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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床有恩怨,当面分尔汝。

苏泂宋代〕《邢兄次韵再答之

红尘欲欺人,甚欲出尘去。
人生贵险艰,九折有夷路。
学剑剑不就,学书书不成。
春蚕裹于茧,腐草化为萤。
高明信天资,踸踔亦步武。
同床有恩怨,当面分尔汝。
疲容仰吾父,髫乱怜吾儿。
传衣与养菽,上下皆失时。
杜甫西去秦,仲连东蹈海。
富贵毋相忘,此意岂三代。
惟君眼中人,多若古人风。
赠君宝剑篇,谨勿伤其锋。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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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床恩怨当面尔汝

同床(同牀)tóng chuáng
(1).共床(而眠)。《史记·田叔列传褚少孙论》:“两人同牀卧。” 唐 元稹 《酬友封话旧叙怀十二韵》:“草馆同牀宿,沙头待月归。”《东欧女豪杰》第四回:“ 子连 谦让一番,又谈了好些时事,直至自鸣鐘打了三下,方才同牀睡去。”
(2).指女宠或娈童。《韩非子·八奸》:“凡人臣之所道成姦者,有八术。一曰在同牀。何谓同牀?曰贵夫人,爱孺子,便僻好色,此人主之所惑也。託於燕处之虞,乘醉饱之时,而求其所欲,此必听之术也。为人臣者,内事之以金玉,使惑其主,此之谓‘同牀’。” 章炳麟 《秦政记》:“嗟乎! 韩非 道八姦,同牀、在旁、父兄皆与焉。”  ——《漢語大詞典》
有 yǒu/yòu《國語辭典》

有 [ yǒu ]

  1. 表事實、狀況的正面存在,與「無」相對。如:「有困難」、「有利有弊」、「有學問」、「有錢」、「擁有」、「面有飢色」。
  1. 豐足、富裕。如:「他是個非常富有的人。」《詩經·大雅·公劉》:「止基迺理,爰眾爰有。」
  2. 多,表示時間久或年齡大。如:「本店開設有年。」、「母親已有了年紀。」
  3. 故意。如:「有心犯錯應嚴懲,無心疏忽可原諒。」
  1. 置於名詞前,作音節的襯字。如:「有夏」、「有清」。《韓非子·五蠹》:「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
  1. 某,表示不確定。如:「有一天晚上」、「有人說你做人很講義氣。」
  1. 姓。如漢代有有祿。

有 [ yòu ]

  1. 表示重複、反複、連續。唐·裴守真〈請重耕織表〉:「奸偽由此而生,黎庶緣斯而苦,此有國之大患也。」通「又」。
  1. 用於整數與餘數之間,表示數目的附加。如:「七十有七人」。《論語·為政》:「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
恩怨 ēn yuàn
(1).恩与怨。《公羊传·庄公四年》“此復讎也,曷为葬之” 汉 何休 注:“据恩怨不两行。”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吴春麓语》:“宽与虐,恩怨之府。” 鲁迅 《书信集·致杨霁云》:“ 宋 明 野史所记诸事,虽不免杂恩怨之私,但大抵亦不过甚。”
(2).指情侣夫妻间的恩爱怨情。 唐 韩愈 《听颖师弹琴》诗:“昵昵儿女语,恩怨相尔汝。” 宋 黄庭坚 《听宋宗儒摘阮歌》诗:“深闺洞房语恩怨,紫燕黄鸝韵桃李。”
(3).偏指怨恨。 宋 叶梦得 《避暑录话》卷上:“是一言之间,志在报復而自忘其过,尚能置大恩怨乎。” 清 李渔 《闲情偶寄·词曲上·词采》:“谁无恩怨,谁乏牢骚,悉以填词洩愤。” 欧阳予倩 《忠王李秀成》第四幕:“仇敌正在要致我们的死命,小小的恩怨,早已不在我的心上。”  ——《漢語大詞典》
当面(當面)dāng miàn
(1).面对面;在面前。 唐 杜牧 《商山富水驿》诗:“邪佞每思当面唾,清贫长欠一杯钱。” 元 范康 《竹叶舟》第三折:“异人难遇,怎好当面错过。”《儒林外史》第四回:“恰好 江 南 张王 送了他一罎小菜,当面打开看,都是些瓜子金。” 巴金 《秋》二:“我最恨那种人,整天就在背后说人家闲话,有话又不敢当面说。”
(2). 元 明 时官场用语。谓上堂见官。 元 曾瑞 《留鞋记》第三折:“[ 包待制 云]那叫冤屈的着他上来。[ 张千 喝云]如状的当面。” 元 孟汉卿 《魔合罗》第三折:“[ 张千 云]犯妇当面。[旦跪科]。”《古今小说·陈御史巧勘金钗钿》:“御史且教带在一边,唤 梁尚宾 当面。”
当作晤面。《初学记》卷二一引 汉 蔡邕 书:“侍中执事,相见无期,惟是笔疏,可以当面。”  ——《漢語大詞典》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尔汝(爾汝)ěr rǔ
(1).古代尊长对卑幼者的称呼。引申为轻贱之称。《孟子·尽心下》:“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 朱熹 集注:“盖尔汝,人所轻贱之称。” 焦循 正义:“尔汝为尊於卑,上於下之通称,卑下者自安而受之,所谓实也……盖假借尔汝为轻贱,受尔汝之实,即受轻贱之实。”《北史·儒林传上·陈奇》:“﹝ 游雅 ﹞尝众辱 奇 ,或尔汝之,或指为小人。” 宋 苏轼 《墨君堂记》:“凡人相与号呼者,贵之则曰公,贤之则曰君,自其下则尔汝之。”
(2).彼此亲昵的称呼,表示不拘形迹,亲密无间。 唐 韩愈 《听颍师弹琴》诗:“昵昵儿女语,恩怨相尔汝。” 宋 叶适 《建康府教授惠君墓志铭》:“ 毗陵 惠端方 为 永嘉 丞,与民尔汝,求事情实而审寘其便处,不以妄与夺取快也。” 清 吴伟业 《画兰曲》:“记得妆成一见时,手拨帘帷便尔汝。”参见“尔汝交”。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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