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归 ( 歸 ) guī
归 [ guī ]
-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 还给:~还。物~原主。
-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 结局:~宿(sù)。
-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 自首。
家 jiā/jia/jie《國語辭典》
家 [ jiā ]
名- 眷屬共同生活的場所。如:「家庭」、「回家」。唐·賀知章〈回鄉偶書〉詩二首之一:「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
- 一門之內共同生活的人。《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吳人應之不恭,怒殺而去之,吳人往報之,盡屠其家。」
- 學術流派。如:「儒家」、「道家」、「百家爭鳴」、「一家之言」。
- 經營某種行業或具有某種身分的人。如:「農家」、「商家」、「店家」、「少東家」。
- 尊稱學有專長或有專門技術的人。如:「專家」、「文學家」、「科學家」。
- 自稱或稱別人。如:「自家」、「咱家」、「哀家」、「姑娘家」、「小孩子家」、「婦道人家」。
- 古代大夫所統治的政治區域。與「國」相對。《論語·季氏》:「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
- 私有財產。《韓非子·外儲說左上》:「夫賣庸而播耕者,主人費家而美食。」《史記·卷八五·呂不韋傳》:「諸嫪毐舍人皆沒其家而遷之蜀。」
- 量詞。計算家庭、店鋪、大型企業等的單位。如:「住戶不滿十家」、「三家報社」、「只此一家,別無分號。」、「開了三家分公司。」
- 姓。如周代有家伯。
- 居住。《文選·江淹·別賦》:「又若君居淄右,妾家河陽。」
- 對人謙稱自己的親長。如:「家父」、「家母」、「家兄」。
- 家中的。如:「家事」、「家人」、「家產」、「家業」、「家僮」。
- 家中飼養的。如:「家畜」、「家禽」。
- 置於句中。相當於「地」、「的」。元·蕭德祥《殺狗勸夫·第二折》:「他道俺哥哥十分家沉醉,且吃些兒熱湯熱水。」《西遊記·第五一回》:「大碗家寬懷暢飲。」
家 [ gū ]
名- 對女子的尊稱。《後漢書·卷八四·列女傳·曹世叔妻傳》:「扶風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帝數召入宮,令皇后諸貴人師事焉,號曰大家。 」同「姑 」。
放下 fàng xià
(1).把握着、提着或负载着的物件从高处放到低处。《五灯会元·七佛·释迦牟尼佛》:“佛曰:‘放下著。’ 梵志 遂放下左手一株花。”《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四八回:“只见刑房书吏拿了一宗案卷进来。 继之 叫且放下,那书吏便放下,退了出去。” 柳青 《铜墙铁壁》第十二章:“ 石得富 两手在秤杆上挪着秤锤系子,调转头说:‘东西放下,赶紧动手!’”
(2).搁置;停止进行。《朱子全书》卷二:“虽是必有事焉而勿正,亦须且恁地把捉操持,不可便放下了。” 巴金 《真话集·悼念茅盾同志》:“一直到死,他始终没有放下手中的笔。” ——《漢語大詞典》
(2).搁置;停止进行。《朱子全书》卷二:“虽是必有事焉而勿正,亦须且恁地把捉操持,不可便放下了。” 巴金 《真话集·悼念茅盾同志》:“一直到死,他始终没有放下手中的笔。” ——《漢語大詞典》
并 ( 並 併 ) bìng/bīng《國語辭典》
并 [ bìng ]
动- 合。《文选·曹冏·六代论》:「自此之后,转相攻伐,吴并于越,晋分为三鲁,灭于楚,郑兼于韩。」通「并」。
- 兼有。《文选·陆机·谢平原内史表》:「非臣毁宗,夷族所能上报,喜惧参并,悲惭哽结。」《文选·谢灵运·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序》:「天下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四者难并。」
- 一齐。《战国策·燕策二》:「(蚌、鹬)两者不肯相舍,渔者得而并禽之。」《文选·左思·吴都赋》:「盖象琴筑并奏,笙竽俱唱。」通「并」。
- 用于否定词之前,以加强否定语气,带有反驳的意味。如:「你以为他笨,我并不认为如此。」通「并」。
- 而且。如:「我支持这项决定,并加以宣导。」通「并」。
并 [ bīng ]
名- 参见「并州 」条。
- 大陆地区山西省太原市的别称。
不 bù/fǒu《國語辭典》
不 [ bù ]
副- 否定詞。有不是、未、非等義。如:「不能」、「不法」、「不久」、「不容易」、「不好吃」、「拿不動」。
- 與「就」連用,表示有所選擇的意思。如:「晚上回到家的消遣,不是看書,就是聽音樂。」
- 用於句末,表示疑問的語氣。如:「醫生,請問他的身體狀況好不?」
- 用來加強語氣,往往與「好」字連用。如:「這齣戲好不精彩!」、「誤會澄清了,心情好不輕鬆!」
- 置於句中,用來調整音節,沒有特殊含義。《詩經·小雅·車攻》:「徒御不驚,大庖不盈。」漢·毛亨·傳:「不驚,驚也;不盈,盈也。」《楚辭·宋玉·招魂》:「被文服 纖,麗而不奇些。」漢·王逸·注:「不奇,奇也。」
- (「不」字在去聲字之前,變讀為陽平。)
不 [ fōu ]
名- 姓。如晉朝有不準。
不 [ fǒu ]
助- 表示否定。《史記·卷一○一·袁盎鼂錯傳》:「上問曰:『道軍所來,聞鼂錯死,吳楚罷不?』」同「否 」。
- 表示疑問、未定。晉·陶淵明〈遊斜川〉詩:「未知從今去,當復如此不?」唐·李白〈秋浦歌〉一七首之一:「寄言向江水,汝意憶儂不?」同「否 」。
不 [ fū ]
名- 花萼上的蒂。《詩經·小雅·常棣》:「常棣之華,鄂不韡韡。」
争先 zhēng xiān
(1).犹抢前。《左传·襄公二十七年》:“ 晋 楚 争先。” 杜预 注:“争先歃血。” 唐 孟浩然 《送陈七赴西军》诗:“一闻边烽动,万里忽争先。” 金 元好问 《赠答郝经伯常》诗:“文阵自怜吾已老,名场谁与子争先。” 叶圣陶 《未厌集·一包东西》:“﹝乘客﹞便争先挤出那个不容两个身躯并行的车门。”
(2).围棋术语。抢先手。 唐 段成式 《酉阳杂俎·语资》:“ 一行公 本不解弈,因会 燕公 宅,观 王积薪 碁一局,遂与之敌,笑谓 燕公 曰:‘此但争先耳。’” 宋 王应麟 《困学纪闻·评诗》:“ 豫章 以谓,譬之弈焉,弟子高师一著,仅能及之,争先则后之。” 宋 何薳 《春渚纪闻·祝不疑弈胜刘仲甫》:“众请 不疑 与 仲甫 就局, 祝 请受子, 仲甫 曰:‘士大夫非高品,不復能至此,对手且当争先。’不得已受先,逮至终局,而 不疑 败三路。” ——《漢語大詞典》
(2).围棋术语。抢先手。 唐 段成式 《酉阳杂俎·语资》:“ 一行公 本不解弈,因会 燕公 宅,观 王积薪 碁一局,遂与之敌,笑谓 燕公 曰:‘此但争先耳。’” 宋 王应麟 《困学纪闻·评诗》:“ 豫章 以谓,譬之弈焉,弟子高师一著,仅能及之,争先则后之。” 宋 何薳 《春渚纪闻·祝不疑弈胜刘仲甫》:“众请 不疑 与 仲甫 就局, 祝 请受子, 仲甫 曰:‘士大夫非高品,不復能至此,对手且当争先。’不得已受先,逮至终局,而 不疑 败三路。”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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