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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世交朋重,同僚分谊加。

司马光宋代〕《君倚示诗有归吴这兴为诗三十二韵以赠

吴越为君土,崤函是我家。
濯缨从吏事,倾盖聚京会。
奕世交朋重,同僚分谊加。
声光尝耳剽,臭味辱肩差。
选士参县石,烝髦应椓罝。
帝畿转日月,蓬堵积烟霞。
咨访倾肝胆,推褒借齿牙。
后来惭瓦砾,旁倚愧疚蒹葭。
谈论寥天一,诙谐老柏差。
虚舟坦莫逆,璞玉莹无瑕。
信美陪游衍,在膦起咄嗟。
劳歌尽乡思,旅梦各天涯。
诚厌簪绅累,难堪狱讼哗。
缿筩朝插蝟,贯索暮如麻。
脉沐沾朝服,蜩螗沸九衙。
宿奸牢窟宅,弊俗费鞭挝。
鮆脍思吹絮,羊羹忆卧沙。
梅林连雨熟,梨味得霜佳。
秋色城临水,春风路入花。
稻肥袂断蟹,桑密不通鸦。
蹙衄浮盘芡,钩聊卧垅瓜。
江蓴半卷叶,石蕨乍舒芽。
风物随乡乐,山川革道遐。
若人才有裕,修己德无邪。
正恐临髋髀,安能舍镆铘。
怒飞期浸逼,肥遁迹酒赊。
不此沟中木,微同井底蛙。
果能真引去,谁复强邀遮。
旋结蜗牛舍,还乘下泽车。
闭门常反拒,醉帻任欹斜。
林野游如鹿,泥涂蛰似蛇。
故人时记忆,阳羡致新茶。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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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世交朋同僚

奕世 yì shì
累世,代代。《国语·周语上》:“奕世载德,不忝前人。”《后汉书·杨震传》:“臣奕世受恩,得备纳言。” 李贤 注:“奕犹重也。”《宋书·孔琳之传》:“而传国之璽,歷代迭用;袭封之印,奕世相传。” 宋 司马光 《宣徽惠穆吕公挽辞》:“奕世台衡贵,盈门紱冕荣。” 清 何启 胡礼垣 《新政论议》:“是故议院议员之法立,则奕世无失德之君。”  ——《漢語大詞典》
交朋 jiāo péng
朋友。 唐 白居易 《祭元微之文》:“四海之内,谁无交朋?” 宋 陆游 《岁尽苦寒》诗:“岁月推移吾辈老,交朋零落此生浮。” 清 姚鼐 《祭张少詹曾敞文》:“荒园废寺,挈携交朋。”  ——《漢語大詞典》
重 zhòng/chóng《國語辭典》

重 [ zhòng ]

  1. 物体或人体的分量。如:「物重」、「体重」。
  1. 物体的分量大。与「轻」相对。如:「这块石头比那块木头重。」
  2. 浓、厚。如:「口味重」、「颜色重」。《吕氏春秋·季春纪·尽数》:「凡食无彊厚味,无以烈味,重酒,是以谓之疾首。」
  3. 严峻的。如:「重刑」、「重罚」。
  4. 要紧的。如:「库房重地」。
  5. 剧烈的。如:「重病」。
  6. 价值高的。如:「重酬」、「重器」。
  1. 比……为重。《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2. 尊敬。如:「尊重」、「敬重」。
  3. 偏好。如:「重色轻友」。
  4. 增加。《吕氏春秋·季夏纪·制乐》:「今故兴事动众以增国城,是重吾罪也。」《汉书·卷四·文帝纪》:「今纵不能博求天下贤圣有德之人而嬗天下焉,而曰豫建太子,是重吾不德也。」
  1. 谨慎。如:「安土重迁」。《荀子·议兵》:「重用兵者强,轻用兵者弱。」《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古人所以重施刑于大夫者,殆为此也。」
  2. 每每、屡次。《文选·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仆又佴之蚕室,重为天下观笑。」唐·白居易〈渭村雨归〉诗:「复兹夕阴起,野色重萧条。」

重 [ chóng ]

  1. 量词。计算相叠、累积物的单位。如:「九重天」、「千重山」、「万重山」。
  1. 添加、复叠。《荀子·富国》:「重色而衣之,重味而食之。」《文选·张衡·东京赋》:「于时蒸民,罔敢或贰。其取威也重矣。我世祖念之。」
  1. 再、另。如:「重来」、「重游故地」、「重修旧好」。
同僚 tóng liáo
亦作“同竂”。
(1).旧时称同朝或同官署做官的人。《诗·大雅·板》:“我虽异事,及尔同寮。” 毛 传:“寮,官也。”《新唐书·陆扆传》:“ 扆 工属辞,敏速若注射然,一时书命,同僚自以为不及。” 宋 苏轼 《留别叔通元弼坦夫》诗:“ 田三 昔同寮,向我每倾倒。”《醒世恒言·薛录事鱼服证仙》:“那 薛少府 不但廉谨仁慈,爱民如子,就是待那同僚,却也谦恭虚己。” 鲁迅 《呐喊·端午节》:“﹝ 方玄绰 ﹞直到听得同竂过分的奚落他们了,这才略有些小感慨。”
(2).泛指在机关任职的同事。 茅盾 《蚀·幻灭》十:“ 慧 请的客大半是同僚,也有她在外国时的朋友。”  ——《漢語大詞典》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谊 ( 誼 ) yì
谊 [ yì ]
     ◎ 交情:友~。交~。情~。
加 jiā《國語辭典》

加 [ jiā ]

  1. 算法上,指两个数目的结合。如:「三加五等于八。」
  2. 将一物放在另一物的上面。如:「花生米加豆腐干,滋味胜火腿。」《庄子·马蹄》:「夫加之以衡轭。」
  3. 置(刑)​或施(恩)​。唐·韩愈〈送李愿归盘谷序〉:「车服不维,刀锯不加,理乱不知,黜陟不闻。」宋·欧阳修〈泷冈阡表〉:「逢国大庆,必加宠锡。」
  4. 增益。如:「增加」、「加股」。《论语·子路》:「既富矣,又何加焉?」唐·韩愈〈答李翊书〉:「加其膏而希其光。」
  5. 参见「加以 」条。
  1. 更。《孟子·梁惠王上》:「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宋·王安石〈游褒禅山记〉:「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
  1. 数学上的运算方法之一。参见「加法 」条。
  2. 姓。如汉代有加特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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