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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妻系家兴废,自有人分行丑妍。

陈著宋代〕《深瀹既聚用前韵示之并示侄溥

吾将语汝汝来前,勿听吾方藐藐然。
君子最难端造处,人心易失本来天。
须知妻系家兴废,自有人分行丑妍。
三世一门诗礼在,莫教春意有穷年。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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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兴废

须知(須知)xū zhī
(1).必须知道;应该知道。 唐 杜甫 《鸂鶒》诗:“故使笼宽织,须知动损毛。” 元 关汉卿 《单刀会》第一折:“全不肯施恩布德行王道,怎比那多谋足智雄 曹操 ?你须知 南阳 诸葛 应难料!” 毛泽东 《反对党八股》:“拿不出来的东西就不要拿出来。须知这是要去影响别人的思想和行动的啊!”
(2).见“ 须知册 ”。
(3).应用文体之一。对所从事的活动必须知道的事项,多用作通告或指导性文件的名称。 叶圣陶 《四三集·一个练习生》:“‘我考上了,不过……’我递给他那张‘进局须知’。” 王蒙 《风筝飘带》:“须知挺复杂,看来不经过一周学习班的培训,是无法学会逛公园的。”  ——《漢語大詞典》
妻 qī/qì《國語辭典》

妻 [ qī ]

  1. 男子的正式配偶称为「妻」。如:「夫妻」、「妻离子散」。《后汉书·卷二六·宋弘传》:「臣闻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

妻 [ qì ]

  1. 嫁给男子为配偶。《论语·公冶长》:「邦无道免于刑戮,以其兄之子妻之。」《史记·卷一二三·大宛传》:「汉遣宗室女江都翁主往妻乌孙。」
  2. 娶女子为配偶。《孟子·万章上》:「好色,人之所欲,妻帝之二女,而不足以解忧。」
系 ( 系 係 繫 ) xì/jì《國語辭典》

系 [ xì ]

  1. 懸繫。《說文解字·糸部》:「系,懸也。」三國魏·曹植〈輔臣論〉:「群言系于口,而研覈是非。」
  2. 接續、繼承。《文選·班固·東都賦》:「系唐統,接漢緒。」
  1. 有一定秩序及聯屬關係的整體或組織。如:「世系」、「太陽系」、「直系血親」、「中古音系」。《新唐書·卷二○三·文藝傳下·李賀傳》:「李賀字長吉,系出鄭王後。」
  2. 大學中所分的學術科別。如:「中文系」、「哲學系」、「物理系」。
  3. 姓。如春秋時楚國有系益。
家 jiā/jia/jie《國語辭典》

家 [ jiā ]

  1. 眷屬共同生活的場所。如:「家庭」、「回家」。唐·賀知章〈回鄉偶書〉詩二首之一:「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
  2. 一門之內共同生活的人。《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吳人應之不恭,怒殺而去之,吳人往報之,盡屠其家。」
  3. 學術流派。如:「儒家」、「道家」、「百家爭鳴」、「一家之言」。
  4. 經營某種行業或具有某種身分的人。如:「農家」、「商家」、「店家」、「少東家」。
  5. 尊稱學有專長或有專門技術的人。如:「專家」、「文學家」、「科學家」。
  6. 自稱或稱別人。如:「自家」、「咱家」、「哀家」、「姑娘家」、「小孩子家」、「婦道人家」。
  7. 古代大夫所統治的政治區域。與「國」相對。《論語·季氏》:「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8. 私有財產。《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夫賣庸而播耕者,主人費家而美食。」《史記·卷八五·呂不韋傳》:「諸嫪毐舍人皆沒其家而遷之蜀。」
  9. 量詞。計算家庭、店鋪、大型企業等的單位。如:「住戶不滿十家」、「三家報社」、「只此一家,別無分號。」、「開了三家分公司。」
  10. 姓。如周代有家伯。
  1. 居住。《文選·江淹·別賦》:「又若君居淄右,妾家河陽。」
  1. 對人謙稱自己的親長。如:「家父」、「家母」、「家兄」。
  2. 家中的。如:「家事」、「家人」、「家產」、「家業」、「家僮」。
  3. 家中飼養的。如:「家畜」、「家禽」。
  1. 置於句中。相當於「地」、「的」。元·蕭德祥《殺狗勸夫·第二折》:「他道俺哥哥十分家沉醉,且吃些兒熱湯熱水。」《西遊記·第五一回》:「大碗家寬懷暢飲。」

家 [ gū ]

  1. 對女子的尊稱。《後漢書·卷八四·列女傳·曹世叔妻傳》:「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諸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 」同「姑 」。
兴废(興廢)xīng fèi
(1).盛衰,兴亡。《汉书·匡衡传》:“ 三代 兴废,未有不由此者也。” 唐 温庭筠 《开圣寺》诗:“犹有 南朝 旧碑在,敢将兴废问渔翁。” 陈毅 《游晋祠》诗:“帝王兴废长已矣,人民世纪金不换。”
(2).指兴复废毁的事物。 南朝 齐 王融 《永明九年策秀才文》:“舄卤可腴,恐时无 史 白 ,兴废之术,矢陈厥谋。”  ——《漢語大詞典》
自 zì《國語辭典》

自 [ zì ]

  1. 起源的地方。如:「其来有自」。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履部》:「自,自之通训当为始。」《礼记·中庸》:「知风之自,知微之显,可以入德也。」
  2. 姓。如明代有自勖。
  3. 二一四部首之一。
  1. 己身。如:「自言自语」、「自给自足」、「自以为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 他人瓦上霜。」
  1. 主动。如:「自觉」、「自愿」。
  2. 本来。唐·白居易〈嵩阳观夜奏霓裳〉诗:「开元遗曲自凄凉,况近秋天调是商。」
  3. 自然、当然。如:「自不待言」、「公道自在人心」。《老子·第五七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红楼梦·第四回》:「姊姊们暮年相见,自不必说悲喜交集,泣笑叙阔一番。」
  4. 依然。唐·王勃〈滕王阁〉诗:「阁中帝子今何在?槛外长江空自流。」
  1. 从、由。如:「自古以来」、「自远而近」。《论语·学而》:「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唐·柳宗元〈石渠记〉:「自渴西南行不能百步,得石渠,民桥其上。」
  1. 如果,表示假设的语气。《左传·成公十六年》:「自非圣人,外宁必有内忧。」
  2. 虽然。《礼记·檀弓下》:「自吾母而不得吾情,吾恶乎用吾情?」《史记·卷三○·平准书》:「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
有 yǒu/yòu《國語辭典》

有 [ yǒu ]

  1. 表事實、狀況的正面存在,與「無」相對。如:「有困難」、「有利有弊」、「有學問」、「有錢」、「擁有」、「面有飢色」。
  1. 豐足、富裕。如:「他是個非常富有的人。」《詩經·大雅·公劉》:「止基迺理,爰眾爰有。」
  2. 多,表示時間久或年齡大。如:「本店開設有年。」、「母親已有了年紀。」
  3. 故意。如:「有心犯錯應嚴懲,無心疏忽可原諒。」
  1. 置於名詞前,作音節的襯字。如:「有夏」、「有清」。《韓非子·五蠹》:「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
  1. 某,表示不確定。如:「有一天晚上」、「有人說你做人很講義氣。」
  1. 姓。如漢代有有祿。

有 [ yòu ]

  1. 表示重複、反複、連續。唐·裴守真〈請重耕織表〉:「奸偽由此而生,黎庶緣斯而苦,此有國之大患也。」通「又」。
  1. 用於整數與餘數之間,表示數目的附加。如:「七十有七人」。《論語·為政》:「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
人 rén《國語辭典》

人 [ rén ]

  1. 具有高度智慧和靈性,且能製造並使用工具以進行勞動的高等動物。如:「男人」、「女人」、「人類」。
  2. 別人、他人。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3. 每人。如:「人盡皆知」、「人手一冊」。《後漢書·卷一八·吳漢傳》:「若能同心一力,人自為戰,大功可立。」
  4. 某種類型、身分的人。如:「軍人」、「主持人」、「介紹人」、「臺北人」。
  5. 人的品格和性情。如:「文如其人」。《孟子·萬章下》:「頌其詩,讀其書,不知其人,可乎?」宋·王安石〈祭歐陽文忠公文〉:「世之學者,無問乎識與不識,而讀其文,則其人可知。」
  6. 姓。如明代有人杰。
  7. 二一四部首之一。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行 háng/xíng《國語辭典》

行 [ xíng ]

  1. 走、走路。如:「直行」、「寸步难行」、「锦衣夜行」。《论语·述而》:「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唐·王维〈终南别业〉诗:「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2. 往。《诗经·秦风·无衣》:「修我甲兵,与子偕行。」唐·杜甫〈奉济驿重送严公四 韵〉:「几时杯重把,昨夜月同行。」
  3. 移动、流动。如:「运行」。《易经·乾卦·象曰》:「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唐·杜甫〈梦李白〉诗二首之二:「浮云终日行,游子久不至。」
  4. 流通。如:「流行」、「风行一时」、「通行全国」、「发行报刊」。《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言之无文,行而不远。」
  5. 做、从事。如:「行医」、「行善」。《左传·隐公元年》:「多行不义必自毙。」
  6. 实施。《易经·系辞上》:「推而行之谓之通。」唐·孔颖达·正义:「因推此以可变而施行之,谓之通也。」
  7. 经历。《聊斋志异·卷二·侠女》:「行年二十有五,伉俪犹虚。」
  8. 可以。如:「行不行?」、「行!放手去做吧!」、「做事只要尽心尽力就行了。」
  1. 道路。《诗经·小雅·小弁》:「行有死人,尚或墐之。」
  2. 行书的简称。如:「行草」、「行楷」。
  3. 一种乐府和古诗的体裁。如:〈短歌行〉、〈琵琶行〉、〈饮马长城窟行〉。
  4. 量词。计算酌酒奉客的单位。汉·扬雄《法言·修身》:「宾主百拜,而酒三行。」宋·司马光〈训俭示康〉:「客至未尝不置酒,或三行五行,多不过七行。」
  5. 姓。如汉代有行宏。
  6. 二一四部首之一。
  1. 能干、干练。如:「你真行。」、「他在这方面行得很。」
  1. 不久、将要。如:「行将就木」。唐·元稹〈遣悲怀〉诗三首之二:「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1. 且。《史记·卷五五·留侯世家》:「乃使良还,行烧绝栈道。」《文选·曹丕·与吴质书》:「既痛逝者,行自念也。」

行 [ háng ]

  1. 行列。直列为行,横排为列。《左传·成公二年》:「属当戎行,无所逃隐。」唐·杜甫〈赠卫八处士〉诗:「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2. 兄弟姐妹长幼的次序。如:「排行老三。」
  3. 量词。计算成排东西的单位。如:「一行树」、「一目十行」。唐·杜甫〈绝句〉四首之三:「两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
  4. 营业交易的机构。如:「银行」、「洋行」、「分行」、「商行」、「行库」。
  5. 职业。如:「各行各业」、「行行出状元」、「三句话不离本行」。
  6. 表处所,用于人称之后。宋·周邦彦〈风流子·新绿小池塘〉词:「最苦梦魂,今宵不到伊行。」《水浒传·第一四回》:「你这等贼心贼肝,我行须使不得!」
  7. 二一四部首之一。

行 [ xìng ]

  1. 行为举止。如:「品行」、「操行」、「兽行」、「德行」。《论语·公冶长》:「听其言而观其行。」

行 [ hàng ]

  1. 参见「行行」、「树行子」等条。
丑 ( 醜 ) chǒu《國語辭典》

丑 [ chǒu ]

  1. 地支的第二位。
  2. 時辰名。約當凌晨一點到三點。
  3. 傳統戲劇中,扮演滑稽可笑人物的喜劇腳色。如:「小丑」、「文丑」、「武丑」。元·馬致遠《青衫淚·第二折》:「丑扮小閑引淨扮劉一郎上。」
  4. 姓。如南朝齊有丑千。
妍 yán《國語辭典》

妍 [ yán ]

  1. 艳丽、美好。如:「不辨蚩妍」、「百花争妍」。《文选·陆机·挽歌诗三首之二》:「丰肌飨蝼蚁,妍姿永夷泯。」《文选·鲍照·芜城赋》:「才力雄富,士马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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