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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诸葛亮两汉〕《出师表 / 前出师表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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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偏私使外异

不宜 bù yí
(1).不应该。《诗·邶风·谷风》:“黽勉同心,不宜有怒。”《史记·高祖本纪》:“足下必欲诛无道 秦 ,不宜踞见长者。” 宋 曾巩 《齐州二堂记》:“耕稼陶渔,皆 舜 之初,宜同时,则其地不宜相远。”
(2).不适宜,不适合。《史记·孝文本纪》:“今释宜建而更选於诸侯乃宗室,非 高帝 之志也。更议不宜。” 清 任泰 《质疑·经义》:“辞令之美,往往不宜训詁。” 赵树理 《小二黑结婚》一:“ 二诸葛 看了看历书,又掐指算了一下说:‘今日不宜栽种。’”  ——《漢語大詞典》
偏私 piān sī
袒护私情,不公正。《尹文子·大道下》:“故仁者所以博施于物,亦所以生偏私。”《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七:“母亲极是慈爱,况且是小的一个,有甚偏私?” 鲁迅 《对于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风潮宣言》:“可知公论尚在人心,曲直早经显见,偏私谬戾之举,究非空言曲说所能掩饰也。”  ——《漢語大詞典》
使 shǐ《國語辭典》

使 [ shǐ ]

  1. 命令、派遣。《左传·桓公五年》:「夜郑伯使祭足劳王,且问左右。」《水浒传·第八五回》:「若得如此,宋江星夜使人回家搬取老父,以绝根本。」
  2. 让、以致于。《诗经·郑风·狡童》:「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唐·杜甫〈蜀相〉诗:「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
  3. 役用、役使。《论语·学而》:「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晋·范宁〈为豫章临发上疏〉:「古之使人,岁不过三日;今之劳扰,殆无二日休停。」
  4. 可、行、做。如:「使不得」。《红楼梦·第九六回》:「若说服里娶亲,当真使不得。」《文明小史·第一六回》:「如要看全,也不过一百多钱,倘若租看,亦使得。」
  5. 用。《文明小史·第一五回》:「至少也得几百块钱,少了不够使的。」
  6. 放纵、放任。如:「使性子」。
  7. 出使。《论语·子路》:「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
  1. 奉命到外国执行任务或留驻的外交长官。如:「大使」、「公使」。
  1. 假设、如果。《论语·泰伯》:「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汉·王充《论衡·祀义》:「使天地有口能食,祭食宜食尽。」

使 [ shì ]

  1. (一)​、
  1. 之又音。
内 ( 內 ) nèi/nà
内 [ nèi ]
  1. 里面,与“”相对:~部。~外。~定。~地。~阁。~行(háng )。~涵。
  2. 称妻子或妻子家的亲戚:~人。~亲。~弟。
  3. 亲近:~君子而外小人。
内 [ nà ]
  1. 同“”,收入;接受。
外异(外异)
公羊宋卫陈郑灾传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 史记乐书乐所以内辅正心而外异贵贱也  ——《骈字类编》
法 fǎ《國語辭典》

法 [ fǎ ]

  1. 律令。如:「法令」、「法律」。《韩非子·定法》:「法者,宪令著于官府。」
  2. 制度。《礼记·曲礼下》:「祭祀之礼,居丧之服,哭泣之位,皆如其国之故,谨修其法而审行之。」
  3. 范式、原则。如:「文法」、「语法」。
  4. 途径。如:「方法」、「办法」。
  5. 佛、道等的道理。如:「佛法」、「法坛」。《五灯会元·卷六·谷山藏禅师》:「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6. 方术、技巧。如:「道士作法」、「魔法」。
  7. 法国的简称。旧音ㄈㄚˋ fà。如:「中法战争」、「英法战争」。
  8. 姓。如汉代有法雄。
  1. 仿效。如:「效法」。《周易·系辞上》:「知崇礼卑,崇效天,卑法地,天地设位,而易行乎其中矣。」
  1. 可为法则的。如:「法书」、「法帖」。
  2. 属于佛家的。如:「法衣」、「法号」。

法 [ fā ]

  1. 在「没法儿」、「想个法儿」等语词中的音读。

法 [ fá ]

  1. 参见「法子 」条。
也 yě《國語辭典》

也 [ yě ]

  1. 表示判断或肯定的语气。如:「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史记·卷一·五帝本纪》:「舜,冀州之人也。」
  2. 表示疑问的语气。如:「何也?」、「孰可忍,孰不可忍也?」清·薛福成〈观巴黎油画院记〉:「此画果真邪?幻也?」
  3. 表示感叹的语气。如:「悲也!」《左传·成公二年》:「惜也!不如多与之邑。」
  4. 用来引起下文。《左传·襄公三十一年》:「子产之从政也,择能而使之。」《孟子·离娄下》:「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
  5. 数事并举而论时用。《礼记·中庸》:「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
  6. 置于句中,以调整音节语气。如:「你再也休提。」元·萧德祥《杀狗劝夫·第二折》:「可不道一部笙歌出入随,抵多少水尽也鹅飞。」
  7. 表示或者、还是。元·李文蔚《燕青博鱼·第三折》:「奸夫在那里?姓张姓李?姓赵姓王?可是长也矮,瘦也胖?」《水浒传·第四○回》:「你见我府里那个门子,却是多少年纪?或是黑瘦也白净肥胖?」
  8. 用于句中,表示停顿语气。《论语·先进》:「柴也愚,参也鲁。」唐·柳宗元〈黔之驴〉:「形之庞也类有德。」
  1. 同样。如:「我懂,你也懂。」、「这个问题我也碰过。」
  2. 强调两事并列。如:「客人中也有坐车的,也有走路的。」《红楼梦·第八回》:「也不至于太冷落,也不至于太热闹了。」
  3. 表示强调。如:「一点也不」、「再也不敢」、「连爸妈也乐得开怀大笑。」
  4. 表示转折。《红楼梦·第二回》:「如今外面的架子虽未甚倒,内囊却也尽上来了。」
  5. 表示委婉、让步。如:「这样也好!」、「也只好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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