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网

楚辞休要学,易得怨伤和。

翁卷宋代〕《送蒋德瞻节推

八百里重湖,长涵太古波。
君山云出少,梦泽雨来多。
才子今方去,名楼必屡过。
楚辞休要学,易得怨伤和。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
楚辞伤和

楚辞(楚辭)chǔ cí
亦作“ 楚词 ”。 本为 楚 地歌谣。 战国 楚 屈原 吸收其营养,创作出《离骚》等巨制鸿篇,后人仿效,名篇继出,成为一种有特点的文学作品,通称 楚 辞。 西汉 刘向 编辑成《楚辞》集, 东汉 王逸 又有所增益,分章加注成《楚辞章句》。 唐 孟浩然 《陪张丞相自松滋江东泊渚宫》诗:“腊响惊 云梦 ,渔歌激 楚 辞。”《朱子语类》卷一三九:“ 楚 词平易,后人学做者反艰深了,都不可晓。” 宋 魏庆之 《诗人玉屑·诗体上》:“有 楚 辞, 屈 宋 以下,傚 楚 辞体者,皆谓之 楚 辞。” 姚华 《论文后编·目录中》:“ 楚 辞者, 楚 人之辞也。虽‘凤兮’‘沧浪’,已载前籍,而《骚》尤深远,其辞若跌宕怪神,其思则繾綣惻怛,故能义兼《风》《雅》,体先词赋,於是 楚 辞代《诗》而兴,蔚然成家矣。”  ——《漢語大詞典》
休 xiū/xǔ《國語辭典》

休 [ xiū ]

  1. 歇息。如:「休養」、「休憩」。《詩經·周南·漢廣》:「南有喬木,不可休息。」宋·歐陽修〈醉翁亭記〉:「行者休於樹。」
  2. 停歇、終止。如:「休會」、「休學」。宋·李清照〈鳳凰臺上憶吹蕭·香冷金猊〉詞:「生怕閒愁暗恨,多少事、欲說還休。」《水滸傳·第五一回》:「若孩兒有些好歹,老身性命也便休了。」
  3. 辭退官職、工作。如:「退休」。唐·杜甫〈旅夜書懷〉詩:「名豈文章著,官因老病休。」唐·白居易〈自問〉詩:「宦途氣味已諳盡,五十不休何日休?」
  4. 丈夫主動向妻子解除婚約。《水滸傳·第八回》:「我不曾有半些兒點汙,如何把我休了?」《紅樓夢·第六八回》:「如今指名提我,要休我。」
  5. 喜悅、快樂。《詩經·小雅·菁菁》:「既見君子,我心則休。」《新唐書·卷九六·杜如晦傳》:「休戚與我均,何所避?」
  1. 不要、不可。如:「休想」、「休問」。唐·杜甫〈戲贈友〉詩二首之二:「勸君休歎恨,未必不為福。」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一本·第一折》:「這的是兜率宮,休猜做了離恨天。」
  1. 美好。如:「休兆」、「休德」。唐·柳宗元〈與邕州李域中丞論陸卓啟〉:「累仕所至,必有休聲。」
  1. 福祿、吉慶。《左傳·襄公二十八年》:「以禮承天之休。」《戰國策·魏策四》:「休祲降於天,與臣而將四矣。」
  2. 姓。漢封楚元王之子為休侯,後以邑為氏。
  1. 用於句尾,相當於「罷」、「了」。宋·李清照〈玉樓春·紅酥肯放瓊苞碎〉詞:「要來小酌便來休,未必明朝風不起。」宋·呂勝己〈南鄉子·斗笠棹扁舟〉詞:「笑道漁翁太拙休。」

休 [ xiǔ ]

  1. 參見「休屠 」條。

休 [ xǔ ]

  1. 使溫暖。《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夫角之末,蹙於腦而休於氣。」通「煦」。
  2. 發出痛念、憐惜的聲音。《左傳·昭公三年》:「民人痛疾,而或燠休之。」《三國志·卷十四·魏書·蔣濟傳》:「先料其民力而燠休之。」
要 yào/yāo《國語辭典》

要 [ yào ]

  1. 關鍵、重點。如:「提要」、「綱要」、「摘要」。
  1. 索取、討取。如:「要帳」、「要飯」。
  2. 收為己有。如:「這件衣服我要了。」
  3. 請求、拜託。如:「他要我替他辦一件事。」
  4. 需要。如:「我要一枝筆。」
  1. 重大的、重要的。如:「要港」、「要人」、「要職」。
  2. 切當的。參見「要道 」條。
  1. 概括、總括。用於文言文。如:「要言之,為人應以誠字居心。」《史記·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帝王者各殊禮而異務,要以成功為統紀,豈可緄乎?」
  2. 應該。如:「你要知道,這是不容易的事。」
  3. 即將。如:「我要出門了。」、「天要下雨了。」
  4. 表示提醒或命令人做某事。如:「不論環境如何困厄,我們都要腳踏實地,好好做人。」、「別忘了要告訴他,要仔細檢查,別再出錯。」
  5. 表示想、希望做某事。唐·韓愈〈竹逕〉詩:「若要添風月,應除數百竿。」明·無名氏《白兔記·第一二齣》:「要知心腹事,但聽口中言。」
  1. 如果。表示假設的關係。如:「明天要是下雨,我就不去了。」
  2. 要麼的簡稱。表示選擇的關係。如:「這件事要就是不做,要就是一口氣將它完成。」

要 [ yāo ]

  1. 人體軀幹的中段部分。《說文解字·舁部》:「要,身中也。」《墨子·兼愛中》:「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要,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通「腰」。
  2. 盟約。《論語·憲問》:「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三國魏·何晏·集解:「孔曰:『久要,舊約也。』」
  3. 姓。如漢代有要競。
  1. 約定、約束。《樂府詩集·卷七三·雜曲歌辭十三·古辭·焦仲卿妻》:「雖與府吏要,渠會永無緣。」
  2. 邀請。晉·陶淵明〈桃花源記〉:「便要還家,設酒殺雞作食。」
  3. 求取。如:「要求」。《孟子·告子上》:「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
  4. 脅迫。如:「要挾」。《論語·憲問》:「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5. 攔阻、截擊。《孟子·公孫丑下》:「使數人要於路,曰:『請必無歸而造於期。』」
学 ( 學 ) xué
学 [ xué ]
  1. 效法,钻研知识,获得知识,读书:~生。~徒。~习。~业。~友。~者。~阀。~制。~历。~步邯郸(讥讽人只知模仿,不善于学而无成就,亦作“邯郸学步”)。
  2. 传授知识的地方:~校(简称“学”或“”)。~院。~府。中~。大~。上~。
  3. 掌握的知识:~问(简称“学”)。~术(一切学问的总称)。~位。~士(➊学位名,大学毕业生;➋古代官名)。才~。治~。~识。博~多才。
  4. 分门别类的有系统的知识:~说。哲~。数~。小~(➊古代指文学、音韵、训诂学;➋现指初等学校)。
易 yì《國語辭典》

易 [ yì ]

  1. 簡單、不困難。如:「容易」、「得來不易」。
  2. 平和、和藹。如:「平易近人」。《詩經·小雅·何人斯》:「爾還而入,我心易也。」
  1. 交換。如:「交易」、「貿易」、「以物易物」。《史記·卷八一·廉頗藺相如傳 》 :「秦昭王聞之,使人遺趙王書,願以十五城請易璧。」
  2. 改變。如:「變易」、「易容」、「移風易俗」。《易經·繫辭下》:「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
  3. 輕視、輕慢。《左傳·襄公四年》:「戎狄荐居,貴貨易土。」《漢書·卷八六·王嘉傳》:「二千石益輕賤,吏民慢易之。」
  4. 治理。《孟子·盡心上》:「易其田疇,薄其稅斂,民可使富也。」
  1. 《易經》的簡稱。《論語·述而》:「五十以學《易》,可以無大過矣。」《漢書·卷八八·儒林傳·丁寬傳》:「梁項生從田何受《易》,時寬為項生從者。」
  2. 姓。如春秋時代齊國有易牙。
得 dé/děi/de《國語辭典》

得 [ dé ]

  1. 获、取。与「失」相对而言。如:「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孟子·告子上》:「求则得之,舍则失之。」
  2. 演算产生结果。如:「三三得九。」
  3. 遇。如:「得便」、「得空即前往拜访。」
  4. 契合、适宜。如:「得体」、「得法」。汉·王襃〈圣主得贤臣颂〉:「聚精会神,相得益章。」
  5. 快意、满足。《史记·卷六二·管晏传》:「意气扬扬,甚自得也。」
  6. 可以、能够。如:「得过且过」、「不得抽烟!」、「得饶人处且饶人」、「所有员工均得摸彩。」
  7. 用于谈话终了之时,表反对、禁止或同意。如:「得了,别再出馊主意了!」、「得,我们就照你的方法去做。」
  1. 相当于「何」、「岂」、「那」、「怎」、「难道」等,表示反诘的语气。唐·杜甫〈后苦寒行〉二首之二:「巴东之峡生凌澌,彼苍回斡人得知。」
  1. 置于动词之后,无义。唐·杜甫〈绝句漫兴〉诗九首之二:「恰似春风相欺得,夜来吹折数枝花。」

得 [ de ]

  1. 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结果或性状。如:「跑得快」、「觉得很好」、「美得冒泡」。

得 [ děi ]

  1. 应该、必须、需要。如:「你总得让我把话说完。」《红楼梦·第六六回》:「出了月就起身,得半个工夫才回来。」

得 [ dǎi ]

  1. 遭受。如:「他作恶多端,得了报应也是应该的。」
怨 yuàn《國語辭典》

怨 [ yuàn ]

  1. 责备、怪罪、痛恨。如:「怨天尤人」、「任劳任怨」。《论语·里仁》:「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史记·卷一○七·魏其武安侯传》:「武安由此大怨灌夫、魏其。」
  1. 仇恨。如:「结怨」、「宿怨」、「以德报怨」、「恩怨分明」。《左传·成公三年》:「无怨无德,不知所报。」《礼记·儒行》:「儒有内称不避亲,外举不避怨。」
  1. 不满的、哀愁的。如:「怨言」、「怨妇」、「怨声载道」。唐·白居易〈杨柳枝二十二韵〉:「乐童翻怨调,才子与妍词。」

怨 [ ​yuān ]

  1. (一)​之又音。
伤和(傷和)shāng hé
(1).谓伤害天地中和之气。《后汉书·质帝纪》:“怨气伤和,以致灾眚。”《后汉书·霍谞传》:“伤和致灾,为害滋甚。”
(2).指违反为人的中和之道。 宋 陈师道 《送检法赵奉议》诗:“勇鋭闭房犹着酒,切深疾恶反伤和。”  ——《漢語大詞典》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