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网

曹操沽名不杀贤,终付祢衡与黄祖。

徐渭明代〕《短褐篇送沈子叔成出塞

短褐不掩轩,伏剑赴远道。一夕度重关,春郊哭芳草。

芳草碧色黄河波,王孙不归愁奈何。当时洒血向何地,岁月今巳三年多。

万帐丛中拾遗骼,胡人悲号汉人擗。羁魂何用束榆皮,男子从来收马革。

忆昔何人正当路,若翁上书凡两度。请缨直欲系单于,借剑亲将斩师傅。

圣主如天万类容,夺官谪向边城去。曹操沽名不杀贤,终付祢衡与黄祖。

黄祖曾操江夏符,蓟门今亦近穹庐。逐臣犹自心孤愤,结客边庭欲破胡。

胡骑南来尘拍天,汉兵汉马踏成烟。汉吏愁将伏汉法,汉首函将虏级传。

将函汉虏浑閒事,伤心忽堕孤臣泪。飞书直是骂辕门,散金况复埋殇士。

埋殇士,骂辕门,君不杀人人杀君。青天飒然白日昏,浮云作雨有时晴。

只今万方仰圣明,子出北塞予南征。为倾斗酒都门外,箧里龙泉几度鸣。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
沽名不杀终付黄祖

曹 cáo《國語辭典》

曹 [ cáo ]

  1. 古代訴訟時,稱原告和被告兩方為「兩曹」。
  2. 古代分科辦事的官署部門或官職。《續漢書志·第二六·百官志三》:「成帝初置尚書四人,分為四曹。」《文明小史·第七回》:「現在的人,都把知府看得是個閑曹。」
  3. 群眾、同伴。《左傳·昭公十二年》:「周原伯絞虐其輿臣,使曹逃。」唐·杜甫〈曲江三章章五句〉三首之一:「白石素沙亦相蕩,哀鴻獨叫求其曹。」
  4. 國名。周代諸侯國之一。故址約在今大陸地區山東西部。
  5. 姓。如三國時魏有曹植。
  1. 等輩、儕類。如:「爾曹」、「吾曹」、「女曹」。《後漢書·卷四七·班超傳》:「卿曹與我俱在絕域,欲立大功以求富貴。」
  1. 共同、一齊。《國語·周語下》:「且民所曹好,鮮其不濟也。」
操 cāo《國語辭典》

操 [ cāo ]

  1. 持、拿。《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今吾子爱人以政,犹未能操刀而使割也,其伤实多。」汉·王充《论衡·感虚》:「武王左操黄钺,右执白旄,瞋目而麾之。」
  2. 掌握。《商君书·弱民》:「主变事能得齐国守安,主操权利。」
  3. 驾驶。《庄子·达生》:「吾尝济乎觞深之渊,津人操舟若神。」《楚辞·屈原·九章·思美人》:「勒骐骥而更驾兮,造父为我操之。」
  4. 从事。如:「重操旧业」。《聊斋志异·卷四·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久不售。」
  5. 训练、锻炼。如:「操兵演练」。清·孔尚任《桃花扇·第三一出》:「今日江上大操,看他兵马过处,鸡犬无声,好不肃静。」
  6. 使用某种语言或口音说话。如:「操英语」、「操北方口音」。
  1. 一种经过设计,用来锻炼体力的运动。如:「体操」、「早操」、「暖身操」、「健美操」。
  2. 品格、德行。如:「节操」、「操守」。《孟子·滕文公下》:「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
  3. 琴曲。《列子·汤问》:「伯牙游于泰山之阴,卒逢暴雨,止于岩下,心悲;乃援琴而鼓之,初为霖雨之操,更造崩山之音。」《红楼梦·第八七回》:「又将琴谱翻出,借他猗兰思贤两操,合成音韵。」
  4. 姓。如明代有操钦。

操 [ ​cào ]

  1. (一)​之又音。
沽名 gū míng
猎取名誉。《后汉书·逸民传序》:“彼虽硜硜有类沽名者,然而蝉蜕嚣埃之中,自致寰区之外,异夫饰智巧以逐浮利者乎!” 唐 聂夷中 《胡无人行》:“男儿徇大义,立节不沽名。”《清史稿·仁宗纪》:“二十三年戊寅春正月戊申,特詔 松筠 勿沽名市惠,以保桑榆。” 鲁迅 《书信集·致杨霁云》:“惊服之下,率尔宣扬,这其实还是当初沽名的老手段。”  ——《漢語大詞典》
不杀(不殺)bù shā
(1).不断其命。《穀梁传·僖公九年》:“ 葵丘 之会,陈牲而不杀。” 杨士勋 疏:“虽盟而不歃血谓之不杀。” 宋 曾巩 《亳州谢到任表》:“运独断之明,则天清水止;昭不杀之武,则雷厉风行。” 周立波 《暴风骤雨》第一部七:“‘不杀穷人不富’,是他的主意,他的手沾满了佃户 劳金 的红血。”
(2).不尽。《醉醒石》第三回:“ 汤家 父母听得这话,喜欢不杀道:‘如此听凭 冯亲家 那边,择个日子便了。’”
不减;不衰。《公羊传·僖公二十二年》:“《春秋》辞繁而不杀者,正也。” 何休 注:“杀,省也。”《文选·扬雄〈长杨赋〉》:“意者以为事罔隆而不杀,物靡盛而不亏。” 李善 注引 郑玄 《周礼》注:“杀,减也。” 晋 张华 《女史箴》:“法含弘而不杀,物无盛而不衰。”  ——《漢語大詞典》
贤 ( 賢 ) xián
贤 [ xián ]
  1. 有道德的,有才能的:~明。~德。~能。~良。~惠。~淑。~哲。~人。圣~。礼~下士。
  2. 敬辞,多指行辈较低的:~弟。~侄。~契(对弟子或朋友子侄辈的敬称)。
终付(终付)
陆游诗成败只堪三太息是非终付一胡卢  ——《韵府拾遗 遇韵》
祢 ( 禰 ) mí
祢 [ mí ]
  1. 古代对已在宗庙中立牌位的亡父的称谓。
  2. 姓。
衡 héng《國語辭典》

衡 [ héng ]

  1. 置於車轅前端的橫木。《論語·衛靈公》:「在輿,則見其倚於衡也。」唐·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二七·莊子音義中》:「衡,轅前橫木,縛軛者也。」
  2. 秤,量輕重的器具。《荀子·禮論》:「衡誠縣矣,則不可欺以輕重。」《文選·張衡·東京賦》:「同衡律而壹軌量,齊急舒於寒燠。」三國吳·薛綜·注:「衡,稱也。軌,法。」
  3. 眉目之間。《後漢書·卷六○下·蔡邕傳》:「胡老乃揚衡含笑,援琴而歌。」《文選·劉孝標·廣絕交論》:「見一善則盱衡扼腕,遇一才則揚眉抵掌。」
  4. 星名。北斗七星的第五星。因位於魁與斗杓之間,故以為斗的中央。《文選·張衡·東京賦》:「攝提揮衡,徐至於射宮。」三國吳·薛綜·注:「攝提有六星,玉衡,北斗中星,主迴轉。」
  5. 大陸地區衡山的簡稱。為五嶽之一。唐·王勃〈滕王閣序〉:「星分翼、軫,地接衡、廬。」
  6. 姓。如漢代有衡咸。
  1. 量輕重。《墨子·經說下》:「衡,加重於其一旁,必捶。」《文選·陸機·演連珠五○首之二》:「物勝權而衡殆,形過鏡則照窮。」
  2. 斟酌、考量。如:「衡情度理」、「權衡得失」。
  3. 違抗、拂逆。《史記·卷六二·管晏傳》:「國有道,即順命;無道,即衡命。」《警世通言·卷九·李謫仙醉草嚇蠻書》:「豈非逆天之咎徵,衡大之明鑒與!」
与 ( 與 ) yǔ/yù/yú
与 [ yǔ ]
  1. 给:赠~。~人方便。
  2.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3. 赞助,赞许:~人为善。
  4. 〈书〉等待:时不我~。
  5. 〈连〉和:我~你。山~水。
  6. 〈介〉跟;向:~虎谋皮。生死~共。
与 [ yù ]
  1. 参加:参~。~会。
与 [ yú ]
  1. 同“欤”。
黄祖 huáng zǔ
(1).树神名。 晋 干宝 《搜神记》卷十八:“ 庐江 龙舒县 陆亭 ,流水边有一大树,高数十丈,常有黄鸟数千枚巢其上。时久旱,长老共相谓曰:‘彼树常有黄气,或有神灵,可以祈雨。’因以酒脯往。亭中有寡妇 李宪 者,夜起,室中忽见一妇人,著绣衣,自称曰:‘我树神 黄祖 也,能兴云雨。以汝性洁,佐汝为生。朝来父老皆欲祈雨,吾已求之於帝,明日日中大雨。’至期果雨。遂为立祠。”
(2).指 三国 魏 的国运。《文选·陆机〈答贾长渊〉诗》:“天厌覇德,黄祖告衅。” 张铣 注:“覇,谓 魏 也。 魏 土德,故曰黄祖。”一本作“ 黄祚 ”。  ——《漢語大詞典》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