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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为作《浮萍兔丝篇》。

施闰章清代〕《浮萍兔丝篇

李将军言:部曲尝掠人妻,既数年,携之南征,值其故夫,一见恸绝;问其夫已纳新妇,则兵之故妻也。四人皆大哭,各反其妻而去。予为作《浮萍兔丝篇》。

浮萍寄洪波,飘飘束复西。
兔丝罥乔柯,袅袅复离披。
兔丝断有日,浮萍合有时;
浮萍语免丝,离合安可知!
健儿东南征,马上倾城姿;
轻罗作障面,顾盼生光仪。
故夫从旁窥,拭目惊且疑;
长跪问健儿:“毋乃贱子妻?
贱子分已断,买妇商山陲;
但愿一相见,永诀从此辞。”
相见肝肠绝,健儿心乍悲,
自言“亦有妇,商山生别离,
我戍十余载,不知从阿谁?
尔妇既我乡,便可会路歧。”
宁知商山妇,复向健儿啼:
“本执君箕帚,弃我忽如遗。”
黄雀从乌飞,比翼长参差,
雄飞占新巢,雌伏思旧枝。
两雄相顾诧,各自还其雌。
雌雄一时合,双泪沾裳衣。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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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作浮萍兔丝》。

予 yú/yǔ《國語辭典》

予 [ yú ]

  1. 我。《论语·述而》:「天生德于予,桓魋其如予何?」唐·李白〈送郄昂谪巴中〉诗:「予若洞庭叶,随波送逐臣。」同「余 」。

予 [ yǔ ]

  1. 给。如:「给予」、「赠予」、「授予」、「赋予」。《诗经·小雅·采菽》:「彼交匪纾,天子所予。」通「与」。
  2. 赞许。《管子·宙合》:「主盛处贤,而自予雄也。」《汉书·卷九七·外戚传下·孝成赵皇后传》:「鲁严公夫人杀世子,齐桓召而诛焉。《春秋》予之。」
为作(爲作)wéi zuò
(1).造作;做作。 汉 王符 《潜夫论·贤难》:“豕俛仰嚘咿,为作容声,司原愈益珍之。” 唐 柳宗元 《辩〈列子〉》:“其文辞类《庄子》,而尤质厚,少为作。” 元 无名氏 《替杀妻》第三折:“那婆娘打扮来便似女猱,全不似好人家苗条,上坟处説不尽乔为作。”
(2).犹作为;行为。 唐 李翱 《去佛斋论》:“使佛生於中国,则其为作也必异於是。” 鲁迅 《坟·文化偏至论》:“风俗习惯道德宗教趣味好尚言语暨其他为作,俱欲去上下贤不肖之间,以大归乎无差别。”  ——《漢語大詞典》
浮萍 fú píng
(1).浮生在水面上的一种草本植物。叶扁平,呈椭圆形或倒卵形,表面绿色,背面紫红色,叶下生须根,花白色。可入中药。 三国 魏 何晏 《言志》诗:“岂若集五湖,顺流唼浮萍。” 晋 刘伶 《酒德颂》:“俯观万物扰扰,焉如 江 汉 之载浮萍。” 巴金 《苏堤》:“左边的水面是荷叶,是浮萍,是断梗密层层的一片。”
(2).比喻飘泊无定的身世或变化无常的人世间。 汉 王褒 《九怀·尊嘉》:“窃哀兮浮萍,汎淫兮无根。” 唐 杜甫 《又呈窦使君》诗:“相看万里外,同是一浮萍。” 明 梁辰鱼 《四时花·怀金陵旧知》套曲:“嘆行藏,频看镜,大都尘世总浮萍。”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艺二·沧溟蔡姬》:“僦居穷巷,托迹浮萍。” 老舍 《四世同堂》九:“既无父母,她愿妥定的有个老家,好教自己觉得不是无根的浮萍。”  ——《漢語大詞典》
兔丝(兔絲)tù sī
(1).植物名。即莬丝子。《淮南子·说山训》:“千年之松,下有茯苓,上有兔丝。” 高诱 注:“一名女萝也。”《文选·江淹〈古离别〉诗》:“兔丝及水萍,所寄终不移。” 李善 注引《尔雅》:“女萝,兔丝也。” 唐 杜甫 《新婚别》诗:“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2).喻妻室。 明 高明 《琵琶记·官媒议婚》:“閒藤野蔓休缠也。俺自有正兔丝,亲瓜葛。” 明 屠隆 《昙花记·超度沉迷》:“託身在烟峦霞嶠,那管你风情月调,既撇却兔丝了,既撇却兔丝了,岂復惹閒花草!”  ——《漢語大詞典》
篇 piān《國語辭典》

篇 [ piān ]

  1. 书籍、简册。《说文解字·竹部》:「篇,书也。」清·段玉裁·注:「书,箸也,箸于简牍者也,亦谓之篇。古曰篇,汉人亦曰卷。」南朝齐·谢朓〈酬德赋〉:「登金华以问道,得石室之名篇。」
  2. 首尾完整的文章。如:「通篇及义」。唐·韩愈〈送灵师〉诗:「少小涉书史,早能缀文篇。」
  3. 量词。计算文章或诗作的单位。如:「一篇论文」、「诗三百篇」。《三国志·卷二一·魏书·王粲传》:「著诗、赋、论、议、垂六十篇。」唐·杜甫〈饮中八僊歌〉:「李白一斗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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