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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亡嗣,择支子孙贤者为嗣。

班固两汉〕《霍光传(节选)

  霍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父中孺,河东平阳人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病。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因绝不相闻。久之,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帝,立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既壮大,乃自知父为霍中孺,未及求问,会为票骑将军击匈奴,道出河东,河东太守郊迎,负弩矢先驱至平阳传舍,遣吏迎霍中孺。中孺趋入拜谒,将军迎拜,因跪曰:“去病不早自知为大人遗体也。”中孺扶服叩头,曰:“老臣得托命将军,此天力也。”去病大为中孺买田宅奴婢而去。还,复过焉,乃将光西至长安,时年十余岁,任光为郎,稍迁诸曹侍中。去病死后,光为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出则奉车,入侍左右,出入禁闼二十余年,小心谨慎,未尝有过,甚见亲信。 征和二年,卫太子为江充所败,而燕王旦、广陵王胥皆多过失。是时上年老,宠姬钩弋赵倢伃有男,上心欲以为嗣,命大臣辅之。察群臣唯光任大重,可属社稷。上乃使黄门画者画周公负成王朝诸侯以赐光。后元二年春,上游五柞宫,病笃,光涕泣问曰:“如有不讳,谁当嗣者?”上曰:“君未谕前画意邪?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上以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日磾为车骑将军,及太仆上官桀为左将军,搜粟都尉桑弘羊为御史大,皆拜卧内床下,受遗诏辅少主。明日,武帝崩,太子枭尊号,是为孝昭皇帝。帝年八岁,政事一决于光。遗诏封光为博陆侯。

  光为人沉静详审,长才七尺三寸,白皙,疏眉目,美须髯。每出入下殿门,止进有常处,郎仆射窃识视之,不失尺寸,其资性端正如此。初辅幼主,政自己出,天下想闻其风采。殿中尝有怪,一夜群臣相惊,光召尚符玺郎郎不肯授光。光欲夺之,郎按剑曰:“臣头可得,玺不可得也!”光甚谊之。明日,诏增此郎秩二等。众庶莫不多光。

  光与左将军桀结婚相亲,光长女为桀子安妻,有女年与帝相配,桀因帝姊鄂邑盖主内安女后宫为倢伃,数月立为皇后。父安为票骑将军,封桑乐侯。光时休沐出,桀辄入代光决事。桀父子既尊盛,而德长公主。公主内行不修,近幸河间丁外人。桀、安欲为外人求封,幸依国家故事以列侯尚公主者,光不许。又为外人求光禄大夫,欲令得召见,又不许。长主大以是怨光。而桀、安数为外人求官爵弗能得,亦惭。自先帝时,桀已为九卿,位在光右。及父子并为将军,有椒房中宫之重,皇后亲安女,光乃其外祖,而顾专制朝事,由是与光争权。

  燕王旦自以昭帝兄,常怀怨望。及御史大夫桑弘羊建造酒榷盐铁,为国兴利,伐其功,欲为子弟得官,亦怨恨光。于是盖主、上官桀、安及弘羊皆与燕王旦通谋,诈令人为燕王上书,言光出都肄羽林,道上称跸,太官先置;又引苏武前使匈奴,拘留二十年不降,还乃为典属国,而大将军长史敞亡功为搜粟都尉;又擅调益莫府校尉;光专权自恣,疑有非常,臣旦愿归符玺,入宿卫,察奸臣变。候司光出沐日奏之。桀欲从中下其事,桑弘羊当与诸大臣共执退光。书奏,帝不肯下。

  明旦,光闻之,止画室中不入。上问:“大将军安在?”左将军桀对曰:“以燕王告其罪,故不敢入。”有诏召大将军。光入,免冠军顿首谢,上曰:“将军冠。朕知是书诈也,将军亡罪。”光曰:“陛下何以知之?”上曰:“将军之广明,都郎属耳。调校尉以来未能十日,燕王何以得知之?且将军为非,不须校尉。”是时帝年十四,尚书左右皆惊,而上书者果亡,捕之甚急。桀等惧,白上:“小事不足遂。”上不听。

  后桀党与有谮光者,上辄怒曰:“大将军忠臣,先帝所属以辅朕身,敢有毁者坐之。”自是桀等不敢复言,乃谋令长公主置酒请光,伏兵格杀之,因废帝,迎立燕王为天子。事发觉,光尽诛桀、安、弘羊、外人宗族。燕王、盖主皆自杀。光威震海内。昭帝既冠,遂委任光,迄十三年,百姓充实,四夷宾服。

  元平元年,昭帝崩,亡嗣。武帝六男独有广陵王胥在,群臣议所立,咸持广陵王。王本以行失道,先帝所不用。光内不自安。郎有上书言:“周太王废太伯立王季,文王舍伯邑考立武王,唯在所宜,虽废长立少可也。广陵王不可以承宗庙。”言合光意。光以其书视丞相敞等,擢郎为九江太守,即日承皇太后诏,遣行大鸿胪事少府乐成、宗正德、光禄大夫吉、中郎将利汉迎昌邑王贺。

  贺者,武帝孙,昌邑哀王子也。既至,即位,行淫乱。光忧懑,独以问所亲故吏大司农田延年。延年曰:“将军为国柱石,审此人不可,何不建白太后,更选贤而立之?”光曰:“今欲如是,于古尝有此否?”延年曰:“伊尹相殷,废太甲以安宗庙,后世称其忠。将军若能行此,亦汉之伊尹也。”光乃引延年给事中,阴与车骑将军张安世图计,遂召丞相、御史、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大夫、博士会议未央宫。光曰:“昌邑王行昏乱,恐危社稷,如何?”群臣皆惊鄂失色,莫敢发言,但唯唯而已。田延年前,离席按剑,曰:“先帝属将军以幼孤,寄将军以天下,以将军忠贤能安刘氏也。今群下鼎沸,社稷将倾,且汉之传谥常为孝者,以长有天下,令宗庙血食也。如令汉家绝祀,将军虽死,何面目见先帝于地下乎?今日之议,不得旋踵。群臣后应者,臣请剑斩之。”光谢曰:“九卿责光是也。天下匈匈不安,光当受难。”于是议者皆叩头,曰:“万姓之命在于将军,唯大将军令。”

  光即与群臣俱见白太后,具陈昌邑王不可以承宗庙状。皇太后乃车驾幸未央承明殿,诏诸禁门毋内昌邑群臣。王入朝太后还,乘辇欲归温室,中黄门宦者各持门扇,王入,门闭,昌邑群臣不得入。王曰:“何为?”大将军跪曰:“有皇太后诏,毋内昌邑群臣。”王曰:“徐之,何乃惊人如是!”光使尽驱出昌邑群臣,置金马门外。车骑将军安世将羽林骑收缚二百余人,皆送廷尉诏狱。令故昭帝侍中中臣侍守王。光敕左右:“谨宿卫,卒有物故自裁,令我负天下,有杀主名。”王尚未自知当废,谓左右:“我故群臣从官安得罪,而大将军尽系之乎?”顷之,有太后诏召王。王闻召,意恐,乃曰:“我安得罪而召我哉!”太后被珠襦,盛服坐武帐中,侍御数百人皆持兵,期门武士陛戟,陈列殿下。群臣以次上殿,召昌邑王伏前听诏。光与群臣连名奏王,……荒淫迷惑,失帝王礼谊,乱汉制度,……当废。……皇太后诏曰:“可。”光令王起拜受诏,王曰:“闻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天下。”光曰:“皇太后诏废,安得天子!”乃即持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扶王下殿,出金马门,群臣随送。王西面拜,曰:“愚戆不任汉事。”起就乘舆副车。大将军光送至昌邑邸,光谢曰:“王行自绝于天,臣等驽怯,不能杀身报德。臣宁负王,不敢负社稷。愿王自爱,臣长不复见左右。”光涕泣而去。群臣奏言:“古者废放之人屏于远方,不及以政,请徙王贺汉中房陵县。”太后诏归贺昌邑,赐汤沐邑二千户。昌邑群臣坐亡辅导之谊,陷王于恶,光悉诛杀二百余人。出死,号呼市中曰:“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光坐庭中,会丞相以下议定所立。广陵王已前不用,及燕刺王反诛,其子不在议中。近亲唯有卫太子孙号皇曾孙在民间,咸称述焉。光遂与丞相敞等上奏曰:“《礼》曰:‘人道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大宗亡嗣,择支子孙贤者为嗣。孝武皇帝曾孙病已,武帝时有诏掖庭养视,至今年十八,师受《诗》、《论语》、《孝经》,躬行节俭,慈仁爱人,可以嗣孝昭皇帝后,奉承祖宗庙,子万姓。臣昧死以闻。”皇太后诏曰:“可。”光遣宗正刘德至曾孙家尚冠里,洗沐赐御衣,太仆以軨车迎曾孙就斋宗正府,入未央宫见皇太后,封为阳武侯。而光奉上皇帝玺绶,谒于高庙,是为孝宣皇帝。

  明年,下诏曰:“夫褒有德,赏元功,古今通谊也。大司马大将军光宿卫忠正,宣德明恩,守节秉谊,以安宗庙。其以河北、东武阳益封光万七千户。”与故所食凡二万户。赏赐前后黄金七千斤,钱六千万,杂缯三万匹,奴婢百七十人,马二千匹,甲第一区。

  自昭帝时,光子禹及兄孙云皆中郎将,云弟山奉车都尉侍中,领胡越兵。光两女婿为东西宫卫尉,昆弟、诸婿、外孙皆奉朝请,为诸曹大夫,骑都尉、给事中。党亲连体,根据于朝廷。光自后元秉持万机,及上即位,乃归政。上谦让不受,诸事皆先关白光,然后奏御天子。光每朝见,上虚己敛容,礼下之已甚。

  光秉政前后二十年。地节二年春病笃,车驾自临问光病,上为之涕泣。光上书谢恩曰:“愿分国邑三千户,以封兄孙奉车都尉山为列侯,奉兄骠骑将军去病祀。”事下丞相御史,即日拜光子禹为右将军。

  光薨,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太中大夫任宣与侍御史五人持节护丧事。中二千石治莫府冢上。赐金钱、缯絮、绣被百领,衣五十箧,璧珠玑玉衣,梓宫、便房、黄肠题凑各一具,枞木外臧椁十五具。东园温明,皆如乘舆制度。载光尸柩以辒辌车,黄屋在纛,发材官轻车北军五校士军陈至茂陵,以送其葬。谥曰宣成侯。发三河卒穿复士,起冢祠堂。置园邑三百家,长丞奉守如旧法。

  初,霍氏指西汉权臣霍光子孙奢侈,茂陵徐生曰:“霍氏必亡。夫奢则不逊,不逊必侮上;侮上者,逆道也。在人之右,众必害之。霍氏秉权日久,害之者多矣。天下害之,而又行以逆道,不亡何待!”乃上疏,言:“霍氏泰盛;陛下即爱厚之,宜以时抑制,无使至亡。”书三上,辄报闻。

  其后,霍氏诛灭,而告霍氏者皆封。人为徐生上书曰:“臣闻客有过主人者,见其灶直突注:突,烟囱,傍有积薪。客谓主人:‘更为曲突,远徙其薪;不者,且有火患。’主人嘿然不应。俄而家果失火,邻里共救之,幸而得息。于是杀牛置酒,谢其邻人。灼烂者在于上行,余各以功次座,而不录言曲突者。人谓主人曰:‘乡使听客之言,不费牛酒,终亡火患。今论功而请宾,曲突徙薪无恩泽,焦头烂额为上客耶?’主人乃寤而请之。今茂陵徐福数上书言霍氏且有变,宜防绝之。乡使福说得行,则国亡裂土出爵之费,臣亡逆乱诛灭之败。往事既已,而福独不蒙其功。唯陛下察之——贵徙薪曲突之策,使居焦发灼烂之右。”上乃赐福帛十匹,后以为郎。

  宣帝始立,谒见高庙,大将军霍光从骖乘,上内严惮之,若有芒刺在背。后车骑将军张安世代光骖乘,天子从容肆体,甚安近焉。及光身死。而宗族竟诛。故俗传之曰:“威震主者不畜。霍氏之祸,萌于骖乘。”

  赞曰:霍光以结发内侍,起于阶闼之间,确然秉志,谊形于主。受襁褓之托,任汉室之寄,当庙堂,拥幼君,摧燕王,仆上官,因权制敌,以成其忠。处废置之际,临大节而不可夺,遂匡国家,安社稷。拥昭立宣,光为师保,虽周公、阿衡,何以加此!然光不学亡术,暗于大理,阴妻邪谋,立女为后,湛溺盈溢之欲,以增颠覆之祸,死财三年,宗族诛夷,哀哉!昔霍叔封于晋,晋即河东,光岂其苗裔乎?金日磾夷狄亡国,羁虏汉庭,而以笃敬寤主,忠信自著,勒功上将,传国后嗣,世名忠孝,七世内侍,何其盛也!本以休屠作金人为祭天主,故因赐姓金氏云。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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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子孙为嗣

大宗 dà zōng
(1).宗法社会以嫡系长房为“大宗”,馀子为“小宗”。《仪礼·丧服》:“为人后者孰后?后大宗也。曷为后大宗?大宗者,尊之统也。”《礼记·大传》“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 唐 孔颖达 疏:“百世不迁之宗者,谓大宗也,云有五世则迁之宗者,谓小宗也。”
(2).世家大族。《魏书·尒朱彦伯传》:“ 仲远 天性贪暴,大宗富族,诬之以反,殁其家口。”
(3).本原。《庄子·天道》:“夫明白於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
(4).犹大批;大数目。表示财物等数量大。《儿女英雄传》第二回:“再加一个工程出来,府里要费,道里要费,到了院费更是个大宗。” 曹禺 《日出》第三幕:“我知道,最近银行大宗提款的不算少。”
(5).指数量大的商品或产品。 清 王韬 《兴利》:“西人贸易于 中国 者,不过以匹头为大宗。”
(1). 殷 代祭祀天神、地祇、人鬼的官,为天官六大之一。 周 代改为大宗伯。《礼记·曲礼下》:“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 郑玄 注:“盖 殷 时制也。 周 则大宰为天官,大宗曰宗伯,为春官。”
(2).事物的本源。《淮南子·原道训》:“夫无形者,物之大祖也;无音者,声之大宗也。” 高诱 注:“祖、宗皆本也。” 晋 葛洪 《抱朴子·畅玄》:“玄者,自然之始祖,万殊之大宗也。”  ——《漢語大詞典》
亡 wáng/wú《國語辭典》

亡 [ wáng ]

  1. 逃跑。如:「流亡」、「逃亡」。《左传·宣公二年》:「问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2. 失去。如:「亡羊补牢」。《新唐书·卷九六·房玄龄传》:「一日去良弼,如亡左右手。」
  3. 死去。如:「死亡」、「伤亡」。
  4. 消灭。如:「灭亡」、「败亡」。《礼记·中庸》:「国家将亡,必有妖孽。」
  5. 外出不在。《论语·阳货》:「孔子时其亡也,而往拜之。」《聊斋志异·卷一○·真生》:「明日,往投刺,适值其亡,凡三谒,皆不遇。」
  6. 忘记。汉·王充《论衡·语增》:「为长夜之饮,亡其甲子。」唐·戴叔伦〈南野〉诗:「身勚竟亡疲,团团欣在目。」通「忘」。
  1. 死去的。如:「亡父」、「亡兄」、「未亡人」。《后汉书·卷三五·郑玄传》:「末所愤愤者,亡亲坟垄未成。」

亡 [ wú ]

  1. 没有。《论语·八佾》:「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唐·韩愈〈进学解〉:「若夫商财贿之有亡,计班资之崇庳。」同「无 」。
嗣 sì《國語辭典》

嗣 [ sì ]

  1. 继续、承继。如:「嗣位」、「嗣业」。唐·韩愈〈河南府同官记〉:「嗣绍家烈,不违其先。」
  1. 后代子孙。如:「后嗣」。《书经·大禹谟》:「罚弗及嗣,赏延于世。」唐·柳宗元〈封建论〉:「自天子至于里胥,其德在人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
  2. 接续职务的人。《左传·襄公三年》:「祁奚请老,晋侯问嗣焉?」
  3. 姓。如汉代有嗣光宙。
择 ( 擇 ) zé/zhái
择 [ zé ]
     ◎ 挑拣,挑选:~取。~优。抉~。~善而从。饥不~食。
择 [ zhái ]
     ◎ 义同“择”(zé),用于口语:~不开(分解不开;摆脱不开)。~菜。~食。
支 zhī《國語辭典》

支 [ zhī ]

  1. 草木的枝条。《诗经·卫风·芄兰》:「芄兰之支,童子佩觿。」《汉书·卷四九·鼌错传》:「屮木蒙茏,支叶茂接。」通「枝」。
  2. 旁系、分出的派别。如:「旁支」、「分支」。
  3. 手脚。《易经·坤卦·文言曰》:「美在其中而畅于四支。」通「肢」。
  4. 地支的简称。《史记·卷二六·历书》「焉逢摄提格太初元年」句下司马贞索隐引《尔雅·释天》:「岁阴者,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支是也。」
  5. 量词:➊ ​ 计算队伍的单位。如:「一支强有力的军队。」➋ ​ 计算歌曲、乐曲的单位。如:「两支歌曲」。➌ ​ 计算绵纱细度的单位。支数愈多,纱质愈细。如:「八十支纱」。➍ ​ 计算灯光强度的单位。如:「四十支光」。
  6. 姓。如唐代有支叔才。
  7. 二一四部首之一。
  1. 撑持、维持。《国语·越语下》:「皆知其资财之不足以支长久也。」《水浒传·第九九回》:「我这威胜万山环列,粮草足支二年。」
  2. 承受、受得住。如:「体力不支」、「乐不可支」。
  3. 付款。如:「收支」、「开支」。
  4. 领取。如:「预支」、「先支了一个月的薪水。」
  5. 调度、分配、遣走。如:「支配」、「把他支走了。」
  1. 别出的、由总体分出来的。如:「支店」、「支行」。
子孙(子孫)zǐ sūn
(1).儿子和孙子,泛指后代。《书·洪范》:“身其康强,子孙其逢吉。” 汉 贾谊 《过秦论》上:“自以为 关中 之固,金城千里,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 宋 吴曾 《能改斋漫录·记事一》:“侍郎于京师,遇乡人至,必命子孙出见,而列侍焉。” 明 张居正 《请戒谕群臣疏》:“尔等亦皆垂功名於竹帛,緜禄廕於子孙,顾不美歟!”《儿女英雄传》第一回:“便是将来的子孙,有命作官固好。不然,守着这点地方,也还可以耕种读书,不至冻饿。”
(2).单指儿子。《隋书·西域传·附国》:“有死者……子孙不哭,带甲儛剑而呼云:‘我父为鬼所取,我欲报寃杀鬼。’”  ——《漢語大詞典》
贤 ( 賢 ) xián
贤 [ xián ]
  1. 有道德的,有才能的:~明。~德。~能。~良。~惠。~淑。~哲。~人。圣~。礼~下士。
  2. 敬辞,多指行辈较低的:~弟。~侄。~契(对弟子或朋友子侄辈的敬称)。
者 zhě《國語辭典》

者 [ zhě ]

  1. 人或事物的代稱。如:「記者」、「作者」。《論語·雍也》:「知者樂水,仁者樂山。」《楚辭·屈原·漁父》:「新沐者必彈冠,新浴者必振衣。」
  1. 指示形容詞。同「這 」。多用於古詩詞中。宋·晏幾道〈少年游·離多最是〉詞:「細想從來,斷腸多處,不與者番同。」
  1. 用於句中,表示停頓。《論語·學而》:「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2. 用於句末,表示語氣結束。《孟子·離婁下》:「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3. 表比擬。相當於「的樣子」。《史記·卷八六·刺客傳·荊軻傳》:「已而相泣,旁 若無人者。」
为嗣(为嗣)
唐书司空图传图无子以甥为嗣尝为御史所劾昭宗不责也  ——《分类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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