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网

杖屦还私第,精诚在本朝。

司马光宋代〕《司徒工开府韩国富公挽辞四首

杖屦还私第,精诚在本朝。
爱君老不懈,忧国没方昭。
东阁秋牢落,西芒夜寂寥。
只应忠亮志,气运不能消。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
杖屦还私精诚本朝

杖屦(杖屨)zhàng jù
(1).手杖与鞋子。古礼,五十岁老人可扶杖;又古人入室鞋必脱于户外,为尊敬长辈,长者可先入室,后脱鞋。《礼记·曲礼上》:“侍坐於君子,君子欠伸,撰杖屨,视日蚤莫,侍坐者请出矣。” 郑玄 注:“撰犹持也。” 孔颖达 疏:“撰杖屨者,则君子自执杖,在坐著屨。”《旧唐书·宦官传·杨复恭》:“詔 復恭 致仕,赐杖屨。”
(2).对老者、尊者的敬称。 唐 杜甫 《咏怀》之二:“南为 祝融 客,勉强亲杖屨,结託老人星, 罗浮 展衰步。” 仇兆鳌 注:“ 卢 注: 衡山 有 祝融峯 , 董鍊师 在焉,故思一亲其杖屨。” 宋 司马光 《祭颖公文》:“承乏諫垣,造请有禁,不亲杖屨,殆将再期,岂意一朝忽为永诀。”
(3).拄杖漫步。 唐 杜甫 《祠南夕望》诗:“兴来犹杖屨,目断更云沙。” 宋 辛弃疾 《水调歌头·盟鸥》词:“先生杖屨无事,一日走千回。” 明 许时泉 《同甲会》:“杖屨问从何处,苍山赤叶林丘。”  ——《漢語大詞典》
还私(還私)huán sī
营私,谋私。还,通“ 营 ”。《战国策·秦策三》:“夫 公孙鞅 事 孝公 ,极身毋二,尽公不还私,信赏罚以致治。”《宋书·沈勃传》:“又輒听募将,委役还私,託注病叛,遂有数百。” 南朝 宋 鲍照 《重与世子启》:“且僕栖迟无事,咫尺馆第,餐稟夙微,非旦则夕,居职还私,两者无异。”  ——《漢語大詞典》
第 dì《國語辭典》

第 [ dì ]

  1. 次序、等级。如:「次第」、「等第」。《后汉书·卷九·孝献帝纪》:「九月甲午,试儒生四十余人,上第赐位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罢之。」
  2. 用于整数数词之前。表事物的顺序或等级。如:「第一」、「第二」。
  3. 科第。科举榜上的次第。如:「登第」、「落第」、「及第」。唐·韩愈〈柳子厚墓志铭〉:「虽少年已成人,能取进士第,崭然见头角。」
  4. 古时指王公大臣或富贵人家的住宅。如:「府第」、「宅第」、「书香门第」。唐·柳宗元〈梓人传〉:「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
  1. 评定。《汉书·卷六四下·王襃传》:「所幸宫馆,辄为歌颂,第其高下,以差赐帛。」
  2. 科举考试应试及格。唐·岑参〈送胡象落第归王屋别业〉诗:「看君尚少年,不第莫凄然。」唐·白居易〈与元九书〉:「既第之后,虽专于科试,亦不废诗。」
  1. 但、尽管。《史记·卷六五·孙子吴起传》:「君第重射,臣能令君胜。」
精诚(精誠)jīng chéng
(1).真诚。《庄子·渔父》:“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后汉书·广陵思王荆传》:“精诚所加,金石为开。” 唐 杨炯 《和刘长史答十九兄》:“精诚动天地,忠义感明神。”《醒世恒言·李道人独步云门》:“他这点精诚,终是不改,每日焚香打坐,养性存心,有出世之念。”
(2).犹精神。 宋 秦观 《代贺中书仆射范相公启》:“投闲散而闻望愈隆,涉忧患而精诚益壮。”  ——《漢語大詞典》
在 zài《國語辭典》

在 [ zài ]

  1. 存、存活。如:「健在」、「精神永在」。《论语·学而》:「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
  2. 居于、处于。如:「在任」、「在位」、「在职进修」。《易经·乾卦·九三》:「是故居上位而不骄,在下位而不忧。」
  3. 决定、依靠。如:「事在人为」、「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4. 观察。《书经·舜典》:「在璿玑玉衡,以齐七政。」《礼记·文王世子》:「食上必在视寒暖之节。」
  1. 表示动作正在进行。如:「我在听音乐。」、「妹妹在唱歌。」
  1. 表示时间。如:「他喜欢在晚上看书。」
  2. 表示处所、位置。如:「人生在世」、「他不在家」。
  3. 表示范畴。如:「在心理学方面的研究,他是个杰出的专家。」
  1. 居所、处所。《汉书·卷六·武帝纪》:「举独行之君子,征诣行在所。」《辽史·卷三一·营卫志上》:「无日不营,无在不卫。」
  2. 姓。如晋代有在育。
本朝 běn cháo
(1).朝廷。古以朝廷为国之本,故称。《孟子·万章下》:“立乎人之本朝,而道不行,耻也。”《汉书·李寻传》:“唯陛下亲贤求士,无彊所恶,以崇社稷,尊彊本朝。”《晋书·庾峻传》:“此其出言合於国检,危行彰於本朝。” 宋 曾巩 《送韩玉汝》诗:“还当本朝用,不待芳岁更。” 清 魏源 《默觚下·治篇十二》:“《诗》曰:‘鴥彼晨风,鬱彼北林。’林茂则鸟归矣,菶萋噰喈,众贤聚於本朝,尚何材不足、言不达之有?”参阅 王引之 《经义述闻·通说上》
(2). 汉 代郡守属官用以称其郡治。《隶释·汉司隶从事郭究碑》:“辟司隶从事,部郡都官,耽耽鹰扬,所莅以齐,翕然之论,风飞川流。本朝察孝,贡器帝庭。” 顾炎武 《日知录·本朝》“而犹称 梁 为本朝” 黄汝成 集释引 杨宁 曰:“ 汉 时掾史亦谓郡治为本朝。”
(3).称自己曾任职的王朝。《三国志·魏志·毌丘俭传》“ 钦 亡入 吴 , 吴 以 钦 为…… 譙 侯”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吴 文钦 《降吴表》:“ 钦 累世受 魏 恩……退惟不能扶翼本朝,抱愧俛仰,靡所自厝。”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终制》:“先君先夫人皆未还 建鄴 旧山,旅葬 江陵 东郭。 承圣 末,已启求 扬都 ,欲营迁厝……便值本朝沦没,流离如此。” 鲁迅 《华盖集·十四年的“读经”》:“他们也知不清 颜回 以至 曹锟 为人怎样,‘本朝’以至 葛天氏 情形如何;不过像苍蝇们失掉了垃圾堆,自不免嗡嗡地叫。”
(4).指自己所处的朝代。 宋 严羽 《沧浪诗话·诗辩》:“又取本朝 苏 黄 以下诸家之诗而熟参之。”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结构》:“填词一道,非特文人工此者足以成名,即前代帝王,亦有以本朝词曲擅长遂能不泯其国事者。”  ——《漢語大詞典》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