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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惟否泰机,益增乾惕所。

弘历清代〕《今秋各省告丰者多既慰以惧并示近臣

御宇十三年,历久知艰巨。幅员既云广,岂无水旱处。

设存喜丰心,必有讳灾者。每嘱守土臣,莫作文饰语。

帑粟常不惜,沟壑藉少补。今岁天降恩,远近京坻睹。

偏祲只数州,已敕勤赒抚。江浙春米贵,落半平其贾。

仓廪足河洛,鸿雁苏齐鲁。金川方用兵,黔黎亦已苦。

更幸高下熟,转输差易取。嗟嗟我臣工,屡丰尔莫诩。

馀三亦谩言,毋乃增其估。教养固兼施,欲速讵其可。

永惟否泰机,益增乾惕所。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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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惟否泰乾惕

永惟 yǒng wéi
深思;常念。《汉书·宣帝纪》:“夙夜兢兢,靡有骄色,内省匪解,永惟罔极。”《晋书·武帝纪》:“朕守遗业,永惟保乂皇基,思与万国以无为为政。”《续资治通鉴·宋神宗元丰八年》:“永惟古之王者,御治之始,必明目达聪以防壅蔽。”  ——《漢語大詞典》
否泰 pǐ tài
《易》的两个卦名。天地交,万物通谓之“泰”;不交闭塞谓之“否”。后常以指世事的盛衰,命运的顺逆。《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 晋 潘岳 《西征赋》:“岂地势之安危,信人事之否泰。” 唐 刘知几 《史通·载文》:“夫国有否泰,世有污隆,作者形言,本无定準。” 元 范康 《新水令·乐道》套曲:“晓屯蒙否泰交,知消长盈虚意。”《新华日报》1943.2.8:“在这民族运命否泰交替的春天,为着自由、平等、幸福的更好的将来,我们应该早自为计。”  ——《漢語大詞典》
机 ( 機 ) jī《國語辭典》

机 [ jī ]

  1. 一種似榆樹的樹木。焚燒後可做稻田的肥料。《廣韻·平聲·脂韻》:「机,木名,似榆。」《山海經·北山經》:「〈北山經〉之首,曰單狐之山,多机木,其上多華草。」晉·郭璞·注:「机木似榆,可燒以糞稻田,出蜀中。」→機」的異體字(05324)​「几」的異體字(05291)​

机 [ ​jǐ ]

  1. (一)​之又音。→「几」的異體字(05398)​
益 yì《國語辭典》

益 [ yì ]

  1. 涨、漫出。为「溢」之本字。清·王筠《说文释例·卷四·形声之美》:「益从水,而溢又加水,然水祇可在皿中,而益之意,即兼有泛溢之意。」《吕氏春秋·慎大览·察今》:「澭水暴益,荆人弗知。」
  2. 增加。如:「进益」、「延年益寿」。《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子木惧,言诸王,益其禄爵而复之。」《吕氏春秋·不苟论·贵当》:「其友皆孝悌纯谨畏令,如此者,其家必日益,身必日荣矣。」
  3. 帮助、补助。如:「助益」。《吕氏春秋·光识览·观世》:「与我齐者,吾不与处,无益我者也。」《战国策·秦策二》:「出私金以益公赏。」
  1. 好处。如:「利益」、「收益」。《书经·大禹谟》:「满招损,谦受益。」唐·李白〈赠韦秘书子春〉诗二首之一:「苟无济代心,独善亦何益。」
  2. 姓。如汉代有益强。
  1. 有好处的。如:「益友」、「益处」。
  2. 富饶。《史记·卷一二九·殖货传》:「七十子之徒,赐最为饶益。」
  1. 更加。如:「精益求精」。《孟子·梁惠王下》:「如水益深,如火益热。」

益 [ ​yí ]

  1. (一)​之又音。
增 zēng《國語辭典》

增 [ zēng ]

  1. 加多。如:「倍增」、「递增」、「激增」、「有增无减」。
  1. 重叠的。《文选·扬雄·甘泉赋》:「增宫㟥差。」《文选·郭璞·游仙诗一九首之五》:「清源无增澜,安得运吞舟?」通「层」。
乾惕
易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分类字锦》
所 suǒ《國語辭典》

所 [ suǒ ]

  1. 地方、处所。《吕氏春秋·恃君览·达郁》:「厥之谏我也,必于无人之所。」
  2. 恰当的位置。如:「死得其所」。《易经·系辞下》:「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文选·诸葛亮·出师表》:「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也。」
  3. 量词。计算建筑物的单位。如:「一所房子」、「三所学校」。
  4. 约略计算之词。多置于数量、单位之后。《史记·卷五五·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复还。」《续汉书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长二尺所。」
  5. 机关或机构的名称。如:「区公所」、「派出所」、「研究所」。
  6. 姓。如汉代有所忠、所辅。
  1. 表示指示。相当于「此」、「这」。《吕氏春秋·审应览·审应》:「齐亡地而王加膳,所非兼爱之心也。」唐·杜甫〈示从孙济〉诗:「所来为宗族,亦不为盘飧。」
  2. 表示疑问。相当于「何」、「什么」。《国语·鲁语上》:「长勺之役,曹刿问所以战于庄公。」
  1. 假设、如果。《诗经·鄘风·墙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1. 虚字。置在动词前,暗示动作达到的事物。如:「前所未闻」。《论语·颜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 与「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的意思。如:「他的作品为一般青年人所喜爱。」
  1. 相当于「尚」、「还」。《乐府诗集·卷四六·清商曲辞三·无名氏·懊侬歌十四首之三》:「江陵去扬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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