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网

补阙王直方,本觐之比邻。

文同宋代〕《崔觐诗

崔觐者高干,梁州城固人。
读书不求官,但与耕稼亲。
夫妇既已老,左右无子孙。
一日召奴婢,尽又田宅均。
俾之各为业,不用来相闻。
遂去隐南山,杂迹麋鹿群。
约曰或过汝,所给我为陈。
有时携其妻,来至诸人门。
乃与具酒食,啸咏相欢欣。
山南郑余庆,辟之为参军。
见趣使就职,漫不知吏文。
已复许谢事,但谓长者云。
补阙王直方,本觐之比邻。
文宗时上书,召见蒙咨询。
荐觐有高行,用可追至淳。
诏授起居郎,褒斜走蒲轮。
辞疾不肯至,高风概秋旻。
我昨过其县,裴回想芳尘。
访问诸故老,寂无祠与坟。
斯人久不竞,薄夫何由敦。
此县汉唐时,诸公扬清芬。
刻诗子坚庙,来者期不泯。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
补阙直方比邻

补阙(補闕)bǔ quē
(1).匡补君王的缺失。《左传·襄公元年》:“凡诸侯即位,小国朝之,大国聘焉,以继好、结信、谋事、补闕,礼之大者也。” 杜预 注:“闕,犹过也。”《后汉书·胡广传》:“达练事体,明解朝章。虽无謇直之风,屡有补闕之益。”《明史·孙磐传》:“请定建言者为四等:最上,不避患害,抗弹权贵者;其次,扬清激浊,能补闕拾遗。” 清 朱克敬 《瞑庵杂识》卷一:“且使外廷共见共闻,则怀忠抱义之士,於朝廷之得失,皆得以补闕拾遗,随时论捄。”
(2).引申为弥补缺漏。 吴格 《〈诗三家义集疏〉点校说明》:“搜残补阙,网罗遗佚,为后人提供迄今最完备之三家《诗》读本。”
(3).官名。 唐 武后 垂拱 元年始置,有左右之分。左补阙属门下省,右补阙属中书省,掌供奉讽谏。 北宋 时改为司谏。 南宋 及 元 明 重又设置,均随设随罢。《新唐书·仪卫志》:“左补闕一人在左,右补闕一人在右。” 宋 洪迈 《容斋四笔·官称别名》:“ 唐 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监察为合口椒,諫议为大坡、大諫,补闕(今司諫)为中諫,又曰补衮。”  ——《漢語大詞典》
王 wáng/wàng《國語辭典》

王 [ wáng ]

  1. 古代稱統治天下的君主。如:「君王」、「帝王」、「國王」。《書經·洪範》:「天子作民父母,以為天下王。」
  2. 古代封建社會中地位在公侯之上的爵位。秦漢以後,天子的伯叔兄弟及異姓藩王均稱為「王」。如:「淮南王」。《漢書·卷一九·百官公卿表上》:「諸侯王,高帝初置,金璽盭綬,掌治其國。」
  3. 泛稱同類中的首領。如:「萬獸之王」。唐·杜甫〈前出塞〉詩九首之六:「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西遊記·第一回》:「那一個有本事的,鑽進去尋個源頭出來,不傷身體者,我等即拜他為王。」
  4. 技藝超群的人。如:「歌王」、「拳王」。
  5. 古代對祖父母輩的尊稱。參見「王父」、「王母」等條。
  6. 姓。如宋代有王安石。
  1. 古代諸侯朝見天子。《詩經·商頌·殷武》:「莫敢不來享,莫敢不來王。」《史記·卷四·周本紀》:「要服者貢,荒服者王。」
  1. 大。參見「王虺」、「王鮪」等條。

王 [ yù ]

  1. 《廣韻·入聲·燭韻》:「玉,說文本作王,隸加點以別王字。」同「玉 」。

王 [ wàng ]

  1. 統治天下、稱王。《詩經·大雅·皇矣》:「王此大邦,克順克比。」《史記·卷七·項羽本紀》:「懷王與諸將約曰:『先破秦入咸陽者王之』。」
  1. 興盛、旺盛。《莊子·養生主》:「澤雉十步一啄,百步一飲,不蘄畜乎樊中,神雖王,不善也。」唐·李白〈贈張相鎬〉詩二首之二:「英烈遺厥孫,百代神猶王。」通「旺」。
直方 zhí fāng
公正端方。《韩诗外传》卷一:“廉洁直方,疾乱不治,恶邪不匡,虽居乡里,若坐涂炭。”《后汉书·杨震传论》:“ 延光 之閒, 震 为上相,抗直方以临权枉,先公道而后身名,可谓怀王臣之节,识所任之体矣。”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奏启》:“不畏彊御,气流墨中,无纵诡随,声动简外,乃称絶席之雄,直方之举耳。” 宋 范仲淹 《与孙明复书》:“足下直方而孤,非求荣之人。” 清 刘大櫆 《祭舅氏文》:“呜呼舅氏,以君之毅然直方长者,而天乃絶其嗣续。”  ——《漢語大詞典》
本 běn《國語辭典》

本 [ běn ]

  1. 草木的根幹。《說文解字·木部》:「木下曰本。」《呂氏春秋·士容論·辯士》:「是以畝廣以平,則不喪本。」漢·高誘·注:「本,根也。」
  2. 事物的本原、根源。如:「本末倒置」、「變本加厲」。《論語·學而》:「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
  3. 母金、資金。如:「成本」、「股本」、「夠本」、「賠本」、「將本圖利」、「一本萬利」。
  4. 書籍、字畫、碑帖等。如:「讀本」、「版本」、「刻本」、「拓本」、「手抄本」、「精裝本」。
  5. 演出的底本。如:「腳本」、「話本」、「劇本」。
  6. 古代奏達皇帝的文書。如:「奏本」、「修本」。
  7. 量詞:➊ ​ 計算書籍、簿冊等的單位。如:「五本書」、「三本帳簿」。➋ ​ 計算戲曲分段的單位。如:「西廂記第四本」。➌ ​ 計算影片攝製成的膠卷的單位。如:「這部影片長達八大本。」
  8. 姓。如明代有本高。
  1. 根據、依憑。如:「一本初衷」。唐·柳宗元〈答韋中立論師道書〉:「本之春秋以求其斷。」
  1. 主要的、中心的。如:「本體」、「本位」、「校本部」。
  2. 起初的、原來的。如:「本能」、「本名」、「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3. 現在的、目前的。如:「本月」、「本年度」。
  1. 本來、原來。《史記·卷八·高祖本紀》:「本定天下,諸將及(項)​籍也。」《文選·李密·陳情表》:「本圖宦達,不矜名節。」
  1. 稱自己或自己這方。如:「本人」、「本庭」、「本籍」、「本報訊」。《淮南子·氾論》:「立之于本朝之上,倚之于三公之位。」
觐 ( 覲 ) jìn
觐 [ jìn ]
     ◎ 朝见君主或朝拜圣地:~见。朝~。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1.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2.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3.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1.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2.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3.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4.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1.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1.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2.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3.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1.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2.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3.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4.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1.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比邻(比鄰,比隣)bǐ lín
亦作“ 比隣 ”。
(1).乡邻,邻居。《汉书·孙宝传》:“后署 宝 主簿, 宝 徙入舍,祭灶请比邻。” 晋 陶潜 《杂诗》之一:“得欢当作乐,斗酒聚比邻。” 唐 杜甫 《兵车行》:“生女犹得嫁比邻,生男埋没随百草。” 清 陈康祺 《郎潜纪闻》卷三:“ 翁文端公 年二十四时,犹一贫诸生也。其祀灶诗有云:‘微禄但能邀主簿,浊醪何惜请比邻。’”
(2).相邻而居。 清 王应奎 《柳南随笔》卷四:“﹝ 周青士 ﹞工诗好客,与 朱彝尊 、 李良年 、 钟渊映 比隣相善。”
亦作“ 比隣 ”。 北齐 时户籍编制的基层组织。《北齐书·元孝友传》:“令制:百家为党族,二十家为閭,五家为比邻。”  ——《漢語大詞典》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