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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酬唱和向家溪,嫫母终惭敌艳妻。

王令宋代〕《谢几道见示佳什因次元韵二首

曾酬唱和向家溪,嫫母终惭敌艳妻。
岂意误将三献玉,翻来轻博一丸泥。
利能绝地同庄剑,巧可凌云上鲁梯。
巾衍珍藏虽已固,祗愁飞去化为霓。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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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和嫫母艳妻

曾 zēng/céng《國語辭典》

曾 [ zēng ]

  1. 乃、竟然。《论语·为政》:「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2. 尚且。《列子·汤问》:「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
  1. 重叠的,中间隔两代亲属关系的。如:「曾祖父」、「曾孙」。
  1. 加多。《孟子·告子下》:「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同「增 」。
  1. 姓。如春秋时鲁国有曾参。

曾 [ céng ]

  1. 尝、已经。表示行为、动作已经发生、进行过。如:「似曾相识」。《公羊传·闵公元年》:「庄公存之时,乐曾淫于宫中。」《史记·卷一○一·爰盎鼌错传》:「梁王以此怨盎,曾使人刺盎。」
  1. 重叠的、一重一重的。唐·杜甫〈成都府〉诗:「曾城填华屋,季冬树木苍。」通「层」。
  2. 深。《文选·郭璞·江赋》:「若乃曾潭之府,灵湖之渊,澄澹汪洸,㲿滉渊泫。」
酬 chóu《國語辭典》

酬 [ chóu ]

  1. 勸酒、敬酒。《玉篇·酉部》:「酬,勸也。」《喻世明言·卷四○·沈小霞相會出師表》:「下官代他酬老先生一盃。」
  2. 贈與。《儀禮·士冠禮》:「主人酬賓束帛儷皮。」《清平山堂話本·夔關姚卞弔諸葛》:「命童子取銀一錠,以酬潤筆之資。」
  3. 報答。如:「酬謝」。《左傳·昭公二十七年》:「為惠已甚,吾無以酬之,若何?」唐·李白〈走筆贈獨孤駙馬〉詩:「長揖蒙垂國士恩,壯心剖出酬知己。」
  4. 應對、唱和。《晉書·卷六二·劉琨傳》:「諶素無奇略,以常詞酬和。」《元史·卷一七○·張昉傳》:「左酬右答,咸得其當。」
  5. 實現、償願。如:「壯志未酬」。宋·陸游〈倚樓〉詩:「未酬馬上功名願,已是人間老大身。」
唱和 chàng hè
(1).歌唱时此唱彼和。语出《诗·郑风·萚兮》:“叔兮伯兮,倡予和女。” 陆德明 释文:“本又作‘唱’。”《荀子·乐论》:“唱和有应,善恶相象。” 晋 左思 《吴都赋》:“ 荆 艳 楚 舞, 吴 愉 越 吟,翕习容裔,靡靡愔愔。若此者,与夫唱和之隆响,动钟鼓之鏗耾,有殷坻頽於前,曲度难胜,皆与謡俗汁协,律吕相应。”《资治通鉴·后唐庄宗同光元年》:“陪侍游宴,与宫女杂坐,或为艳歌相唱和,或谈嘲謔浪。”
(2).指音律相合。《汉书·律历志上》:“律吕唱和,以育生成化,歌奏用焉。”
(3).互相呼应、配合。多含贬义。《后汉书·皇后纪下·安思阎皇后》:“更相阿党,互作威福,探刺禁省,更为唱和,皆大不道。” 晋 孙楚 《为石仲容与孙皓书》:“二邦合从,东西唱和,互相扇动,距捍中国。”《新唐书·李宗闵传》:“时 德裕 自 浙西 召,欲以相,而 宗閔 中助多,先得进,即引 僧孺 同秉政,相唱和,去异己者, 德裕 所善皆逐之。”
(4).以诗词相酬答。 唐 张籍 《哭元九少府》诗:“閒来各数经过地,醉后齐吟唱和诗。”《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七:“妾虽不敏,颇解吟咏。今遇知音,不敢爱丑,当与郎君赏鉴文墨,唱和词章。” 郭沫若 《李白与杜甫·李白在政治活动中的第一次大失败》:“﹝ 崔宗之 ﹞继又移官 金陵 ,与 李白 相遇,诗酒唱和。”
(5).比喻彼此和谐融洽,多指夫妇关系。 南朝 宋 谢灵运 《鞠歌行》:“德不孤兮必有邻,唱和之契冥相因。”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治家》:“唱和之礼,或尔汝之。”唱,一本作“ 倡 ”。  ——《漢語大詞典》
向 ( 曏 ) xiàng《國語辭典》

向 [ xiàng ]

  1. 北面的窗户。《说文解字·宀部》:「向,北出牖也。」《诗经·豳风·七月》:「穹窒熏鼠,塞向墐户。」
  2. 方位。如:「方向」、「晕头转向」。明·徐弘祖《徐霞客游记·卷四下·黔游日记》:「南北向皆有脊中亘。」
  3. 意志之归趋。如:「志向」、「意向」。
  4. 国名。周代诸侯国之一。故址约在今大陆地区山东省莒县南。
  5. 姓。如晋代有向秀。
  1. 对著、朝著。如:「向阳」、「相向」。唐·刘长卿〈饯别王十一南游〉诗:「飞鸟没何处,青山空向人。」
  2. 崇尚、景仰。如:「人心向背」。《史记·卷一二○·汲黯传》:「上方向儒术,尊公孙弘。」《新唐书·卷一九七·循吏传·贾敦颐传》:「咸亨初,敦实为洛州长史,亦宽惠,人心怀向。」
  3. 偏袒、偏爱。如:「爸爸总是向著小妹。」
  4. 临近、接近。如:「向晚」。唐·白居易〈东坡种花〉诗二首之二:「东坡春向暮,树木今何如?」
  1. 昔日、从前。晋·陶渊明〈桃花源记〉:「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唐·白居易〈琵琶行〉:「凄凄不似向前声。」
  1. 一直以来、从来。如:「向来」、「向有研究」。《三国演义·第一四回》:「臣向蒙国恩,刻思图报。」
  2. 方才、刚才。《金史·卷八五·世宗诸子传·永功传》:「向见年少妇人自水边小径去矣。」
  1. 表动作的方向、对象。如:「向前看」、「向人请教」。
家 jiā/jia/jie《國語辭典》

家 [ jiā ]

  1. 眷屬共同生活的場所。如:「家庭」、「回家」。唐·賀知章〈回鄉偶書〉詩二首之一:「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
  2. 一門之內共同生活的人。《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吳人應之不恭,怒殺而去之,吳人往報之,盡屠其家。」
  3. 學術流派。如:「儒家」、「道家」、「百家爭鳴」、「一家之言」。
  4. 經營某種行業或具有某種身分的人。如:「農家」、「商家」、「店家」、「少東家」。
  5. 尊稱學有專長或有專門技術的人。如:「專家」、「文學家」、「科學家」。
  6. 自稱或稱別人。如:「自家」、「咱家」、「哀家」、「姑娘家」、「小孩子家」、「婦道人家」。
  7. 古代大夫所統治的政治區域。與「國」相對。《論語·季氏》:「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8. 私有財產。《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夫賣庸而播耕者,主人費家而美食。」《史記·卷八五·呂不韋傳》:「諸嫪毐舍人皆沒其家而遷之蜀。」
  9. 量詞。計算家庭、店鋪、大型企業等的單位。如:「住戶不滿十家」、「三家報社」、「只此一家,別無分號。」、「開了三家分公司。」
  10. 姓。如周代有家伯。
  1. 居住。《文選·江淹·別賦》:「又若君居淄右,妾家河陽。」
  1. 對人謙稱自己的親長。如:「家父」、「家母」、「家兄」。
  2. 家中的。如:「家事」、「家人」、「家產」、「家業」、「家僮」。
  3. 家中飼養的。如:「家畜」、「家禽」。
  1. 置於句中。相當於「地」、「的」。元·蕭德祥《殺狗勸夫·第二折》:「他道俺哥哥十分家沉醉,且吃些兒熱湯熱水。」《西遊記·第五一回》:「大碗家寬懷暢飲。」

家 [ gū ]

  1. 對女子的尊稱。《後漢書·卷八四·列女傳·曹世叔妻傳》:「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諸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 」同「姑 」。
溪 xī《國語辭典》

溪 [ xī ]

  1. 山间的小河流。后泛指小河。晋·陶渊明〈桃花源记〉:「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唐·杜甫〈玉华宫〉诗:「溪回松风长,苍鼠窜古瓦。」

溪 [ ​qī ]

  1. (一)​之又音。
嫫母 mó mǔ
亦作“ 嫫姆 ”。 传说为 黄帝 第四妃,貌甚丑。《荀子·赋》:“ 閭娵 、 子奢 莫之媒也; 嫫母 、 力父 ,是之喜也。” 杨倞 注:“ 嫫母 ,丑女, 黄帝 时人。” 汉 王褒 《四子讲德论》:“ 嫫姆 倭傀 ,善誉者不能掩其丑。” 唐 于濆 《苦辛吟》:“我愿 燕 赵 姝,化为 嫫母 姿。” 梁启超 《新民说》第十一节:“披綺罗於 嫫母 ,祇增其丑;施金鞍於駑駘,祇重其负。”  ——《漢語大詞典》
终 ( 終 ) zhōng
终 [ zhōng ]
  1. 末了(liǎo ),完了(liǎo),与“”相对:年~。~场(末了一场)。~极。~审(司法部门对案件的最后判决)。~端。靡不有初,鲜克有~(人们做事无不有开头,而很少能坚持到底)。
  2. 从开始到末了:~年。~生。饱食~日。
  3. 人死:临~。送~。
  4. 到底,总归:~归。~究。~于。~将成功。
  5. 姓。
惭 ( 慚 ) cán
惭 [ cán ]
     ◎ 羞愧:~愧。羞~。~色。~惧。~怍。~赧。~颜。自~形秽。
敌 ( 敵 ) dí
敌 [ dí ]
  1. 有利害冲突不能相容的:~人。~方。~寇。
  2. 指敌人:~后。~情。~酋。~特。轻~。克~制胜。
  3. 抵挡:寡不~众。
  4. 相当:势均力~。匹~。~手(能力相等的对手)。
  5. 仇视:~意。“诸侯~王所忾”。
艳妻(豔妻)yàn qī
(1).特指 周幽王 的宠妃 褒姒 。《诗·小雅·十月之交》:“ 楀 维师氏,艳妻煽方处。” 毛 传:“艳妻, 褒姒 。美色曰艳。”《后汉书·杨震传》:“抑 皇甫 之权,割艳妻之爱。” 李贤 注:“艳妻, 周幽王 后 褒姒 也。”《陈书·后主纪》:“躭荒为长夜之饮,嬖宠同艳妻之孽。”
(2).指美妻。 宋 谢福娘 《南歌子》词:“曾记古人题品语,祅知,今夜花王得艳妻。”《儿女英雄传》第二八回:“ 安龙媒 、 张金凤 虽然被他磨了一场,到底一慰亲心而得艳妻,一被贤名而得腻友。”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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