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李 lǐ《國語辭典》
李 [ lǐ ]
名- 植物名。薔薇科櫻屬,落葉喬木。葉互生,倒披針形或倒卵形,葉緣呈鋸齒狀。春天開白花。果實為圓卵形,熟時為紅紫色或黃色,味酸,可供生食或作蜜餞用。
- 姓。如唐太宗李世民。
斯 sī《國語辭典》
斯 [ sī ]
动- 劈裂、析分。《说文解字·斤部》:「斯,析也。」《诗经·陈风·墓门》:「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庄子·则阳》:「斯而析之,精至于无伦,大至于不可围。」
- 距离。《列子·黄帝》:「华胥氏之国……,不知斯齐国几千万里。」
- 此、这个、这里。用于文言文。如:「生于斯,长于斯。」、「斯人」、「以至于斯」。
- 则、就。用于文言文。《论语·述而》:「我欲仁,斯仁至矣。」《淮南子·本经》:「人之性,心有忧丧则悲,悲则哀,哀斯愤,愤斯怒。」
- 之、的。《诗经·周南·螽斯》:「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
- 表示疑问的语气。相当于「呢」。《诗经·小雅·何人斯》:「彼何人斯,其心孔艰。」
- 表示感叹的语气。相当于「呵」、「啊」。《诗经·豳风·鸱鸮》:「恩斯勤斯,鬻子之闵斯。」
- 是。用于倒装句。《诗经·豳风·七月》:「朋酒斯飨,曰杀羔羊。」
- 尽、都。《书经·金滕》:「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
- 姓。如三国时吴国有斯从。
具 jù《國語辭典》
具 [ jù ]
动- 有、备有。如:「具备」、「独具慧眼」。
- 准备、设置。唐·孟浩然〈过故人庄〉诗:「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红楼梦·第一回》:「故特具小酌,邀兄到敝斋一饮,不知可纳芹意否?」
- 陈述、报告、列举。如:「知名不具」。《宋史·卷三八四·梁克家传》:「上欣纳,因命条具风俗之弊。克家列四条。」
- 器物、用器。如:「文具」、「道具」、「玩具」、「工具」。
- 量词。计算器物、尸体等的单位。如:「两具尸体」、「棺材一具」、「三具电话」。
- 才能、才干。《晋书·卷六二·祖逖传》:「往来京师,见者谓逖有赞世才具。」《文选·李陵·答苏武书》:「皆信命世之才,抱将相之具。」
- 酒食、菜肴。《史记·卷一一七·司马相如传》:「令有贵客,为具召之。」唐·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吾未晡食,请假设草具。」
- 姓。如春秋时晋国有具丙。
- 皆、都、全。《诗经·小雅·四月》:「秋日凄凄,百卉具腓。」宋·范仲淹〈岳阳楼记〉:「政通人和,百废具兴。」通「俱」。
五刑 wǔ xíng
(1).五种轻重不等的刑法。(1) 秦 以前为:墨、劓、剕(刖)、宫、大辟(杀)。《书·舜典》:“五刑有服。” 孔 传:“五刑:墨、劓、剕、宫、大辟。”《周礼·秋官·司刑》:“掌五刑之灋,以丽万民之罪,墨罪五百,劓罪五百,宫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2) 秦 汉 时为:黥、劓、斩左右趾、枭首、菹其骨肉。《史记·秦始皇本纪》:“ 斯 卒囚,就五刑。”《汉书·刑法志》:“ 汉 兴之初……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止,笞杀之,梟其首,菹其骨肉於市。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3) 隋 唐 以后为:死、流、徒、杖、笞。《旧唐书·刑法志》:“有笞、杖、徒、流、死,为五刑。”《清史稿·刑法志二》:“《明律》渊源 唐 代,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参阅《隋书·刑法志》。
(2).野刑、军刑、乡刑、官刑、国刑等五种治理百姓的法律。《周礼·秋官·大司冠》:“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三曰乡刑,上德纠孝;四曰官刑,上能纠职;五曰国刑,上愿纠暴。” 贾公彦 疏:“此五刑与寻常正五刑墨、劓之等别。刑亦法也,此五法者或一刑之中而含五,或此五刑全不入五刑者。”
(3).指甲兵、斧钺、刀锯、钻凿、鞭扑。《国语·鲁语上》:“五刑三次,是无隐也。” 韦昭 注:“五刑,甲兵、斧鉞、刀锯、钻凿、鞭扑也。” ——《漢語大詞典》
(2).野刑、军刑、乡刑、官刑、国刑等五种治理百姓的法律。《周礼·秋官·大司冠》:“以五刑纠万民,一曰野刑,上功纠力;二曰军刑,上命纠守;三曰乡刑,上德纠孝;四曰官刑,上能纠职;五曰国刑,上愿纠暴。” 贾公彦 疏:“此五刑与寻常正五刑墨、劓之等别。刑亦法也,此五法者或一刑之中而含五,或此五刑全不入五刑者。”
(3).指甲兵、斧钺、刀锯、钻凿、鞭扑。《国语·鲁语上》:“五刑三次,是无隐也。” 韦昭 注:“五刑,甲兵、斧鉞、刀锯、钻凿、鞭扑也。” ——《漢語大詞典》
赵 ( 趙 ) zhào
赵 [ zhào ]
- 中国古代国名(a.战国时代的“赵”;b.西晋结束,匈奴族、羯族先后在北方建立“赵国”,史称“前赵”、“后赵”):~客(战国时燕赵多侠士,遂以“赵客”为侠士通称)。燕(yàn)~(燕赵之地,泛指北方)。
- 姓。
高 gāo《國語辭典》
高 [ gāo ]
形- 上下距离远的。与「低」相对。如:「山高水深」、「高楼大厦」 。
- 超越一般水准的、等级在上的。如:「高等教育」、「高级」、「高手」。
- 优良。如:「高材生」。
- 价格贵的。如:「高价」。
- 年纪老的。如:「高龄」。
- 声音尖锐激昂的。如:「高歌」。
- 物体直立时上下的长度。如:「身高」。
- 高的地方。如:「居高临下」、「登高望远」。
- 姓。如唐代有高适。
- 二一四部首之一。
- 尊崇、敬重。《韩非子·五蠹》:「以其不收也外之,而高其轻世也。」
夷 yí《國語辭典》
夷 [ yí ]
名- 中国古代东部民族之一。殷商时约分布在今大陆地区山东、江苏一带。后泛称东方各族为「夷」。如:「徐夷」、「淮夷」。《后汉书·卷八五·东夷传·序》:「夷有九种:曰畎夷、于夷、方夷、黄夷、白夷、赤夷、玄夷、风夷、阳夷。」
- 古代对中原以外各族的蔑称。如:「蛮夷戎狄」。
- 同辈。《礼记·曲礼上》:「昏定而晨省,在丑夷不争。」
- 锄草、平土的农具。《国语·齐语》:「恶金以铸鉏、夷、斤、𣃁,试诸壤土。」《管子·小匡》:「恶金以铸斤斧鉏夷锯𣚚,试诸木土。」
- 创伤。《左传·成公十六年》:「子反命军吏,察夷伤。」《后汉书·卷四七·班超传》:「每有攻战,辄为先登,身被金夷,不避死亡。」通「痍」。
- 平易、平安。如:「化险为夷」。
- 常道。《史记·卷三八·宋微子世家》:「曰王极之傅言,是夷是训,于帝其顺。」通「彝」。
- 姓。如周代有夷诡诸。
- 铲平、使平坦。如:「夷为平地」。《左传·成公十六年》:「将塞井夷灶而为行也。」《国语·晋语六》:「夷灶堙井,非退而何?」
- 诛除、消灭、平定。《荀子·君子》:「一人有罪,而三族皆夷。」唐·柳宗元〈封建论〉:「及夫大逆不道,然后掩捕而迁之,勒兵而夷之耳。」
- 铲草、割草。《周礼·秋官·薙氏》:「掌杀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
- 陈放、安置。《礼记·丧大记》:「彻帷,男女捧尸夷于堂,降拜。」
- 平均。《左传·昭公十七年》:「五雉为五工正,利器用,正度量,夷民者也。」唐·孔颖达·正义:「所以平均下民也。」
- 平坦。《庄子·眩箧》:「夫川竭而谷虚,丘夷而渊实。」《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从壶头则路近而水崄,从充则涂夷而运远,帝初以为疑。」
- 愉悦。《诗经·郑风·风雨》:「既见君子,云胡不夷?」通「怡」。
- 傲慢无礼。《荀子·修身》:「容貌态度,进退趋行,由礼则雅,不由礼则夷固僻远,庸众而野。」
三族 sān zú
(1).有几种说法。(1)谓父、子、孙。《周礼·春官·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 郑玄 注:“三族,谓父、子、孙。”《仪礼·士昏礼》:“惟是三族之不虞,使某也请吉日。” 郑玄 注:“三族,谓父昆弟、己昆弟、子昆弟。”按,前注据父言之,故云子、孙;后注据子言之,故云己与子,二注义同。参阅 孙诒让 《周礼正义》。(2)谓父族、母族、妻族。《大戴礼记·保傅》:“三族辅之。” 卢辩 注:“三族,父族、母族、妻族。”《庄子·徐无鬼》:“夫与国君同食,泽及三族,而况父母乎!” 成玄英 疏:“三族,谓父母族、妻族也。”《后汉书·杨终传》:“ 秦 政酷烈,违啎天心,一人有罪,延及三族。” 李贤 注引《汉书音义》:“父族、母族、妻族也。”(3)谓父母、兄弟、妻子。《史记·秦本纪》:“法初有三族之罪。” 裴骃 集解引 张晏 曰:“父母、兄弟、妻子也。”
(2).指一人犯罪而诛其三族。《墨子·号令》:“其以城为外谋者,三族。”《史记·秦始皇本纪》:“ 子婴 遂刺杀 高 於斋宫,三族 高 家以徇 咸阳 。”
(3).指上古 帝鸿 、 少暤 、 颛顼 之不才子,即 浑沌 、 穷奇 、 梼杌 。《左传·文公十八年》:“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恶名,以至于 尧 , 尧 不能去。”《史记·五帝本纪》:“昔 帝鸿氏 有不才子,掩义隐贼,好行凶慝,天下谓之 浑沌 。 少皞氏 有不才子,毁信恶忠,崇饰恶言,天下谓之 穷奇 。 顓頊 氏 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天下谓之 檮杌 。此三族世忧之。至于 尧 , 尧 未能去。” ——《漢語大詞典》
(2).指一人犯罪而诛其三族。《墨子·号令》:“其以城为外谋者,三族。”《史记·秦始皇本纪》:“ 子婴 遂刺杀 高 於斋宫,三族 高 家以徇 咸阳 。”
(3).指上古 帝鸿 、 少暤 、 颛顼 之不才子,即 浑沌 、 穷奇 、 梼杌 。《左传·文公十八年》:“此三族也,世济其凶,增其恶名,以至于 尧 , 尧 不能去。”《史记·五帝本纪》:“昔 帝鸿氏 有不才子,掩义隐贼,好行凶慝,天下谓之 浑沌 。 少皞氏 有不才子,毁信恶忠,崇饰恶言,天下谓之 穷奇 。 顓頊 氏 有不才子,不可教训,不知话言,天下谓之 檮杌 。此三族世忧之。至于 尧 , 尧 未能去。” ——《漢語大詞典》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