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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氏已标希吕第,文化要继幼安诗。

李曾伯宋代〕《送郭靖父还金陵二首

慈恩得隽绿衣归,凡客南来罕似之。
名氏已标希吕第,文化要继幼安诗。
行登衮衮诸公上,毋鄙区区一尉卑。
踏雪同来子先去,梦随鞭影过江湄。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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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氏文化安诗

名氏 míng shì
姓名。《公羊传·文公十六年》:“弑君者,曷为或称名氏,或不称名氏?” 汉 班固 《西都赋》:“士食旧德之名氏,农服先畴之畎亩。” 唐 刘知几 《史通·二体》:“其有贤如 柳惠 ,仁若 颜回 ,终不得彰其名氏,显其言行。” 宋 何薳 《春渚纪闻·祝不疑奕胜刘仲甫》:“虽不出国门,而天下名碁,无不知其名氏者。” 清 袁枚 《续新齐谐·乩仙》:“其于梦美魂酣时觅我,不呼名氏,恐疑畏之顿生。”  ——《漢語大詞典》
已 yǐ《國語辭典》

已 [ yǐ ]

  1. 停止。《詩經·鄭風·風雨》:「風雨如晦,雞鳴不已。」《論語·泰伯》:「仁以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後已,不亦遠乎!」
  2. 完畢、完成。《國語·齊語》:「有司已於事而竣。」《漢書·卷三○·藝文志》:「每一書已,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錄而奏之。」
  3. 黜退。《論語·公冶長》:「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無喜色;三已之,無慍色。」
  4. 病癒。《史記·卷一○五·扁鵲倉公傳》:「一飲汗盡,再飲熱去,三飲病已。」
  1. 已經。如:「時間早已過了。」《論語·微子》:「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唐·李白〈早發白帝城〉詩:「兩岸猿聲啼不盡,輕舟已過萬重山。」
  2. 太、甚。《孟子·離婁下》:「仲尼不為已甚者。」《管子·戒》:「其為人也,好善而惡惡已甚。」
  3. 隨後、然後。《史記·卷七·項羽本紀》:「韓王成無軍功,項王不使之國,與俱至彭城,廢以為侯,已又殺之。」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一上·遊天台山日記》:「香風來處,玉蘭芳草,處處不絕。已至一山嘴,石壁直豎澗底,澗深流駛,旁無餘地。」
  4. 一定、必定。《漢書·卷五二·灌夫傳》:「夫不好文學,喜任俠,已然諾。」
  1. 用於句尾。相當於「矣」。《書經·洛誥》:「公定,予往已。」《孟子·梁惠王上》:「然則王之所大欲可知已。」
  1. 用於句首,表示感嘆的語氣。《書經·大誥》:「已!予惟小子。」同「哎 」。
  1. 此、如此。《論語·陽貨》:「不有博奕者乎?為之,猶賢乎已。」《史記·卷二·夏本紀》:「敦序九族,眾明高翼,近可遠在已。」
标 ( 標 ) biāo
标 [ biāo ]
  1. 树木的末端,引申为表面的,非根本的:~本。治~不治本。
  2. 记号:商~。路~。~记。~志。~尺。~语。
  3. 用文字或其他事物表明:~明。~题。~价。~榜(原为揭示、表明;后引申为宣扬、吹嘘)。
  4. 给竞赛优胜者的奖品,亦指优胜:锦~。夺~。
  5. 对一项工程或一批货物,依照一定的标准,提出价目,然后由竞争厂商选择,决定成交与否:投~。招~。
  6. 准的(),榜样:目~。~领(杰出人物)。
  7. 风度,格调:~格。
  8. 中国清末陆军编制的名称,约相当于后来的一个团;亦用作计量军队的单位:一~人马。~下(➊总督、巡抚、提督等称归自己管辖的军队;➋下级武官对长官的自称)。
希 xī《國語辭典》

希 [ xī ]

  1. 少有、不多。如:「希罕」、「物以希为贵」、「人生七十古来希」。《论语·公冶长》:「不念旧恶,怨是用希。」通「稀」。
  1. 渴望、恳求。如:「希求」、「希冀」。《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宪威权震朝庭,公卿希旨,奏宪位次太傅下,三公上。」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文章》:「必有盛才重誉改革体裁者,实吾所希。」
  2. 仰慕。《文选·左思·咏史诗八首之三》:「吾希段干木,偃息藩魏君;吾慕鲁仲连,谈笑却秦军。」
  3. 止、渐歇。《论语·先进》:「鼓瑟希,铿尔,舍瑟而作。」
  1. 姓。如宋代有希缋。
吕 ( 呂 ) lǚ
吕 [ lǚ ]
  1. 中国古代音乐十二律中的阴律,有六种,总称“六吕”。
  2. 姓。
第 dì《國語辭典》

第 [ dì ]

  1. 次序、等级。如:「次第」、「等第」。《后汉书·卷九·孝献帝纪》:「九月甲午,试儒生四十余人,上第赐位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罢之。」
  2. 用于整数数词之前。表事物的顺序或等级。如:「第一」、「第二」。
  3. 科第。科举榜上的次第。如:「登第」、「落第」、「及第」。唐·韩愈〈柳子厚墓志铭〉:「虽少年已成人,能取进士第,崭然见头角。」
  4. 古时指王公大臣或富贵人家的住宅。如:「府第」、「宅第」、「书香门第」。唐·柳宗元〈梓人传〉:「裴封叔之第,在光德里。」
  1. 评定。《汉书·卷六四下·王襃传》:「所幸宫馆,辄为歌颂,第其高下,以差赐帛。」
  2. 科举考试应试及格。唐·岑参〈送胡象落第归王屋别业〉诗:「看君尚少年,不第莫凄然。」唐·白居易〈与元九书〉:「既第之后,虽专于科试,亦不废诗。」
  1. 但、尽管。《史记·卷六五·孙子吴起传》:「君第重射,臣能令君胜。」
文化 wén huà
(1).文治教化。 汉 刘向 《说苑·指武》:“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 晋 束晰 《补亡诗·由仪》:“文化内辑,武功外悠。” 前蜀 杜光庭 《贺鹤鸣化枯树再生表》:“修文化而服遐荒,耀武威而平九有。” 元 耶律楚材 《太阳十六题》诗之七:“垂衣端拱愧佳兵,文化优游致太平。”《花月痕》第四七回:“尔诈尔虞,如鬼如蜮,梗两朝之文化,劳九伐之天威。”
(2).指运用文字的能力及具有的书本知识。 洪深 《电影戏剧表演术》第二章:“因为现代的人所过的不只是一个自然人的生活,他也是一个有文化的人的生活。”
(3).人们在社会历史实践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特指精神财富,如教育、科学、文艺等。 毛泽东 《新民主主义论》三:“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给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 曹禺 《王昭君》第二幕:“他不相信 汉 朝对待 匈奴 的诚意,看不起 长安 文化。”
(4).考古学用语。指同一历史时期的不依分布地点为转移的遗迹、遗物的综合体。同样的工具、用具,同样的制造技术等,是同一种文化的特征。如:仰韶文化;龙山文化。  ——《漢語大詞典》
要 yào/yāo《國語辭典》

要 [ yào ]

  1. 關鍵、重點。如:「提要」、「綱要」、「摘要」。
  1. 索取、討取。如:「要帳」、「要飯」。
  2. 收為己有。如:「這件衣服我要了。」
  3. 請求、拜託。如:「他要我替他辦一件事。」
  4. 需要。如:「我要一枝筆。」
  1. 重大的、重要的。如:「要港」、「要人」、「要職」。
  2. 切當的。參見「要道 」條。
  1. 概括、總括。用於文言文。如:「要言之,為人應以誠字居心。」《史記·卷一八·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帝王者各殊禮而異務,要以成功為統紀,豈可緄乎?」
  2. 應該。如:「你要知道,這是不容易的事。」
  3. 即將。如:「我要出門了。」、「天要下雨了。」
  4. 表示提醒或命令人做某事。如:「不論環境如何困厄,我們都要腳踏實地,好好做人。」、「別忘了要告訴他,要仔細檢查,別再出錯。」
  5. 表示想、希望做某事。唐·韓愈〈竹逕〉詩:「若要添風月,應除數百竿。」明·無名氏《白兔記·第一二齣》:「要知心腹事,但聽口中言。」
  1. 如果。表示假設的關係。如:「明天要是下雨,我就不去了。」
  2. 要麼的簡稱。表示選擇的關係。如:「這件事要就是不做,要就是一口氣將它完成。」

要 [ yāo ]

  1. 人體軀幹的中段部分。《說文解字·舁部》:「要,身中也。」《墨子·兼愛中》:「昔者,楚靈王好士細要,故靈王之臣,皆以一飯為節。」通「腰」。
  2. 盟約。《論語·憲問》:「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三國魏·何晏·集解:「孔曰:『久要,舊約也。』」
  3. 姓。如漢代有要競。
  1. 約定、約束。《樂府詩集·卷七三·雜曲歌辭十三·古辭·焦仲卿妻》:「雖與府吏要,渠會永無緣。」
  2. 邀請。晉·陶淵明〈桃花源記〉:「便要還家,設酒殺雞作食。」
  3. 求取。如:「要求」。《孟子·告子上》:「今之人,修其天爵以要人爵。」
  4. 脅迫。如:「要挾」。《論語·憲問》:「雖曰不要君,吾不信也。」
  5. 攔阻、截擊。《孟子·公孫丑下》:「使數人要於路,曰:『請必無歸而造於期。』」
继 ( 繼 ) jì
继 [ jì ]
  1. 连续,接着:~续。~任。~承。~武(足迹前后相接,喻后人接续前人的事业)。~往开来。前仆后~。
幼 yòu《國語辭典》

幼 [ yòu ]

  1. 小孩子。如:「男女老幼」、「扶老携幼」。唐·韦应物〈送杨氏女〉诗:「幼为长所育,两别泣不休。」
  1. 爱护。《孟子·梁惠王上》:「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汉·赵岐·注:「幼,犹爱也。」
  1. 年纪小的。如:「幼年」、「幼小」、「幼童」。
  2. 初生的。如:「幼虫」、「幼苗」、「幼娥」。
  3. 知识浅薄、不成熟。如:「他的思想行为太过幼稚,不足以担当大任。」
安诗(安诗)
见上  ——《骈字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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