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肉食 ròu shí
(1).指高位厚禄。亦泛指做官的人。《左传·庄公十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杜预 注:“肉食,在位者。” 晋 葛洪 《抱朴子·逸民》:“退士不居肉食之列。” 唐 陈子昂 《感遇》诗之二九:“肉食谋何失,藜藿缅纵横。” 梁启超 《变法通议·论变法不知本原之害》:“今之变法者,其蔽有二,其一欲以震古鑠今之事,责成於肉食官吏之手。”
(2).以肉类以食物;亦指肉类食物。 汉 桓宽 《盐铁论·国疾》:“婢妾衣紈履丝,匹庶粺饭肉食。” 宋 范成大 《冬日田园杂兴》诗之七:“朱门肉食无风味,只作寻常菜把供。”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异二·神女庙神鸦》:“果有鸦十餘,往来旋绕,以肉食投之,即攫去。” 碧野 《没有花的春天》第十章:“已经过了晌午, 阿兴 才把肉食燉好。” ——《漢語大詞典》
(2).以肉类以食物;亦指肉类食物。 汉 桓宽 《盐铁论·国疾》:“婢妾衣紈履丝,匹庶粺饭肉食。” 宋 范成大 《冬日田园杂兴》诗之七:“朱门肉食无风味,只作寻常菜把供。”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谈·谈异二·神女庙神鸦》:“果有鸦十餘,往来旋绕,以肉食投之,即攫去。” 碧野 《没有花的春天》第十章:“已经过了晌午, 阿兴 才把肉食燉好。” ——《漢語大詞典》
与 ( 與 ) yǔ/yù/yú
与 [ yǔ ]
- 给:赠~。~人方便。
- 交往,友好:相~。~国(相互交好的国家)。
- 赞助,赞许:~人为善。
- 〈书〉等待:时不我~。
- 〈连〉和:我~你。山~水。
- 〈介〉跟;向:~虎谋皮。生死~共。
- 参加:参~。~会。
- 同“欤”。
藜羹 lí gēng
用藜菜作的羹。泛指粗劣的食物。《庄子·让王》:“ 孔子 穷於 陈 蔡 之间,七日不火食,藜羹不糝。” 成玄英 疏:“藜菜之羹,不加米糝。” 晋 陶潜 《咏贫士》之二:“弊襟不掩时,藜羹常乏斟。” 宋 曾巩 《寄题饶君茂才葆光庵》诗:“适意藜羹与布裘,结庐人境地还幽。” 阿英 《吃茶文学论》引《近世丛语》:“夫小人樵苏以给食,豆粥藜羹,仅以充腹。” ——《漢語大詞典》
未 wèi《國語辭典》
未 [ wèi ]
名- 地支的第八位。
- 时辰名。约当下午一点到三点。
- 姓。如汉代有未央。
- 不。表示否定的意思。如:「火车误点了,所以未能准时到达。」唐·温庭筠〈杨柳〉诗八首之八:「塞门三月犹萧索,纵有垂杨未觉春。」
- 没有。如:「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文选·诸葛亮·出师表》:「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聊斋志异·卷六·萧七》:「有幼女未字,欲充下陈,幸垂援拾。」
- 放于句末,表示疑问的意思。相当于「否」。唐·王维〈杂诗〉三首之二:「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宋·陆游〈剑门道中遇微雨〉诗:「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
用 yòng《國語辭典》
用 [ yòng ]
名- 功效。如:「功用」、「效用」、「作用」、「有用」。《论语·学而》:「礼之用,和为贵。」
- 钱财的花费。如:「家用」、「费用」。《论语·学而》:「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 器物。如:「器用」。《国语·周语上》:「司空除坛于籍,命农大夫咸戒农用。」
- 姓。如汉代有用虬。
- 二一四部首之一。
- 任命。如:「任用」。《论语·阳货》:「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
- 行使、施行。如:「运用」、「应用」。《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虽楚有材,晋实用之。」《孟子·告子上》:「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 进食、吃喝。如:「用餐」、「用茶」。《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孔子侍坐于鲁哀公,哀公赐之桃与黍。哀公曰:『请用。』」
- 要、需要。如:「不用急」、「反正今天没课,你不用来。」唐·李白〈与韩荆州书〉:「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荆州。」
- 表示行为的方式、凭借。相当于「以」。如:「用手蒙住眼睛。」《孟子·滕文公上》:「吾闻用夏变夷者,未闻变于夷者也。」
- 表示原因。相当于「因」、「因为」。唐·柳宗元〈梓人传〉:「又不能备其工,以至败绩,用而无所成也。」孙文〈心理建设自序〉:「吾志所向,一往无前,愈挫愈勇,再接再厉,用能鼓励风潮,造成时势。」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動-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 量詞:➊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名-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 成分。如:「糖分」、「養分」。
-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劣 liè《國語辭典》
劣 [ liè ]
形- 坏、不好。如:「劣等」、「劣势」、「优劣」、「土豪劣绅」。
- 少。《三国志·卷六一·吴书·陆凯传》:「臣暗于大理,文不及义,智慧浅劣。」
- 虚弱。三国魏·曹植〈辩道论〉:「寿命长短,骨体强劣,各有人焉。」
- 仅、恰好。《宋书·卷四五·刘怀慎传》:「德愿善御车,尝立两柱,使其中劣通车轴,……打牛奔从柱间直过。」
优 ( 優 ) yōu《國語辭典》
优 [ yōu ]
形- 形容五穀精白有如人的白髮。《龍龕手鑑·人部》:「优,五穀精如人白髮也。」→「優」的異體字(1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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