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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城事事似南都,顷岁曾分刺史符。

彭汝砺宋代〕《送子开侍郎出守徐州

彭城事事似南都,顷岁曾分刺史符。吏治甚惭前有召,民谣更愧昔无襦。

最思凤沼凤凰集,还见雁池鸿雁孤。万事我今无一乐,扁舟归梦满江湖。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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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南都顷岁刺史

彭 péng/bāng《國語辭典》

彭 [ péng ]

  1. 地名。春秋郑邑。故址约在今大陆地区河南省中牟县境内。
  2. 姓。如清代有彭孙贻。
城 chéng《國語辭典》

城 [ chéng ]

  1. 古时环绕京师或围绕某一区域以供防守的大围墙。《广韵·平声·清韵》:「城,城郭。」《墨子·七患》:「城者,所以自守也。」唐·李白〈送友人〉诗:「青山横北郭,白水遶东城。」
  2. 都市。如:「京城」、「城市」。
  3. 姓。如战国时有城浑。
  1. 筑城。《诗经·小雅·出车》:「天子命我,城彼朔方。」《明史·卷三·太祖本纪三》:「是月,城西宁。」
事事 shì shì
(1).每事。《书·说命中》:“惟事事乃其有备,有备无患。” 孔 传:“事事,非一事。” 唐 元稹 《赠崔元儒》诗:“些些风景闲犹在,事事颠狂老渐无。”《儒林外史》第三四回:“妻子想做夫人,想不到手,便事事不遂心,吵闹起来。” 周立波 《暴风骤雨》第一部一:“上了年纪的人都是前怕狼、后怕虎,事事有顾虑。”
(2).犹件件,样样。《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鸡鸣外欲曙,新妇起严妆。著我绣裌裙,事事四五通。”《三国志·魏志·陈思王曹植传》:“时法制待藩国既自峻迫,寮属皆贾竖下才,兵人给其残老,大数不过二百人。又 植 以前过,事事復减半。” 宋 朱彧 《萍洲可谈》卷一:“宰相礼絶庶官……唯两制以上点茶汤,入脚牀子,寒月有火罏,暑月有扇,谓之事事有;庶官只点茶,谓之事事无。”
(3).治事;做事。《韩非子·内储说上》:“吾之吏不事事也,求簪三日不得之;吾令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史记·曹相国世家》:“卿大夫以下吏及宾客见 参 不事事,来者皆欲有为言。”《明史·郭德成传》:“臣性耽麯蘖,庸闇不能事事。” 陈毅 《示儿女》诗:“不要空言不事事,不要近视无远谋。”  ——《漢語大詞典》
似 sì/shì《國語辭典》

似 [ sì ]

  1. 相像、相类。如:「相似」、「类似」。五代十国南唐·李煜〈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词:「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2. 继嗣。如:「似嗣」。《诗经·小雅·斯干》:「无相犹矣,似续妣祖。」汉·毛亨·传:「似,嗣。」
  3. 奉赠、给予。唐·贾岛〈剑客〉诗:「今日把似君,谁为不平事。」宋·欧阳修〈紫石屏歌〉:「呼工画石持寄似,幸子留意其无谦。」
  1. 好像。如:「似乎」、「似有不同」。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品藻》:「论王霸之余策,览倚伏之要害,吾似有一日之长。」
  1. 表示比较、差等之词。如:「一个高似一个」、「一天好似一天」。宋·贺铸〈浣溪沙·楼角初消一缕霞〉词:「更垂帘幕护窗纱,东风寒似夜来些。」
南都 nán dū
(1).地名。 东汉 光武帝 的故乡在 南阳郡 ,郡治 宛 在京都 洛阳 之南,因称 宛 为 南都 。在今 河南省 南阳市 。 汉 张衡 有《南都赋》, 李善 注引 挚虞 曰:“ 南阳郡 ,治 宛 ,在京之南,故曰 南都 。” 唐 李白 《南都行》:“ 南都 信佳丽, 武闕 横西关。”
(2). 明 人称 南京 为 南都 。如 吴应箕 记 南京 召试事,书名为《南都应试记》。 清 顾炎武 《赠于副将元剴》诗:“乍领射声兵, 南都 已沦倾。”  ——《漢語大詞典》
顷岁(頃歲)qǐng suì
(1).近年。 南朝 梁 江淹 《萧上铜钟芝草众瑞表》:“顷岁以来,禎应四塞。” 宋 苏轼 《御试制科策》:“臣又窃闻之,自顷岁以来,大臣奏事,陛下无所詰问,直可之而已。” 章炳麟 《文学说例》:“顷岁以来,渐为进步发见之代,常语简单,有待铸造。” 龚振黄 《青岛潮》第十三章:“顷岁政变,内阁迭更,彼独阴结外援,盘据要职。”
(2).昔年。 唐 权德舆 《拜昭陵过咸阳墅》诗:“顷岁辱明命,铭勋鏤贞坚。”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敏捷》:“ 梁太祖 受禪, 姚洎 为学士,尝从容,上问及 廷裕 ( 裴廷裕 )行止, 洎 对曰:‘顷岁左迁,令闻旅寄 衡水 。’”《续资治通鉴·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顷岁王师薄伐,克平 太原 ,未赏军功,逮兹二载。”  ——《漢語大詞典》
曾 zēng/céng《國語辭典》

曾 [ zēng ]

  1. 乃、竟然。《论语·为政》:「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2. 尚且。《列子·汤问》:「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
  1. 重叠的,中间隔两代亲属关系的。如:「曾祖父」、「曾孙」。
  1. 加多。《孟子·告子下》:「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同「增 」。
  1. 姓。如春秋时鲁国有曾参。

曾 [ céng ]

  1. 尝、已经。表示行为、动作已经发生、进行过。如:「似曾相识」。《公羊传·闵公元年》:「庄公存之时,乐曾淫于宫中。」《史记·卷一○一·爰盎鼌错传》:「梁王以此怨盎,曾使人刺盎。」
  1. 重叠的、一重一重的。唐·杜甫〈成都府〉诗:「曾城填华屋,季冬树木苍。」通「层」。
  2. 深。《文选·郭璞·江赋》:「若乃曾潭之府,灵湖之渊,澄澹汪洸,㲿滉渊泫。」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刺史 cì shǐ
古代官名。原为朝廷所派督察地方之官,后沿为地方官职名称。 汉武帝 时,分全国为十三部(州),部置刺史。 成帝 改称州牧, 哀帝 时复称刺史。 魏 晋 于要州置都督兼领刺史,职权益重。 隋炀帝 、 唐玄宗 两度改州为郡,改称刺史为太守。后又改郡为州,称刺史,此后太守与刺史互名。 宋 于州置知州,而无刺史职任,刺史之名仅为武臣升迁之阶。 元 明 废名, 清 仅用为知州之别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武帝 元封 五年初置部刺史,掌奉詔条察州,秩六百石,员十三人。” 唐 韩愈 《论变盐法事宜状》:“其餘观察及诸州刺史、县令、録事、参军多至每月五十千。” 清 顾炎武 《日知录·隋以后刺史》:“ 汉 之刺史犹今之巡按御史; 魏 晋 以下之刺史,犹今之总督; 隋 以后之刺史,犹今之知府及 直隶 知州也。”  ——《漢語大詞典》
符 fú《國語辭典》

符 [ fú ]

  1. 古代用为凭信的器物,刻字在竹、木、金、玉、铜之上,剖为两半,各执其一,相合以为征信。如:「虎符」。《史记·卷八·高祖纪》:「乃论功,与诸列侯剖符行封。」
  2. 文件、凭证。北齐·颜之推《冤魂志·徐铁臼》:「我母诉怨于天,今得天曹符,来取铁杵。」
  3. 祥瑞的征兆。《后汉书·卷四·孝和帝等纪·赞曰》:「抑没祥符,登显时德。」
  4. 标记、记号。如:「音符」、「符号」。
  5. 一种道士用来避邪、驱使鬼神的神秘文字。如:「符咒」。《抱朴子·内篇·登陟》:「带升山符,出门作周身三五法。」
  6. 姓。如唐代有符令奇。
  1. 相合、吻合。如:「符合」、「名实相符」。南朝梁·刘勰《文心雕龙·明诗》:「三百之蔽,义归无邪,持之为训,有符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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