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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

司马迁两汉〕《陈涉世家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谪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吴广以为然。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陈胜﹑吴广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众耳。”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

  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nìng有种乎!”徒属皆曰:“敬受命。”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袒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大泽乡,收而攻蕲qí。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铚、酂、苦、柘、谯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陈,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人。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弗胜,守丞死,乃入据陈。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三老﹑豪杰皆曰:“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当此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乃以吴叔为假王,监诸将以西击荥阳。令陈人武臣、张耳、陈馀徇赵地,令汝阴人邓宗徇九江郡。当此时,楚兵数千人为聚者,不可胜数。

  葛婴至东城,立襄强为楚王。婴后闻陈王已立,因杀襄强,还报。至陈,陈王诛杀葛婴。陈王令魏人周市北徇魏地。吴广围荥阳。李由为三川守,守荥阳,吴叔弗能下。陈王征国之豪杰与计,以上蔡人房君蔡赐为上柱国。

  周文,陈之贤人也,尝为项燕军视日,事春申君,自言习兵,陈王与之将军印,西击秦。行收兵至关,车千乘,卒数十万,至戏,军焉。秦令少府章邯免郦山徒﹑人奴产子生,悉发以击楚大军,尽败之。周文败,走出关,止次曹阳二三月。章邯追败之,复走次渑池十余日。章邯击,大破之。周文自刭,军遂不战。

  武臣到邯郸,自立为赵王,陈馀为大将军,张耳、召骚为左右丞相。陈王怒,捕系武臣等家室,欲诛之。柱国曰:“秦未亡而诛赵王将相家属,此生一秦也。不如因而立之。”陈王乃遣使者贺赵,而徙系武臣等家属宫中,而封耳子张敖为成都君,趣赵兵,亟入关。赵王将相相与谋曰:“王王赵,非楚意也。楚已诛秦,必加兵於赵。计莫如毋西兵,使使北徇燕地以自广也。赵南据大河,北有燕、代,楚虽胜秦,不敢制赵。若楚不胜秦,必重赵。赵乘秦之弊,可以得志于天下。”赵王以为然,因不西兵,而遣故上谷卒史韩广将兵北徇燕地。

  燕故贵人豪杰谓韩广曰:“楚已立王,赵又已立王。燕虽小,亦万乘之国也,原将军立为燕王。”韩广曰:“广母在赵,不可。”燕人曰:“赵方西忧秦,南忧楚,其力不能禁我。且以楚之彊,不敢害赵王将相之家,赵独安敢害将军之家!”韩广以为然,乃自立为燕王。居数月,赵奉燕王母及家属归之燕。

  当此之时,诸将之徇地者,不可胜数。周市北徇地至狄,狄人田儋杀狄令,自立为齐王,以齐反击周市。市军散,还至魏地,欲立魏后故宁陵君咎为魏王。时咎在陈王所,不得之魏。魏地已定,欲相与立周市为魏王,周市不肯。使者五反,陈王乃立宁陵君咎为魏王,遣之国。周市卒为相。

  将军田臧等相与谋曰:“周章军已破矣,秦兵旦暮至,我围荥阳城弗能下,秦军至,必大败。不如少遗兵,足以守荥阳,悉精兵迎秦军。今假王骄,不知兵权,不可与计,非诛之,事恐败。”因相与矫王令以诛吴叔,献其首于陈王。陈王使使赐田臧楚令尹印,使为上将。田臧乃使诸将李归等守荥阳城,自以精兵西迎秦军于敖仓。与战,田臧死,军破。章邯进兵击李归等荥阳下,破之,李归等死。

  阳城人邓说将兵居郯,章邯别将击破之,邓说军散走陈。铚人伍徐将兵居许,章邯击破之,伍徐军皆散走陈。陈王诛邓说。

  陈王初立时,陵人秦嘉﹑铚人董譄﹑符离人朱鸡石﹑取虑人郑布﹑徐人丁疾等皆特起,将兵围东海守庆于郯。陈王闻,乃使武平君畔为将军,监郯下军。秦嘉不受命,嘉自立为大司马,恶属武平君。告军吏曰:“武平君年少,不知兵事,勿听!”因矫以王命杀武平君畔。

  章邯已破伍徐,击陈,柱国房君死。章邯又进兵击陈西张贺军。陈王出监战,军破,张贺死。

  腊月,陈王之汝阴,还至下城父,其御庄贾杀以降秦。陈胜葬砀,谥曰隐王。

  陈王故涓人将军吕臣为仓头军,起新阳,攻陈下之,杀庄贾,复以陈为楚。

  初,陈王至陈,令铚人宋留将兵定南阳,入武关。留已徇南阳,闻陈王死,南阳复为秦。宋留不能入武关,乃东至新蔡,遇秦军,宋留以军降秦。秦传留至咸阳,车裂留以徇。

  秦嘉等闻陈王军破出走,乃立景驹为楚王,引兵之方与,欲击秦军定陶下。使公孙庆使齐王,欲与并力俱进。齐王曰:“闻陈王战败,不知其死生,楚安得不请而立王!”公孙庆曰:“齐不请楚而立王,楚何故请齐而立王!且楚首事,当令于天下。”田儋诛杀公孙庆。

  秦左右校复攻陈,下之。吕将军走,收兵复聚。鄱盗当阳君黥布之兵相收,复击秦左右校,破之青波,复以陈为楚。会项梁立怀王孙心为楚王。

  陈胜王凡六月。已为王,王陈。其故人尝与佣耕者闻之,之陈,扣宫门曰:“吾欲见涉。”宫门令欲缚之。自辩数,乃置,不肯为通。陈王出,遮道而呼涉。陈王闻之,乃召见,载与俱归。入宫,见殿屋帷帐,客曰:“夥颐!涉之为王沉沉者!”楚人谓多为伙,故天下传之,夥涉为王,由陈涉始。客出入愈益发舒,言陈王故情。或说陈王曰:“客愚无知,颛妄言,轻威。”陈王斩之。诸陈王故人皆自引去,由是无亲陈王者。陈王以朱房为中正,胡武为司过,主司群臣。诸将徇地,至,令之不是者,系而罪之,以苛察为忠。其所不善者,弗下吏,辄自治之。陈王信用之。诸将以其故不亲附,此其所以败也。

  陈胜虽已死,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高祖时为陈涉置守頉三十家砀,至今血食。

  褚先生曰:地形险阻,所以为固也;兵革刑法,所以为治也。犹未足恃也。夫先王以仁义为本,而以固塞文法为枝叶,岂不然哉!吾闻贾生之称曰:

  “秦孝公据肴函之固,拥雍州之地,君臣固守,以窥周室,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当是时也,商君佐之,内立法度,务耕织,修守战之具;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

  “孝公既没,惠文、武、昭襄蒙故业因遗策,南取汉中,西举巴蜀,东割膏腴之地,收要害之郡。诸侯恐惧,会盟而谋弱秦,不爱珍器、重宝、肥饶之地,以致天下之士,合从缔交,相与为一。当此之时,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尊贤而重士,约从离横,兼韩、魏、燕、赵、宋、卫、中山之众。于是六国之士,有宁越、徐尚、苏秦、杜赫之属为之谋,齐明、周最、陈轸、召滑、楼缓、翟景、苏厉、乐毅之徒通其意,吴起、孙膑、带佗、倪良、王廖、田忌、廉颇、赵奢之伦制其兵。尝以十倍之地,百万之众,叩关而攻秦。秦人开关而延敌,九国之师逡巡遁逃而不敢进。秦无亡矢遗镞之费,而天下诸侯已困矣。于是从散约解,争割地以赂秦。秦有余力而制其弊,追亡逐北,伏尸百万,流血飘橹。因利乘便,宰割天下,分裂河山。强国请服,弱国入朝。

  “施及孝文王、庄襄王,享国之日浅,国家无事。

  “及至始皇,奋六世之余烈,振长策而御宇内,吞二周而亡诸侯,履至尊而制六合,执敲朴以鞭笞天下,威振四海。南取百越之地,以为桂林、象郡。百越之君,俯首系颈,委命下吏。乃使蒙恬北筑长城而守藩篱,却匈奴七百余里。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于是废先王之道,燔百家之言,以愚黔首;隳名城,杀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鍉,铸以为金人十二,以弱天下之民。然后践华为城,因河为池,据亿丈之城、临不测之溪以为固。良将劲驽,守要害之处;信臣精卒,陈利兵而谁何。天下已定,始皇之心,自以为关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

  “始皇既没,余威震于殊俗。 然陈涉瓮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而迁徙之徒也;材能不及中人,非有仲尼、墨翟之贤,陶朱、猗顿之富。蹑足行伍之间,倔起阡陌之中,率罢散之卒,将数百之众,转而攻秦,斩木为兵,揭竿为旗,天下云集而响应,赢粮而景从。山东豪俊遂并起而亡秦族矣。

  “且夫天下非小弱也,雍州之地,肴函之固,自若也;陈涉之位,非尊于齐、楚、燕、赵、韩、魏、宋、卫、中山之君也;锄耰棘矜,不铦于钩戟长铩也;适戍之众,非抗于九国之师也;深谋远虑,行军用兵之道,非及向时之士也。然而成败异变,功业相反。试使山东之国与陈涉度长絜大,比权量力,则不可同年而语矣。然秦以区区之地,致万乘之势,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然后以六合为家,肴函为宫。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索隐述赞】天下匈匈,海内乏主,掎鹿争捷,瞻乌爰处。陈胜首事,厥号张楚。鬼怪是凭,鸿鹄自许。葛婴东下,周文西拒。始亲朱房,又任胡武。伙颐见杀,腹心不与。庄贾何人,反噬城父!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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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越以为桂林象郡

南 nán/nā《國語辭典》

南 [ nán ]

  1. 方位名。与「北」相对。如:「坐北朝南」、「大江南北」。《诗经·小雅·何人斯 》:「胡不自南?」
  2. 南方的乐曲。《礼记·文王世子》:「胥鼓南。」汉·郑玄·注:「南,南夷之乐也。」
  3. 姓。如唐代有南霁云。
  1. 向南行、向南移动。《周礼·地官·大司徒》:「日南则景短,多暑。」《宋史·卷四二八·道学传二·杨时传》:「其归也,颢目送之曰:『吾道南矣!』」
  1. 南边的。如:「南岸」、「南极」。《陈书·卷二一·王固传》:「魏人以南人嗜鱼,大设罟网。」

南 [ ná ]

  1. 参见「南无 」条。
取 qǔ《國語辭典》

取 [ qǔ ]

  1. 拿。如:「取款」、「各取所需」、「探囊取物」。唐·常建〈宿五度溪仙人得道处〉诗:「前溪遇新月,聊取玉琴弹。」
  2. 得到。如:「取乐」、「取暖」、「取信于人」。
  3. 接受、收受。如:「分文不取」。《孟子·离娄下》:「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
  4. 捕捉。《诗经·豳风·七月》:「取彼狐貍,为公子裘。」
  5. 选择。如:「取士」、「取景」、「取道」、「取名」。《三国演义·第六三回》:「统令魏延为先锋,取南小路而进。」
  6. 求、寻求。如:「自取灭亡」。《文选·张衡·西京赋》:「列爵十四,竞媚取荣。」
  7. 迎娶。《诗经·豳风·伐柯》:「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史记·卷三三·鲁周公世家》:「庄公取齐女为夫人曰哀姜。」通「娶」。
  1. 置于动词后,表示动作的进行。唐·杜秋娘〈金缕衣〉诗:「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1. 姓。如宋代有取希作。
百越 bǎi yuè
亦作“百粤”。 我国古代南方 越 人的总称。分布在今 浙 、 闽 、 粤 、 桂 等地,因部落众多,故总称 百越 。亦指 百越 居住的地方。《史记·李斯列传》:“地非不广,又北逐 胡 貉 ,南定 百越 ,以见 秦 之彊。罪二矣。尊大臣,盛其爵位,以固其亲。罪三矣。”《汉书·项籍传》:“ 番君 吴芮 帅 百粤 佐诸侯从入关。立 芮 为 衡山王 。” 唐 韩愈 《送窦从事序》:“踰 甌 闽 而南,皆 百越 之地。” 明 何景明 《寄黔国公》:“万里山川开 百粤 ,十年戎马暗 三巴 。”  ——《漢語大詞典》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1.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2.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3.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1.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2.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3.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4.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1.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1.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2.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3.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1.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2.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3.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4.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1.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地 dì/de《國語辭典》

地 [ dì ]

  1. 人类万物栖息生长的场所。有时直接指地球。如:「大地」、「天地」、「地心」。《易经·系辞下》:「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
  2. 陆地。如:「高地」、「洼地」、「山地」、「地下水」。唐·李白〈静夜思〉诗:「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3. 田地、土地。如:「耕地」、「荒地」、「薄地」、「地尽其利」。
  4. 场所。如:「发祥地」、「目的地」、「根据地」、「所在地」、「置之死地而后生。」
  5. 区域。如:「本地」、「外地」、「腹地」、「殖民地」、「台湾各地」。
  6. 地位、位置。如:「留余地」、「易地而处」。《晋书·卷八四·王恭传》:「自负才地高华,恒有宰辅之望。」
  7. 心意、意志的领域。如:「颇有见地。」《宋史·卷四三八·儒林传·何基传》:「干告以必有真实心地、刻苦工夫而后可,基悚惕受命。」
  8. 本质、质地、底子。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定势》:「譬五色之锦,各以本采为地矣。」
  9. 路程。如:「这里距离省城约有三十里地。」唐·李白〈妾薄命〉诗:「长门一步地,不肯暂回车。」
  1. 用于副词语尾。如:「忽地」、「蓦地」。
  2. 置于「立」、「坐」、「卧」等动词之后。相当于「著」。元·王实甫《西厢记·第一本·第一折》:「山门下立地,看有甚么人来?」

地 [ de ]

  1. 结构助词。用在副词之后。如:「慢慢地吃」、「好好地玩」、「雨势渐渐地小了。」同「的 」。
以为(以爲)yǐ wéi
(1).认为。《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及 齐 , 齐桓公 妻之,有马二十乘,公子安之。从者以为不可,将行,谋於桑下。” 宋 苏轼 《日喻》:“生而眇者不识日,问之有目者。或告之曰:‘日之状如铜槃。’扣槃而得其声。他日闻钟,以为日也。” 秦牧 《〈长河浪花集〉序》:“我以为这些事情,都有告诉旁人的价值,这才动笔写它。”
(2).作为,用作。《左传·文公六年》:“ 宣子 於是乎始为国政……既成,以授大傅 阳子 与大师 贾佗 ,使行诸 晋国 ,以为常法。”《后汉书·朱儁传》:“时同郡 周规 辟公府,当行,假郡库钱百万,以为冠幘费。” 南朝 梁 沈约 《奏弹王源》:“ 源 父子因共详议,判与为婚。 璋之 下钱五万,以为聘礼。”《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难逢夫》:“我如今又不做官了,无处挣钱,作何生意以为糊口之计?”
(3).“以之为”的省略形式。犹言让他(她)做,把它作为。《后汉书·窦武传》:“长女选入掖庭, 桓帝 以为贵人。” 清 任安上 《与吴拜经书》:“《叙事解疑》一帙,珍之五十一年矣,以为枕中鸿宝,足佐千秋祕笈。”
(4).犹而为,而成。以,而,连词。 汉 扬雄 《长杨赋》:“椓 嶻嶭 而为弋,紆 南山 以为罝。” 晋 潘岳 《西征赋》:“野蒲变而成脯,苑鹿化以为马。”
(5).犹已为,已是。以,通“ 已 ”。 晋 陶潜 《赠长沙公诗序》:“余於 长沙公 为族祖,同出大司马。昭穆既远,以为路人。”以,一本作“ 已 ”。 涵芬楼 本《说郛》卷七六引 宋 欧阳修 《六一笔记·老氏说》:“前后之相随,长短之相形,推而广之,万物之理皆然也,不必更言其餘。然 老子 为书,比其餘诸子以为简要也。”以,今本《欧阳修全集·笔说》作“已”。  ——《漢語大詞典》
桂林 guì lín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地级市。位于广西东北部漓江西岸,面积1983平方公里,人口69万。历来为南岭以南的交通要冲和军事重镇。同时也是著名的风景城市,以奇丽的喀斯特风光闻名于世,素有“桂林山水甲天下”之称  ——《整理自网络》
象郡
唐 李峤 梨 凤文疏象郡,花影丽新丰。
唐 刘长卿 送徐大夫赴广州 雾绕龙山暗,山连象郡遥。  ——《骈字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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