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莫 mò/mù《國語辭典》
莫 [ mò ]
副- 表示禁止的用语,相当于「勿」、「毋」。如:「非请莫入」、「闲言莫说」。《三国志·卷二九·魏书·方技传·华佗传》:「君有急病见于面,莫多饮酒。」唐·李白〈将进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 没有。《论语·宪问》:「子曰:『莫我知也夫。』」《孟子·梁惠王上》:「晋国,天下莫强焉,叟之所知也。」
- 不能、不可。如:「变化莫测」、「莫测高深」。
- 姓。如北魏有莫含,清代有莫友芝。
莫 [ mù ]
名- 「暮」的本字。指日落、黄昏时候。《诗经·齐风·东方未明》:「不能辰夜,不夙则莫。」宋·张元干〈石州慢·雨急云飞〉词:「雨急云飞,瞥然惊散,莫天凉月。」
- 一种蔬菜。《诗经·魏风·汾沮洳》:「彼汾沮洳,言采其莫。」
- 晚、迟。《论语·先进》:「莫春者,春服既成。」通「暮」。
惊 ( 驚 ) jīng
惊 [ jīng ]
- 骡马等因为害怕而狂奔起来不受控制:~车。~群。马~车败。
- 害怕,精神受了突然刺激而紧张不安:~恐。~骇。~愕。~惶。~诧。~遽。~厥。~悟。~心动魄。~惶失措。~世骇俗(言行出奇,使世人惊恐)。
- 震动:~动。~扰。~堂木。打草~蛇。
- 出人意料的:~喜。
反掌 fǎn zhǎng
(1).犹反手。喻事之极易。《文选·枚乘〈上书谏吴王〉》:“易於反掌,安於 泰山 。” 李善 注:“反掌,言易也。” 唐 李益 《轻薄篇》诗:“死生容易如反掌,得意失意由一言。” 清 昭梿 《啸亭杂录·太宗伐明》:“帝笑曰:‘城中痴儿,取之若反掌耳。’” 鲁迅 《书信集·致黎烈文》:“倘是独立刊物,则造谣中伤,禁止出版,或诬以重罪,彼辈易如反掌耳。”
(2).犹言转瞬。喻时间之短暂。《旧唐书·僖宗纪》:“亦有方从叛乱,能自徊翔,移吉凶於反掌之间,变祸福於立谈之际。” 唐 杜甫 《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澒洞昏王室。” 明 刘基 《赠医学录江中谦序》:“人之死生倚於医,国之存亡倚於将,反掌之间,吉凶分焉。”
(3).犹反覆。形容变化无常。《南宫词纪·贺新郎·泛湖》:“嘆世情反掌无常,又何必官居卿相。” ——《漢語大詞典》
(2).犹言转瞬。喻时间之短暂。《旧唐书·僖宗纪》:“亦有方从叛乱,能自徊翔,移吉凶於反掌之间,变祸福於立谈之际。” 唐 杜甫 《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五十年间似反掌,风尘澒洞昏王室。” 明 刘基 《赠医学录江中谦序》:“人之死生倚於医,国之存亡倚於将,反掌之间,吉凶分焉。”
(3).犹反覆。形容变化无常。《南宫词纪·贺新郎·泛湖》:“嘆世情反掌无常,又何必官居卿相。” ——《漢語大詞典》
字 zì《國語辭典》
字 [ zì ]
名- 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如:「单字」、「汉字」、「同义字」。汉·许慎〈说文解字序〉:「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
- 本名以外另取的别号。如:「岳飞字鹏举」。《左传·隐公八年》:「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后汉书·卷五八·傅燮传》:「燮慨然而叹,呼干小字。」
- 契约、单据。如:「字据」、「空口无凭,立字为证。」《红楼梦·第六四回》:「给他十几两银子,写上一张退婚的字儿。」
- 发出的字音。如:「咬字清楚」、「字正腔圆」。
- 姓。如汉代有字长孺。
- 女子许嫁。如:「尚未字人」、「待字闺中」。
- 抚育。《左传·昭公十一年》:「其僚无子,使字敬叔。」《聊斋志异·卷一一·书痴》:「过八九月,女果举一男,买媪抚字之。」
- 爱。《书经·康诰》:「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左传·成公四年》:「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
当 ( 噹 當 ) dāng/dàng
当 [ dāng ]
- 充任,担任:充~。担(dān )~。~之无愧。
- 掌管,主持:~家。~权。~政。
- 正在那时候或那地方:~时。~代。~初。~今。~即(立即)。~年。~街。~院。
- 面对着:~面。~机立断。首~其冲。
- 相称,相配:旗鼓相~。~量(liáng)。
- 应该:应~。理~。老~益壮。
- 抵敌:万夫不~之勇。
- 判罪,意为处以相当的刑罚:该~何罪。
- 顶端,头:瓦~。
- 象声词,金属撞击的声音。
- 合宜:恰~。适~。妥~。
- 抵得上,等于:一个人~俩人用。
- 姑且作为:~做。长歌~哭。安步~车。
- 认为:我~你已经回家了。
- 在同一时间:~日。~年。~世。
- 吃亏,受骗:上~。
- 抵押:抵~。押~。典~(用实物作抵押向当铺借钱)。
- 后缀。龙潜庵 《宋元语词集释•题记》:“当,作为人称的附缀,如‘吾当’、‘卿当’、‘尔当’之类。”
取 qǔ《國語辭典》
取 [ qǔ ]
动- 拿。如:「取款」、「各取所需」、「探囊取物」。唐·常建〈宿五度溪仙人得道处〉诗:「前溪遇新月,聊取玉琴弹。」
- 得到。如:「取乐」、「取暖」、「取信于人」。
- 接受、收受。如:「分文不取」。《孟子·离娄下》:「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
- 捕捉。《诗经·豳风·七月》:「取彼狐貍,为公子裘。」
- 选择。如:「取士」、「取景」、「取道」、「取名」。《三国演义·第六三回》:「统令魏延为先锋,取南小路而进。」
- 求、寻求。如:「自取灭亡」。《文选·张衡·西京赋》:「列爵十四,竞媚取荣。」
- 迎娶。《诗经·豳风·伐柯》:「取妻如何?匪媒不得。」《史记·卷三三·鲁周公世家》:「庄公取齐女为夫人曰哀姜。」通「娶」。
- 置于动词后,表示动作的进行。唐·杜秋娘〈金缕衣〉诗:「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 姓。如宋代有取希作。
葛洪 gě hóng
(284-364)东晋道家、医学家、炼丹术家。字稚川,自号抱朴子,丹阳句容(今属江苏)人。自幼好神仙导养之法。先后从郑隐、鲍玄学炼丹术和道术。后闻交趾出丹砂,求为勾漏令。携子侄至广州,止于罗浮山炼丹。著有《抱朴子》、《金匮药方》、《神仙传》、《西京杂记》等。 ——《漢語大詞典》
规 ( 規 ) guī
规 [ guī ]
- 画圆等的仪器:圆~。两脚~。
- 法则,章程,标准:~则。法~。常~。清~戒律。
- 格局,范围:~模。
- 相劝:~尽力。~谏。~正(a.规劝,匡正;b.整齐;c.规矩)。~勉。
- 谋划:~划。~约。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