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网

其平居无罪夷灭者,不可胜数。

苏轼宋代〕《留侯论

  古之所谓豪杰之士者,必有过人之节。人情有所不能忍者,匹夫见辱,拔剑而起,挺身而斗,此不足为勇也。天下有大勇者,卒然临之而不惊,无故加之而不怒。此其所挟持者甚大,而其志甚远也。

  夫子房受书于圯上之老人也,其事甚怪;然亦安知其非秦之世,有隐君子者出而试之。观其所以微见其意者,皆圣贤相与警戒之义;而世不察,以为鬼物,亦已过矣。且其意不在书。

  当韩之亡,秦之方盛也,以刀锯鼎镬待天下之士。其平居无罪夷灭者,不可胜数。虽有贲、育,无所复施。夫持法太急者,其锋不可犯,而其势未可乘。子房不忍忿忿之心,以匹夫之力而逞于一击之间;当此之时,子房之不死者,其间不能容发,盖亦已危矣。

  千金之子,不死于盗贼,何者?其身之可爱,而盗贼之不足以死也。子房以盖世之才,不为伊尹、太公之谋,而特出于荆轲、聂政之计,以侥幸于不死,此圯上老人所为深惜者也。是故倨傲鲜腆而深折之。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故曰:“孺子可教也。”

  楚庄王伐郑,郑伯肉袒牵羊以逆;庄王曰:“其君能下人,必能信用其民矣。”遂舍之。勾践之困于会稽,而归臣妾于吴者,三年而不倦。且夫有报人之志,而不能下人者,是匹夫之刚也。夫老人者,以为子房才有余,而忧其度量之不足,故深折其少年刚锐之气,使之忍小忿而就大谋。何则?非有生平之素,卒然相遇于草野之间,而命以仆妾之役,油然而不怪者,此固秦皇之所不能惊,而项籍之所不能怒也。

  观夫高祖之所以胜,而项籍之所以败者,在能忍与不能忍之间而已矣。项籍唯不能忍,是以百战百胜而轻用其锋;高祖忍之,养其全锋而待其弊,此子房教之也。当淮阴破齐而欲自王,高祖发怒,见于词色。由此观之,犹有刚强不忍之气,非子房其谁全之?

  太史公疑子房以为魁梧奇伟,而其状貌乃如妇人女子,不称其志气。呜呼!此其所以为子房欤!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
平居无罪夷灭不可胜数

其 qí/jī《國語辭典》

其 [ qí ]

  1. 他、他们。用于第三人称。如:「听其自然」、「任其自生自灭」。《孟子·万章上》:「亲之,欲其贵也。」唐·韩愈〈师说〉:「余嘉其能行古道,作〈师说〉以贻之。」
  2. 他的、他们的。如:「人尽其才」、「各得其所」。晋·陶渊明〈五柳先生传〉:「亦不详其姓氏。」
  1. 这个、那样,表示指示。如:「查无其事」、「不厌其烦」。《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藏诸名山,传之其人。」
  1. 殆、大概,表示揣测。《礼记·檀弓上》:「吾今日其庶几乎?」唐·柳宗元〈封建论〉:「势之来,其生人之初乎!」
  2. 将,表示时间。《左传·庄公二十二年》:「五世其昌,并于正卿。」《管子·小匡》:「教训不善,政事其不治。」
  3. 岂、难道,表示反诘。《左传·僖公十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唐·韩愈〈祭十二郎文〉:「如吾之衰者,其能久存乎?」
  4. 可、应该,表示期望。《左传·隐公三年》:「吾子其无废先君之功!」《战国策·魏策四》:「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
  1. 若、如果,表示假设。《荀子·劝学》:「兰槐之根是为芷,其渐之滫,君之不近,庶人不服。」宋·苏轼〈留侯论〉:「彼其能有所忍也,然后可以就大事。」
  2. 还是、或是,表示选择。《庄子·养生主》:「是何人也?恶乎介也?天与?其人与?」《史记·卷四三·赵世家》:「秦诚爱赵乎?其实憎齐乎?物之甚者,贤主察之,秦非爱赵而憎齐也。」
  1. 发语词,无义。《史记·卷八·高祖本纪》:「其以沛为朕汤沐邑。」
  2. 然,语中助词。《诗经·秦风·小戎》:「言念君子,温其如玉。」
  3. 表示语气的加强。如:「尤其」、「极其」。
  1. 姓。如汉代有其石。

其 [ jì ]

  1. 置于句中或句末。用于彼、何之后。《诗经·曹风·候人》:「彼其之子,不遂其媾。」《史记·卷四七·孔子世家》:「赐!汝来何其晚也?」

其 [ jī ]

  1. 置于语尾,表疑问的语气。《诗经·小雅·庭燎》:「夜如何其?夜未央。」《文选·苏武·诗四首之三》:「征夫怀往路,起视夜何其?」
  1. 人名用字。如汉代有郦食其(音ㄌㄧˋ ㄧˋ ㄐㄧ)​。
平居 píng jū
(1).平日;平素。《战国策·齐策五》:“此 夫差 平居而谋王,强大而喜先天下之祸也。” 唐 杜甫 《赠特进汝阳王二十韵》:“晚节嬉游简,平居孝义称。” 明 李东阳 《明故中顺大夫夏公行状》:“国家养士於平居之时,士当効力於有事之日。” 鲁迅 《坟·从胡须说到牙齿》:“我们平居无事时,从不想到自己的头、手、脚,以至脚底心。”
(2).谓安居无事。 唐 高彦休 《唐阙史·郑少尹及第》:“人言昼则平居,夕则视事於阴,十祈叩者八九拒之。”  ——《漢語大詞典》
无罪(無罪)wú zuì
亦作“ 无辠 ”。
(1).没有罪过;没有犯罪。《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公知其( 叔孙 )无罪也,枕之股而哭之。”《吕氏春秋·听言》:“攻无辠之国以索地,诛不辜之民以求利。” 唐 韩愈 《顺宗实录四》:“ 阳城 闻而起曰:‘吾諫官也,不可令天子杀无罪之人,而信用姦臣。’”《三国演义》第四九回:“ 周瑜 唤出 蔡和 ,令军士缚倒。 和 叫‘无罪’。”
(2).指没有犯罪的人。《史记·蒙恬列传》:“用道治者,不杀无罪。”
(3).不予论罪。《史记·春申君列传》:“太子立,必用 歇 ( 黄歇 ),故不如无罪而归之,以亲 楚 。”  ——《漢語大詞典》
夷灭(夷滅)yí miè
(1).诛杀;消灭。《史记·吕太后本纪》:“今皆已夷灭诸 吕 ,而置所立,即长用事,吾属无类矣。” 三国 魏 阮籍 《大人先生传》:“ 秦 破六国,并兼其地,夷灭诸侯,南面称帝。” 康有为 《大同书》乙部第二章:“故今百年之中,诸弱小国必尽夷灭,诸君主专制体必尽扫除。”
(2).湮灭,毁坏。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渠水》:“ 梁 王增筑,以为吹臺,城隍夷灭,略存故迹。”  ——《漢語大詞典》
不可胜数(不可勝數)bù kě shèng shǔ
不计其数。极言其多。《韩非子·说疑》:“内以党与劫弑其君,外以诸侯之权矫易其国,隐正道,持私曲,上禁君、下挠治者,不可胜数也。”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勉学》:“学备古今,才兼文武,身无禄位,妻子饥寒者,不可胜数。” 明 方孝孺 《与王微仲书》:“ 孔子 之门豪俊士,不可胜数。 颜子 独处其上,而莫能先之。” 毛泽东 《〈农村调查〉的序言和跋》:“我们党吃所谓‘钦差大臣’的亏,是不可胜数的。”亦作“ 不可胜计 ”、“ 不可胜算 ”。《史记·淮阴侯列传》:“且 三秦 王为 秦 将,将 秦 子弟数岁矣,所杀亡不可胜计。”《东观汉记·邓训传》:“ 太原 吏民苦转运,所经三百八十九隘,前后没溺死者不可胜算。”  ——《漢語大詞典》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