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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

苏洵宋代〕《六国论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嬴而不助五国也。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下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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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负存亡

则 ( 則 ) zé
则 [ zé ]
  1. 模范:以身作~。
  2. 规程,制度:规~。总~。原~。细~。
  3. 效法:~先烈之言行。
  4. 表示因果关系,就,便:闻过~喜。
  5. 表示转折,却:今~不然。
  6. 表示肯定判断,乃,是:此~余之罪也。
  7. 用在一、二、三……等数字后,列举原因或理由:一~房子太小,二~参加的人数多。
  8. 与“”相近(中国宋、元、明代小说、戏剧里常用):~甚(做什么)。
  9. 量词,指成文的条数:新闻两~。
胜负(勝負)shèng fù
(1).胜败;高下。《孙子·计》:“多算胜,少算不胜,而况於无算乎!吾以此观之,胜负见矣。”《后汉书·刘盆子传》:“朕今遣卿归营勒兵,鸣鼓相攻,决其胜负。” 宋 陈从古 《蝶恋花·芍药》词:“不共铅黄争胜负,殿后开时,故欲寻春去。” 魏巍 《东方》第四部第十九章:“只有你们,才是决定胜负的人,也是付出最大代价的人。”
(2).指争输赢,比高下。《隋书·韦师传》:“其族人 世康 ,为吏部尚书,与 师 素怀胜负。”《明史·倪元璐传》:“书院、生祠,相胜负者也,生祠毁,书院岂不当修復!” 清 梁章钜 《退庵随笔·读经二》:“自 孔 郑 两本,互相胜负,古文今文门户遂分。”  ——《漢語大詞典》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1.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2.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3.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1.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2.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3.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4.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1.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1.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2.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3.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1.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2.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3.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4.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1.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数 ( 數 ) shù/shǔ/shuò
数 [ shù ]
  1. 表示、划分或计算出来的量:~目。~量。~词。~论(数学的一支,主要研究正整数的性质以及和它有关的规律)。~控。
  2. 几,几个:~人。~日。
  3. 技艺,学术:“今夫弈之为~,小~也”。
  4. 命运,天命:天~。气~。
数 [ shǔ ]
  1. 一个一个地计算:不可胜~。~九。
  2. 比较起来突出:~得着。
  3. 责备,列举过错:~落。
  4. 谈论,述说:~说。~典忘祖(喻忘掉自己本来的情况,亦喻对于本国历史的无知)。
数 [ shuò ]
  1. 屡次:~见不鲜(亦称“屡见不鲜”)。
存亡 cún wáng
(1).存在或灭亡;生存或死亡。《易·乾》:“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唯圣人乎。”《史记·袁盎晁错列传》:“夫一旦有急叩门,不以亲为解,不以存亡为辞,天下所望者,独 季心 、 剧孟 耳。” 三国 蜀 诸葛亮 《前出师表》:“今天下三分, 益州 疲敝,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祝盟》:“夫盟之大体,必序危机,奬忠孝,共存亡,戮心力,祈幽灵以取鉴,指九天以为正。”《新唐书·东夷传·高丽》:“ 大德 入其国,厚餉官守,悉得其纤曲。见华人流客者,为道亲戚存亡,人人垂涕,故所至士女夹道观。” 宋 陈亮 《又乙巳春书之一》:“自棘寺归,闭门不与人交往。以妻弟之故,一出数日,便为兇徒聚数十人而欲杀之。一命存亡,仅丝髮许,而告之州县,漠然不应。” 鲁迅 《集外集拾遗·报〈奇哉所谓……〉》:“因为国的存亡是在政权,不在语言文字的。 美国 用英文,并非 英国 的隶属; 瑞士 用德法文,也不被两国所瓜分。”
(2).指生者和死者。 晋 葛洪 《抱朴子·行品》:“居寂寞之无为,蹈修直而执平者,道人也;尽烝尝於存亡,保髮肤以扬名者,孝人也。”《北齐书·文宣帝纪》:“故 殷州 刺史 刘丰 、故 济州 刺史 蔡儁 等并左右先帝,经赞皇基,或不幸早徂,或殞身王事,可遣使者就墓致祭,并抚问妻子,慰逮存亡。” 宋 苏轼 《与孙叔静书》之六:“旅殯无人照管,或毁坏暴露,愿公愍其不幸,因巡检至其所,特为一言於彼守令,得稍修治其殯,常戒主者保护之,以须其子之至,则恩及存亡耳。”
(3).指衰亡;灭亡。《国语·郑语》:“凡 周 存亡,不三稔矣!君若欲避其难,其速规所矣,时至而求用,恐无及也。” 明 顾起纶 《国雅品·士品二》:“当时或谓公曰:‘城旦夕且破,何空自苦乎?’公曰:‘吾誓与此贼存亡,不使诸君独死。’”
(4).引申指丧失、陷落。 唐 独孤及 《故御史中丞卢弈谥议》:“或曰:‘ 洛阳 之存亡,操兵者实任其咎,非执法吏所能抗,师败将犇去之可也。’”
(5).使濒临灭亡或已亡者得以继续存在或延续。《左传·昭公十三年》:“诸侯脩盟,存小国也;贡献无极,亡可待也。存亡之制将在今矣。” 汉 王充 《论衡·恢国》:“世有死而復生之人,人必谓之神。 汉 统絶而復属, 光武 存亡,可谓优矣。”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公荐》:“继絶存亡,贤者之事也。 管夷吾 用,所以能继絶世存亡国焉耳。”  ——《漢語大詞典》
理 lǐ《國語辭典》

理 [ lǐ ]

  1. 雕琢玉石。《韩非子·和氏》:「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战国策·秦策三》:「郑人谓玉,未理者璞。」
  2. 修整、整治、使整齐。如:「整理」、「治理」、「理家」、「管理」。
  3. 办事、处置。如:「办理」、「处理」、「代理」。
  4. 对别人的言行有所反应。如:「答理」、「理会」、「不理不睬」。
  5. 温习、熟习。如:「书不理不熟。」明·无名氏《闹铜台·楔子》:「英雄贯满东京府,曾理兵书习六韬。」
  1. 条纹、纹路。如:「肌理」、「纹理」。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卷一○·物异》:「建城县出燃石,色黄理疏,以水灌之则热,安鼎其上,可以炊也。」
  2. 事物的规律、意旨。如:「天理」、「公理」、「真理」、「义理」、「定理」。
  3. 顺序、层次。如:「有条有理」。《荀子·儒效》:「井井兮有理也。」
  4. 物理学科或自然学科。如:「理化」、「理工」。
  5. 姓。如殷商时代有理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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