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网

尚书与常侍,不可得相亲。

白居易唐代〕《同崔十八宿龙门兼寄令狐尚书冯常侍

水碧玉磷磷,龙门秋胜春。
山中一夜月,海内两闲人。
等是幽栖伴,俱非富贵身。
尚书与常侍,不可得相亲。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
尚书常侍不可得相

尚书(尚書)shàng shū
官名。始置于 战国 时,或称掌书,尚即执掌之义。 秦 为少府属官, 汉武帝 提高皇权,因尚书在皇帝左右办事,掌管文书奏章,地位逐渐重要。 汉成帝 时设尚书五人,开始分曹办事。 东汉 时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官员,从此三公权力大大削弱。 魏 晋 以后,尚书事务益繁。 隋 代始分六部, 唐 代更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从 隋 唐 开始,中央首要机关分为三省,尚书省即其中之一,职权益重。 宋 以后三省分立之制渐成空名,行政全归尚书省。 元 代存中书省之名,而以尚书省各官隶属其中。 明 初犹沿此制,其后废去中书省,径以六部尚书分掌政务,六部尚书遂等于国务大臣, 清 代相沿不改。  ——《漢語大詞典》
与 ( 與 ) yǔ/yù/yú
与 [ yǔ ]
  1. 给:赠~。~人方便。
  2.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3. 赞助,赞许:~人为善。
  4. 〈书〉等待:时不我~。
  5. 〈连〉和:我~你。山~水。
  6. 〈介〉跟;向:~虎谋皮。生死~共。
与 [ yù ]
  1. 参加:参~。~会。
与 [ yú ]
  1. 同“欤”。
常侍 cháng shì
官名。皇帝的侍从近臣。 秦 汉 有中常侍, 魏 晋 以来有散骑常侍, 隋 唐 内侍省有内常侍,均简称常侍。《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以貲为郎,事 孝景帝 ,为武骑常侍,非其好也。” 三国 魏 曹操 《让县自明本志令》:“故在 济南 ,始除残去秽,平心选举,违迕诸常侍。”  ——《漢語大詞典》
不可 bù kě
(1).不可以;不可能。《公羊传·文公九年》:“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 三国 魏 嵇康 《释私论》:“或谗言似信,不可谓有诚;激盗似忠,不可谓无私。” 前蜀 韦庄 《章台夜思》诗:“乡书不可寄,秋雁又南迴。” 沈从文 《从文自传·我的家庭》:“爸爸十岁的时候,家中就为他请了个武术教师同老塾师,学习作将军所不可少的技术与学识。”
(2).不答应;不准许。《穀梁传·昭公三十一年》:“ 晋侯 使 荀櫟 唁公於 乾侯 。唁公不得入於 鲁 也,曰:‘既为君言之矣,不可者 意如 也。’” 范宁 注:“言己已告 鲁 求纳君,唯 意如 不肯。”《史记·刺客列传》:“诚得劫 秦王 ,使悉反诸侯侵地,若 曹沫 之与 齐桓公 ,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四:“﹝大驾﹞幸 明州 时, 吕相 欲并从官听自便, 高宗 不可,乃止。”
(3).不轻易赞同或遵奉。 宋 无名氏 《儒林公议》卷下:“臣窃谓 仲淹 秉朴忠之心,怀直谅之节……观其临事不可,言必忤上,竭忠奉国,夫岂私其身哉?”
(4).谓不符合,不称。 元 尚仲贤 《柳毅传书·楔子》:“早是我受不过狠毒的儿夫气,更那堪不可公婆意!”
(5).犹不堪。 宋 苏轼 《九日黄楼作》诗:“去年重阳不可説,南城夜半千謳发。水穿城下作雷鸣,泥满城头飞雨滑。”
(6).指缺点、过错。 宋 王安石 《别少述》诗:“子今此去来何时,后有不可谁予规?”
(7).与“非”连用,“非……不可”,表示必须或一定。 郭小川 《昆仑行》诗三:“我却有个不解的难题,非问问他们不可。”  ——《漢語大詞典》
得相
史记孙叔敖传三得相而不喜知其材自得之也三去相而不悔知非己之罪也  ——《骈字类编》
亲 ( 親 ) qīn/qìng
亲 [ qīn ]
  1. 有血统或夫妻关系的:~属。~人。~缘。双~(父母)。~眷。
  2. 婚姻:~事。
  3. 因婚姻联成的关系:~戚。~故。~邻。~朋。
  4. 称呼同一地方的人:乡~。
  5. 本身,自己的:~睹。~聆。~笔。
  6. 感情好,关系密切:~密。相~。~睦。~疏。
  7. 用嘴唇接触表示喜爱:~吻。
亲 [ qìng ]
◎ 〔~家〕夫妻双方的父母彼此的关系或称呼(“”读轻声)。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