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网

外家公主不可治。

刘彻两汉〕《柏梁诗

日月星辰和四时。
骖驾驷马从梁来。
郡国士马羽林材。
总领天下诚难治。
和抚四夷不易哉。
刀笔之吏臣执之。
撞钟伐鼓声中诗。
宗室广大日益滋。
周卫交戟禁不时。
总领从官柏梁台。
平理请谳决嫌疑。
修饰与马待驾来。
郡国吏功差次之。
乘舆御物主治之。
陈粟万石扬以箕。
徼道宫下随讨治。
三辅盗贼天下危。
盗阻南山为民灾。
外家公主不可治。
椒房率更领其材。
蛮夷朝贺常会期。
柱枅欂栌相枝持。
枇杷橘栗桃李梅。
走狗逐兔张罘罳。
啮妃女唇甘如饴。
迫窘诘屈几穷哉。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
外家公主不可

外家 wài jiā
(1).泛指母亲和妻子的娘家。《东观汉记·吴汉传》:“﹝ 吴汉 ﹞尝出征,妻子在后买田业。 汉 还,让之曰:‘军师在外,吏士不足,何多买田宅乎!’遂以分与昆弟外家。”《晋书·魏舒传》:“﹝ 魏舒 ﹞少孤,为外家 宁氏 所养。 宁氏 起宅,相宅者云:‘当出贵甥。’外祖母以 魏 氏甥小而慧,意谓应之。”
(2).指外戚。《史记·吕太后本纪》:“ 吕氏 以外家恶而几危宗庙,乱功臣。”《后汉书·崔駰传》:“ 汉 兴以后,迄于 哀 平 ,外家二十,保族全身四人而已。” 李贤 注:“外家,当为后家也。” 宋 罗大经 《鹤林玉露》卷十三:“谓自古戚里侵权,便为衰世之象;外家干政,即是亡国之本。”
(3).女子出嫁后称娘家为外家。《资治通鉴·梁简文帝大宝元年》“犯者刑及外族” 元 胡三省 注:“男子谓舅家为外家,妇人谓父母之家为外家。” 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四》:“先太夫人外家 曹 氏,有媪能视鬼。”
(4).指男子于正妻之外在别处所置之妾。 梅阡 《骆驼祥子》第一幕:“这些日子老爷子又弄了个‘外家’,还瞒着我,当我不知道呢!” 赵孙诒 《遣兴录》:“你父亲在世之时有一个外家,老身就是你父亲的外老伴儿。”
(5).谓儒家六经以外的传记杂说等。《史记·滑稽列传褚少孙论》:“臣幸得以经术为郎,而好读外家传语。” 司马贞 索隐:“ 东方朔 亦多博观外家之语,则外家非正经,即史传襍説之书也。”
(6).指外家拳。《儿女英雄传》第六回:“武当拳是 明太祖 洪武 爷留下的,叫作‘内家’;少林拳是 姚广孝 姚少师 留下的,叫作‘外家’。” 陶成章 《浙案纪略》:“当 明 之世,有 少林寺 者,聚徒传拳术,名闻海内,称曰外家。”参见“ 内家拳 ”。  ——《漢語大詞典》
公主 gōng zhǔ
(1).帝王、诸侯之女的称号。《史记·孙子吴起列传》:“ 田文 既死, 公叔 为相,尚 魏公主 ,而害 吴起 。” 宋 高承 《事物纪原·天地生植·公主》:“《春秋公羊传》曰:天子嫁女於诸侯,至尊不自主婚,必使同姓者主之,谓之公主。盖 周 事也。《史记》曰: 公叔 相 魏 ,尚 魏 公主 , 文侯 时也,盖僭天子之女也。《春秋指掌碎玉》曰:天子嫁女, 秦 汉 以来,使三公主之,故呼公主也。” 五代 冯鉴 《续事始》卷十:“ 汉 制天子女为公主,姊妹曰长公主,帝姑为大长公主。”《明史·公主传》:“ 明 制: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
(2).对某些妇女的尊称。 晋 干宝 《搜神记》卷十四:“ 汉 礼,皇后採桑,祀蚕神,曰:‘菀窳妇人,寓氏公主。’公主者,女之尊称也。”  ——《漢語大詞典》
不可 bù kě
(1).不可以;不可能。《公羊传·文公九年》:“缘民臣之心,不可一日无君;缘终始之义,一年不二君。” 三国 魏 嵇康 《释私论》:“或谗言似信,不可谓有诚;激盗似忠,不可谓无私。” 前蜀 韦庄 《章台夜思》诗:“乡书不可寄,秋雁又南迴。” 沈从文 《从文自传·我的家庭》:“爸爸十岁的时候,家中就为他请了个武术教师同老塾师,学习作将军所不可少的技术与学识。”
(2).不答应;不准许。《穀梁传·昭公三十一年》:“ 晋侯 使 荀櫟 唁公於 乾侯 。唁公不得入於 鲁 也,曰:‘既为君言之矣,不可者 意如 也。’” 范宁 注:“言己已告 鲁 求纳君,唯 意如 不肯。”《史记·刺客列传》:“诚得劫 秦王 ,使悉反诸侯侵地,若 曹沫 之与 齐桓公 ,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四:“﹝大驾﹞幸 明州 时, 吕相 欲并从官听自便, 高宗 不可,乃止。”
(3).不轻易赞同或遵奉。 宋 无名氏 《儒林公议》卷下:“臣窃谓 仲淹 秉朴忠之心,怀直谅之节……观其临事不可,言必忤上,竭忠奉国,夫岂私其身哉?”
(4).谓不符合,不称。 元 尚仲贤 《柳毅传书·楔子》:“早是我受不过狠毒的儿夫气,更那堪不可公婆意!”
(5).犹不堪。 宋 苏轼 《九日黄楼作》诗:“去年重阳不可説,南城夜半千謳发。水穿城下作雷鸣,泥满城头飞雨滑。”
(6).指缺点、过错。 宋 王安石 《别少述》诗:“子今此去来何时,后有不可谁予规?”
(7).与“非”连用,“非……不可”,表示必须或一定。 郭小川 《昆仑行》诗三:“我却有个不解的难题,非问问他们不可。”  ——《漢語大詞典》
治 zhì《國語辭典》

治 [ zhì ]

  1. 管理、统理。如:「统治」、「治国」。《礼记·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
  2. 诊疗。如:「治病」、「医治」。
  3. 整理、修建。如:「治水」、「整治」。《汉书·卷六九·赵充国传》:「缮治邮亭。」
  4. 研究。如:「治学」。《汉书·卷四九·鼌错传》:「齐有伏生,故秦博士,治尚书。」
  5. 惩罚。如:「治罪」、「处治」。《文选·诸葛亮·出师表》:「治臣之罪。」
  6. 经营。如:「治产」。《三国志·卷三五·蜀书·诸葛亮传》:「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

治 [ chí ]

  1. 之读音。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