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蓼 [ lù ]
形- 长大的样子。《诗经·小雅·蓼莪》:「蓼蓼者莪,匪莪伊蒿。」汉·郑玄·笺:「蓼蓼,长大貌。」
蓼 [ liǎo ]
名- 植物名。蓼科蓼属,一年生草本。多生于水边。茎高一尺余,叶呈披针形,夏秋之际开淡绿或淡红色的小花。茎叶味辛辣,可用以调味。全草亦可入药,有解毒、消肿、止痛、止痒等作用。
洲 [ zhōu ]
名- 水上的陆块。如:「沙洲」。《诗经·周南·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 地理学上称地球上的大块陆地为「洲」。如:「亚洲」、「欧洲」。
周 [ zhōu ]
形- 完密、严谨。如:「周密」、「周详」。《说文解字·口部》:「周,密也。」《左传·昭公四年》:「其藏之也周。」
- 全部、整个。如:「周身」。
- 朝代名:➊ 参见「周朝 」条。➋ 参见「[[北周]]」条。➌ 唐朝武则天称帝,改国号为「周」。➍ 参见「[[后周]]」条。
- 环绕区域的外围部分。如:「四周」、「圆周」、「周围」。
- 量词。计算环绕次数的单位。如:「环岛一周」、「绕场两周」。
- 满一年。如:「周年」、「周岁」。通「周」。
- 姓。如明代有周顺昌。
- 环绕。如:「周而复始」。《楚辞·屈原·九歌·湘君》:「鸟次兮屋上,水周兮堂下。」
- 救济、援助。如:「周济」。《三国志·卷五八·吴书·陆逊传》:「夷王梅赜等并帅支党来附逊,逊倾财帛,周赡经恤。」通「赒」。
- 普遍、全、都。如:「众所周知」。《易经·系辞上》:「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
- 「义 」的异体字。
暴 [ bào ]
动- 急遽、猛烈。《说文解字·日部》:「暴,疾有所趣也。」《诗经·邶风·终风》:「终风且暴,顾我则笑。」汉·郑玄·笺:「暴,疾也。」
- 欺凌。《荀子·性恶》:「则夫彊者害弱而夺之,众者暴寡而哗之。」
- 毁坏、蹧蹋。如:「暴殄天物」、「自暴自弃」。
- 空手搏斗。《论语·述而》:「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宋·邢昺·疏:「空手搏虎为暴虎。」
- 鼓起、突出。如:「他气得头上的青筋都暴出来了。」
- 残酷凶恶。如:「残暴」、「暴虐」、「暴行」。
- 急躁的。《荀子·彊国》:「威有三:有道德之威者,有暴察之威者,有狂妄之威者。」唐·杨倞·注:「暴察,谓暴急严察也。」
- 急骤的、猛烈的。如:「暴风」、「暴雨」、「暴饮暴食」。
- 姓。战国时韩国有暴鸢,汉代有暴胜之。
暴 [ pù ]
动- 晒。《孟子·滕文公上》:「曾子曰:『不可。江汉以濯之,秋阳以暴之,皜皜乎不可尚已。』」同「曝 」。
- 显露。宋·苏洵〈六国论〉:「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之不甚惜。」
于 [ yú ]
動- 去、往。《文選·曹植·責躬詩》:「煢煢僕夫,于彼冀方。」
- 取。《詩經·豳風·七月》:「晝爾于茅,宵爾索綯。」《孟子·萬章下》:「殺越人于貨,閔不畏死,凡民罔不譈。」
- 在。《儀禮·士昏禮》:「婿立于門外。」同「於 」。
- 以、用。《左傳·宣公十二年》:「楚自克庸以來,其君無日不以討國人而訓之,于民生之不易,禍至之無日,戒懼之不可以怠。」
- 對、對於。《詩經·邶風·泉水》:「有懷于衛,靡日不思。」
- 至、到。《淮南子·原道》:「以恬養性,以漠處神,則入于天門。」
- 依照。《書經·盤庚下》:「歷告爾百姓于朕志。」
- 為了。《孟子·萬章上》:「唯茲臣庶,女其于予治。」
- 和、與。《書經·康誥》:「告汝德之說,于罰之行。」
- 用於句首或句中,無義。如:「鳳凰于飛」。《詩經·周南·葛覃》:「黃鳥于飛。」
- 用於句尾,表示疑問的語氣。《呂氏春秋·審應覽·審應》:「然則先王聖于?」同「乎 」。
- 姓。如明代有于謙。
于 [ xū ]
歎- 表示感嘆的意思。《詩經·周南·麟之趾》:「于嗟麟兮。」通「吁」。
(1).君王接受朝见和处理政务的地方。《论语·乡党》:“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 邢昺 疏:“朝廷,布政之所。”《淮南子·主术训》:“是故朝廷芜而无迹,田野辟而无草。”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艺二·阿房宫赋》:“先帝为 咸阳 朝廷小,故营 阿房 为堂室。”
(2).指以君王为首的中央政府。《商君书·农战》:“今境内之民及处官爵者,见朝廷之可以巧言辩説取官爵也,故官爵不可得而常也。”《史记·汲郑列传》:“大将军闻,愈贤 黯 ,数请问国家朝廷所疑,遇 黯 过於平生。”《后汉书·皇后纪下·灵思何皇后》:“ 并州 牧 董卓 被徵,将兵入 洛阳 ,陵虐朝庭。” 唐 任华 《杂言寄杜拾遗》:“而我不飞不鸣亦何以,只待朝庭有知己。” 清 戴名世 《芝石记》:“然芝秉山川清淑之气以生,终不可谓非天下之瑞,特当此之时荐之朝庭,固不若其蒙翳於榛莽荒草之中也。” 柯灵 《香雪海·水流千里归大海》:“最使这个封建朝廷伤脑筋的,是不断从全国各地传来老百姓造反的消息。”
(3).借指帝王。《东观汉记·朱遂传》:“至乃残食孩幼,朝廷愍悼。”《文选·朱浮〈为幽州牧与彭宠书〉》:“朝廷之於 伯通 ,恩亦厚矣。” 李善 注:“ 蔡邕 《独断》云:‘朝廷者,不敢指斥君,故言朝廷。’” 明 李诩 《戒庵老人漫笔·殿上金佛》:“朝廷每受朝时,置一金佛于寳座香案上,当其前。” 清 孔尚任 《桃花扇·逃难》:“方纔 香君 回家,也説朝廷偷走。”
(4).朋友。《敦煌变文集·唐太宗入冥记》:“皇帝缘心□□,便问 催子玉 :‘卿与 李乹风 为知己朝庭否?’ 催子玉 □□(答曰):‘臣与 李乹风 为朝庭。’帝曰:‘卿既与 李乹风 为□□(知己)朝庭,情分如何?’ 子玉 曰:‘臣与 李乹风 为朝廷已来,□□ 管 鲍 。’” 蒋礼鸿 通释:“‘知己朝庭’就是知己朋友,所以 催子玉 用‘ 管 鲍 ’来比喻他和 李乹风 的交情。” ——《漢語大詞典》
(1).亦作\"赠諡\"。 2.古代帝王、官员死后,根据其生前事迹赠给一个表示褒贬的称号。 ——《漢語大詞典》
(2).指显学。显赫的学派。《吕氏春秋·务大》:“ 孔 墨 欲行大道於世而不成,既足以成显荣矣。”
(3).兴旺繁荣。 汉 贾谊 《新书·修政语上》:“故治安不可以虚成也,显荣不可以虚得也。”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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