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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契禅宗,虚静合仙经。

李洪宋代〕《庆陵季文尚书休致会者三十一人各赋诗

尚书妙德望,曳履闻直声。
献纳雨露边,斯文有统盟。
重席侍经幄,藻銮持铨衡。
不惮推毂士,规摹汉西京。
五色深补衮,三入厌承明。
欻起莼鲈思,径作吴松行。
名位九牧耸,富贵一毫轻。
徜徉霅溪上,结庐依化城。
摆落轩冕累,白屋倒屣迎。
实际契禅宗,虚静合仙经。
圣朝亟图旧,世臣重典刑。
苍生望东山,盐梅待调羹。
引年章屡却,勇决非矫情。
雍容进退间,夷惠和且清。
出纶冠奎文,安车示尊荣。
乐天宅池台,翁仲金馀籯。
公贵无留资,韩宣有卿名。
时方需大老,复当佐升平。
它年秉旌地,堂上有奇兵。
恢复还旧都,翠华驾云亭。
贱子荷英盼,炼句愧阴铿。
请歌公归兮,盍使季札听。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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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禅宗虚静仙经

实际(實際)shí jì
(1).佛教语。指“真如”、“法性”境界。犹言实相。《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一:“实际之性,无有戏论,惟独 如来 证实际法戏论永断,名为涅槃。” 晋 王羲之 《为干和尚进〈注仁王经〉表》:“实际以无际可示,无生以不生相传。”《敦煌变文集·维摩诘经讲经文》:“证不可説之实际,解不可説之法门。” 宋 陆游 《周元吉蟠室》诗:“实际正如此,切忌错商量。”
(2).客观存在的事物与情况;事实。 清 李渔 《比目鱼·寇发》:“虽不知他实际如何,却使俺这赫赫军威也被他虚声所夺。” 丁玲 《一九三○年春上海(之二)》六:“她只耽于一些幻想的美梦里,她不愿接触实际。” 邓小平 《设顾问委员会是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的过渡办法》:“顾问委员会是个过渡,这个过渡是必要的,我们选择了史无前例的这种形式,切合我党的实际。”
(3).真实不虚的;合乎事实的。 郭沫若 《洪波曲》第九章三:“实际的情形并不是这样。” 徐怀中 《西线轶事》三:“你到前方去,打在腿上,这才是实际的纪念哩。”如:这种想法不实际;计划订得很实际。
(4).实有的;具体的。 鲁迅 《书信集·致内山嘉吉》:“在 中国 ,版画虽略有实际应用,但所谓创作版画尚无所知。” 老舍 《骆驼祥子》二二:“想过这些,他开始想些实际的:先和 曹先生 支一月的工钱,给她买件棉袍,齐理齐理鞋脚,然后再带她去见 曹太太 。”
(5).实效;实在的利益。《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七:“既是贤夫新亡求荐,家中必然设立孝堂,此须在孝堂内设籙行持,方有专功实际。” 清 李渔 《蜃中楼·点差》:“我想宰相倒是个虚名,不如吏部反有些实际。”  ——《漢語大詞典》
契 qì/qiè/xiè《國語辭典》

契 [ qì ]

  1. 刻。如:「契刻」、「契舟求剑」。《诗经·大雅·绵》:「爰始爰谋,爰契我龟」。《淮南子·齐俗》:「故胡人弹骨,越人契臂,中国歃血也。」
  2. 投合、切合。如:「相契」、「契合」。《新唐书·卷九三·李𪟝传》:「其用兵多筹算,料敌应变,皆契事机。」
  1. 刻出来的文字。如:「契文」、「殷契」。
  2. 合同、合约。如:「地契」、「房契」。《韩非子·主道》:「符契之所合,赏罚之所生也」。
  3. 志趣相投的朋友。晋·陶渊明〈桃花源诗〉:「愿言蹑轻风,高举寻吾契。」唐·武元衡〈至栎阳崇道寺闻严十少府趋侍〉诗:「松筠自古多年契,风月怀贤此夜心。」

契 [ xiè ]

  1. 人名。殷代始祖。高辛氏的儿子,尧时为司徒,封于商。也作「偰」。

契 [ qiè ]

  1. (一)​2.之又音。
  1. 畏怯。通「怯」。参见「契需 」条。
禅宗(禪宗)chán zōng
佛教宗派名。又名佛心宗或心宗,以 印度 菩提达摩 为初祖。禅宗之名称始于 唐 代。由 达摩 而 慧可 、 僧璨 、 道信 ,至第五世 弘忍 门下,分成北方 神秀 的渐悟说和南方 慧能 的顿悟说两宗。但后世唯南方顿悟说盛行,主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顿悟成佛。禅宗兴起后,流行日广,影响及于 宋 明 理学。《水浒传》第四回:“ 智深 不晓得禪宗答应能否两字,却便道:‘洒家记得。’” 明 徐渭 《次苏长公雪》诗之一:“翩如巾舞玉人纤,皎似禪宗戒律严。”  ——《漢語大詞典》
虚静 xū jìng
(1).清虚恬静。《文子·自然》:“静则同,虚则通,至德无为,万物皆容。虚静之道,天长地久,神微周盈,於物无宰。”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通国身》:“夫欲致精者必虚静其形,欲致贤者必卑谦其身。” 唐 李复言 《续玄怪录·杨恭政》:“ 邯 问昔何修习?曰:‘村妇何以知,但性本虚静,闲即凝神而坐,不復俗虑得入胸中耳。’” 明 唐顺之 《吏部郎中薛西原墓志铭》:“读 老子 及 瞿曇氏 书,得其虚静慧寂之説,不逆于心。”
(2).宁静。 北魏 贾思勰 《齐民要术·脯腊》:“脯成,置虚静库中,纸袋笼而悬之。” 朱自清 《论逼真与如画》:“ 元 朝 倪瓒 的山水画,就常不画人,据说如此更高远、更虚静、更自然。”  ——《漢語大詞典》
合 hé/gě《國語辭典》

合 [ hé ]

  1. 關閉、合攏。如:「他笑得合不上嘴。」《說文解字·亼部》:「合,合口也。」《戰國策·燕策二》:「蚌合而拑其喙。」
  2. 會、聚。如:「集合」、「聚合」、「悲歡離合」。《呂氏春秋·孝行覽·遇合》:「合大夫而告之。」《後漢書·卷一九·耿弇傳》:「將軍前在南陽建此大策,常以為落落難合,有志者事竟成也!」
  3. 交媾、交配。如:「交合」。《老子·第五十五章》:「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
  4. 比對、對照。《孟子·離婁下》:「得志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漢·桓寬《鹽鐵論·論菑》:「夫道古者稽之今,言遠者合之近。」
  5. 相符、不違背。如:「合法」、「合身」、「合格」、「合意」。
  6. 調和、配製。《聊齋志異·卷一○·葛巾》:「吾家葛巾娘子,手合鴆湯,其速飲!」
  7. 交戰、交鋒。《左傳·成公二年》:「自始合而矢貫余手。」漢·王充《論衡·福虛》:「今宋楚相攻,兩軍未合。」
  8. 折算。如:「一公斤合二點二磅。」
  1. 配偶。如:「天作之合」。
  2. 盛放物品的器皿。唐·白居易〈長恨歌〉:「唯將舊物表深情,鈿合金釵寄將去。」通「盒」。
  3. 量詞。計算交手次數的單位。相當於「回」、「次」。《五代史平話·梁史·卷上》:「鬥經三合,不見輸贏。」
  4. 姓。如春秋時宋國有合左師。
  1. 全部的、整個的。如:「合族」、「合家歡」。
  2. 和諧、融洽。如:「百年好合」。《詩經·小雅·常棣》:「妻子好合,如鼓瑟琴。」
  1. 共同、一起。如:「合抱」、「合圍」、「合唱」、「合編」。
  2. 應該。如:「這件公事理合呈請報備。」唐·白居易〈與元九書〉:「始知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

合 [ gě ]

  1. 量詞。計算容量的單位。一升的十分之一。也稱為「公合」。
仙经(仙經)xiān jīng
泛指道教经典。 晋 葛洪 《抱朴子·辨问》:“仙经以为,诸得仙者,皆其受命偶值神仙之气,自然所禀。” 南朝 宋 鲍照 《代淮南王》:“ 淮南王 ,好长生,服食鍊气读仙经。” 唐 吕岩 《七言》诗之三八:“仙经已读三千卷,古法曾持十二科。”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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