。~送。回~。
  2. 古代皇帝为已死的官员及其亲属加封:追~。
  3. 驱除:以~恶梦。
金紫 jīn zǐ
(1).见“ 金印紫綬 ”。
(2).金鱼袋及紫衣。 唐 宋 的官服和佩饰。因亦用以指代贵官。 唐 元稹 《赠太保严公行状》:“仕五十年,一为尚书,三歷僕射,六兼大夫,五任司空,再践司徒,三居保傅,阶崇金紫,爵极国公。” 明 陆粲 《庚巳编·见报司》:“到一大官府,有金紫数辈出迎。” 清 梁章钜 《归田琐记·七十致仕》:“突而弁兮,已厠银黄之列。死期将至,尚留金紫之班。”  ——《漢語大詞典》
光禄
苏轼 光禄庵诗 若向庵中觅光禄,雪中履迹镜中真。  ——《分类字锦》
大夫 dà fū
(1).古职官名。 周 代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等;各等中又分上、中、下三级。后因以大夫为任官职者之称。 秦 汉 以后,中央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 唐 宋 尚存御史大夫及谏议大夫, 明 清 全废。
(2).爵位名。如 秦 汉 分爵位为公士、上造等二十级,其中大夫居第五级,官大夫为第六级,公大夫为第七级,五大夫为第九级。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隋 、 唐 、 明 、 清 的光禄大夫、荣禄大夫原为文职散官的称谓,专为封赠时用。  ——《漢語大詞典》
太师(太師)tài shī
(1).古三公之最尊者。 周 置,为辅弼国君之官。《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 孔 传:“师,天子所师法。” 秦 废。 汉 复置。后代相沿,多为重臣加衔,作为最高荣典以示恩宠,并无实职。亦指太子太师,为辅导太子之官。参见“ 太傅 ”、“ 太保 ”。《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 孔 传:“师,天子所师法。”
(2).古代乐官之长。《国语·鲁语下》:“昔 正考父 校 商 之名颂十二篇於 周 太师。” 韦昭 注:“太师,乐官之长,掌教诗、乐。”《荀子·乐论》:“使夷俗邪音不敢乱雅,太师之事也。” 汉 班固 《东都赋》:“尔乃食举《雍》《彻》,太师奏乐。”
(3).称年高有德的大和尚。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一:“ 君瑞 敬身,太师忙答。” 元 无名氏 《猿听经》第三折:“太师一一问根芽,小生也曾得志贯京华。”
(4).复姓。 周 有 太师疵 。见《史记·周世家》。  ——《漢語大詞典》
中书(中書)zhōng shū
(1).皇宫中的藏书。亦特指宫中记事的书。《汉书·儒林传·孔安国》:“ 成帝 时求其古文者, 霸 以能为《百两》徵,以中书校之,非是。” 颜师古 注:“中书,天子所藏之书也。”《后汉书·伏湛传》:“ 永和 元年,詔 无忌 与议郎 黄景 校定中书《五经》、诸子百家、艺术。” 李贤 注:“中书,内中之书也。”《三国志·吴志·孙亮传》“日於苑中习焉” 裴松之 注引《吴历》:“ 亮 数出中书视 孙权 旧事。”
(2).官名。中书令的省称。 汉 设中书令,掌传宣诏令,以宦者为之,后多任用名望之士。《汉书·萧望之传》:“ 望之 以为中书政本,宜以贤明之选。” 晋 庾亮 《让中书令表》:“国恩不已,復以臣领中书。” 隋 唐 以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俱为宰相,后因以中书称宰相。《宋史·叶清臣传》:“陛下欲息奔竞,此繫中书。若宰相裁抑奔竞之流,则风俗惇厚,人知止足。” 清 洪升 《长生殿·贿权》:“中书独坐揽朝权,看炙手威风赫烜。”
(3).官名。中书舍人的省称。 隋 、 唐 时为中书省的属官。 明 清 废中书省,于内阁设中书舍人,掌撰拟、缮写之事。《儒林外史》第四九回:“中书的班次,进士是一途,监生是一途。”《官场现形记》第五三回:“他就凑了千把银子,捐了个内阁中书。”
(4).官署名。 唐 代的中书省、 宋 代的政事堂,亦直称为“中书”。 唐 白居易 《和裴相公傍水闲行绝句》:“行寻春水坐看山,早出中书晚未还。” 宋 叶梦得 《石林诗话》卷中:“ 文潞公 在枢府,尝一日过中书,与 荆公 行至题下。”
(5).毛笔的别称,“中书君”的省称。《剪灯馀话·武平灵怪录》:“早拜中书事 祖龙 , 江淹 亲向梦中逢。”参见“ 中书君 ”。  ——《漢語大詞典》
令 líng/lǐng/lìng《國語辭典》

令 [ lìng ]

  1. 命令、法令。如:「军令」、「人事命令」。《孟子·梁惠王下》:「王速出令,反其旄倪。」
  2. 时节。如:「节令」、「夏令」。《镜花缘·第三九回》:「喜得正是小阳春当令,还不甚冷。」
  3. 词、曲中小令的简称。
  4. 姓。如汉代有令勉。
  1. 发布命令。《论语·子路》:「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2. 使、让。《战国策·赵策四》:「有复言令长安君为质者,老妇必唾其面。」《文选·李陵·答苏武书》:「令先君之嗣,更成戎狄之族,又自悲矣。」
  1. 好的、善的。如:「令德」、「令誉」。《诗经·大雅·卷阿》:「如圭如璋,令闻令望。」汉·郑玄·笺:「令,善也。」
  2. 敬辞。用以尊称他人的亲属或有关系的人,今人都只限用于尊称对方之亲属或有关系的人。如:「令尊」、「令郎」、「令堂」、「令婿」。
兼 jiān《國語辭典》

兼 [ jiān ]

  1. 合并、吞并。《左传·昭公八年》:「孺子长矣,而相吾室,欲兼我也。」唐·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之六:「富者兼地数万亩,贫者无容足之居。」
  2. 同时担任或具有两种以上的职务或身分、行为等。如:「兼差」、「兼职」、「父兼母职」。
  3. 加倍、超越、胜过。如:「兼程赶路」。《论语·先进》:「由也兼人。」唐·韩愈〈韩滂墓志铭〉:「读书倍文,功力兼人。」
  4. 重复、累积。《荀子·正名》:「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后汉书·卷七八·宦者传·吕强传》:「重金兼紫,相继为蕃辅。」
  1. 同时、一起。如:「兼顾」、「二者兼备」、「鱼与熊掌不可兼得。」
  2. 尽、完全。《荀子·王制》:「官施而衣食之,兼覆无遗。」《韩非子·难四》:「夫日兼照天下,一物不能当也。」
尚书(尚書)shàng shū
官名。始置于 战国 时,或称掌书,尚即执掌之义。 秦 为少府属官, 汉武帝 提高皇权,因尚书在皇帝左右办事,掌管文书奏章,地位逐渐重要。 汉成帝 时设尚书五人,开始分曹办事。 东汉 时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官员,从此三公权力大大削弱。 魏 晋 以后,尚书事务益繁。 隋 代始分六部, 唐 代更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从 隋 唐 开始,中央首要机关分为三省,尚书省即其中之一,职权益重。 宋 以后三省分立之制渐成空名,行政全归尚书省。 元 代存中书省之名,而以尚书省各官隶属其中。 明 初犹沿此制,其后废去中书省,径以六部尚书分掌政务,六部尚书遂等于国务大臣, 清 代相沿不改。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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