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尚 shàng《國語辭典》
尚 [ shàng ]
动- 尊崇、仰慕。如:「尚文」、「尚武」。《墨子·尚贤上》:「不能以尚贤事能为政也。」
- 主管其事。《史记·卷九·吕太后本纪》:「襄平侯通尚符节,乃令持节矫内太尉北军。」通「掌」。
- 仰攀婚姻。《史记·卷八七·李斯传》:「诸男皆尚秦公主,女悉嫁秦诸公子。」
- 犹、还。如:「他至今尚未结婚。」《诗经·大雅·荡》:「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型。 」
- 尚且、况且。《老子·第二三章》:「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
- 希望,表示祈求。如:「尚飨」。唐·韩愈〈汴州东 西水门记〉:「乃伐山石,刻之日月,尚俾来者知作之所始。」
- 姓。如汉代有尚长。
拥 ( 擁 ) yōng
拥 [ yōng ]
- 抱:~抱。
- 围着:前呼后~。
- 推举,爱护:~戴。~护。
- 聚到一块:~挤。簇~。
- 具有:~有。
- 遮蔽:~蔽(亦作“壅蔽”)。~塞(sè)。
笙歌 shēng gē
(1).合笙之歌。亦谓吹笙唱歌。《礼记·檀弓上》:“ 孔子 既祥,五日弹琴而不成声,十日而成笙歌。” 唐 王维 《奉和圣制十五夜然灯继以酬客应制》:“上路笙歌满,春城漏刻长。” 宋 张子野 《南歌子》词:“相逢休惜醉颜酡,赖有西园明月照笙歌。” 明 梁辰鱼 《浣纱记·投吴》:“千门花月笑相迎,香风满路笙歌引。”
(2).泛指奏乐唱歌。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西湖主》:“归过 洞庭 ,见一画舫,雕槛朱窗,笙歌幽细,缓荡烟波。” 朱自清 《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过了 大中桥 ,便到了灯月交辉、笙歌彻夜的 秦淮河 ;这才是 秦淮河 的真面目哩。” ——《漢語大詞典》
(2).泛指奏乐唱歌。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西湖主》:“归过 洞庭 ,见一画舫,雕槛朱窗,笙歌幽细,缓荡烟波。” 朱自清 《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过了 大中桥 ,便到了灯月交辉、笙歌彻夜的 秦淮河 ;这才是 秦淮河 的真面目哩。” ——《漢語大詞典》
归 ( 歸 ) guī
归 [ guī ]
- 返回,回到本处:~国。~程。~侨。~宁(回娘家看望父母)。~省(xǐng )(回家探亲)。~真反璞。
- 还给:~还。物~原主。
- 趋向,去往:~附。众望所~。
- 合并,或集中于一类,或集中于一地:~并。~功。~咎。
- 由,属于:这事~我办。~属。
- 结局:~宿(sù)。
- 珠算中一位除数的除法:九~。
- 古代称女子出嫁:“之子于~,宣其室家”。
- 自首。
未 wèi《國語辭典》
未 [ wèi ]
名- 地支的第八位。
- 时辰名。约当下午一点到三点。
- 姓。如汉代有未央。
- 不。表示否定的意思。如:「火车误点了,所以未能准时到达。」唐·温庭筠〈杨柳〉诗八首之八:「塞门三月犹萧索,纵有垂杨未觉春。」
- 没有。如:「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文选·诸葛亮·出师表》:「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聊斋志异·卷六·萧七》:「有幼女未字,欲充下陈,幸垂援拾。」
- 放于句末,表示疑问的意思。相当于「否」。唐·王维〈杂诗〉三首之二:「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宋·陆游〈剑门道中遇微雨〉诗:「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
得 dé/děi/de《國語辭典》
得 [ dé ]
动- 获、取。与「失」相对而言。如:「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孟子·告子上》:「求则得之,舍则失之。」
- 演算产生结果。如:「三三得九。」
- 遇。如:「得便」、「得空即前往拜访。」
- 契合、适宜。如:「得体」、「得法」。汉·王襃〈圣主得贤臣颂〉:「聚精会神,相得益章。」
- 快意、满足。《史记·卷六二·管晏传》:「意气扬扬,甚自得也。」
- 可以、能够。如:「得过且过」、「不得抽烟!」、「得饶人处且饶人」、「所有员工均得摸彩。」
- 用于谈话终了之时,表反对、禁止或同意。如:「得了,别再出馊主意了!」、「得,我们就照你的方法去做。」
- 相当于「何」、「岂」、「那」、「怎」、「难道」等,表示反诘的语气。唐·杜甫〈后苦寒行〉二首之二:「巴东之峡生凌澌,彼苍回斡人得知。」
- 置于动词之后,无义。唐·杜甫〈绝句漫兴〉诗九首之二:「恰似春风相欺得,夜来吹折数枝花。」
得 [ de ]
介- 用在动词、形容词后面,表示结果或性状。如:「跑得快」、「觉得很好」、「美得冒泡」。
得 [ děi ]
副- 应该、必须、需要。如:「你总得让我把话说完。」《红楼梦·第六六回》:「出了月就起身,得半个工夫才回来。」
得 [ dǎi ]
动- 遭受。如:「他作恶多端,得了报应也是应该的。」
笑 xiào《國語辭典》
笑 [ xiào ]
動- 因欣喜而在臉上露出快樂表情,或發出喜悅的聲音。如:「玩笑」、「嬉笑」、「微笑」。《論語·憲問》:「樂然後笑,人不厭其笑。」
- 譏笑、嘲笑。如:「見笑」、「恥笑」。《孟子·梁惠王上》:「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唐·韓愈〈調張籍〉詩:「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
- 致贈時,希望對方接受的敬辭。如:「笑納」。《水滸傳·第二回》:「特地使小校送些薄禮,酬謝大郎不殺之恩,不要推卻,望乞笑留。」
娥 é《國語辭典》
娥 [ é ]
形- 美好的样子。《广韵·平声·歌韵》:「娥,美好也。」《文选·枚乘·七发》:「皓齿娥眉,命曰伐性之斧。」
- 美女。如:「宫娥」。《文选·陆机·拟古诗十二首·拟今日良宴会》:「齐僮梁甫吟,秦娥张女弹。」宋·梅尧臣〈牡丹〉诗:「及来江南花亦好,绛紫浅红如舞娥。」
扶 fú《國語辭典》
扶 [ fú ]
动- 用手支持,使人、物或自己不倒。如:「扶老携幼」、「搀扶」。《荀子·劝学》:「蓬生麻中,不扶而直。」《三国演义·第五○回》:「焦头烂额者扶策而行。」
- 帮助、辅佐。如:「济弱扶贫」。《战国策·宋卫策》:「若扶梁伐赵,以害赵国,则寡人不忍也。」《水浒传·第六三回》:「天地咸扶,鬼神共佑。」
- 倚、仗。《汉书·卷一·高帝纪上》:「不如更遣长者扶义而西,告谕秦父兄。」《新唐书·卷八五·窦建德传》:「大王奋布衣,起漳南,隋之列城莫不争附者,以能杖顺扶义,安四方也。」
- 护送。如:「扶灵」。唐·杜甫〈别蔡十四著作〉诗:「主人薨城府,扶榇归咸秦。」
- 循、沿。三国魏·曹植〈仙人篇〉:「玉树扶道生,白虎夹门枢。」晋·陶渊明〈桃花源记〉:「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
- 姓。如汉代有扶嘉。
著 zhù/zhuó/zhe《國語辭典》
著 [ zhù ]
动- 显露、表现。《礼记·大学》:「揜其不善而著其善。」
- 标举、标示。《礼记·祭法》:「帝喾能序星辰以著众。」《汉书·卷六○·杜周传》:「若此,则流言消释,疑惑著明。」
- 撰述、写作。《史记·卷六三·老子韩非传》:「于是老子迺著书上下篇。」《文选·曹丕·与吴质书》:「著《中论》二十余篇,成一家之言。」
- 记载。《墨子·明鬼下》:「周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周之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三年》:「初,斐豹隶也,著于丹书。」
- 文章、作品的通称。如:「名著」、「巨著」。
- 《诗经·齐风》的篇名。共三章。根据〈诗序〉:「〈著〉,刺时也。」或亦指嫁者即事之诗。首章三句为:「俟我于著乎而,充耳以素乎而,尚之以琼华乎而。」著,与宁通,指门屏之间。而,语尾助词,无义。充耳,以玉塞耳。以素,系以素丝。尚,加也。琼华,美玉。
- 显明。如:「显著的差别」。
著 [ zháo ]
动- 表示状态的持续或已有了结果。如:「灯点著了」、「找著了」、「睡著了」。
- 接触。如:「上不著天,下不著地」、「前不搭村,后不著店」。
- 陷入、中计。如:「他著了我的道了。」
- 恰好、得当。如:「这笔钱真花著了。」
著 [ zhuó ]
动- 穿上。《乐府诗集·卷七三·杂曲歌辞十三·古辞·焦仲卿妻》:「著我绣裌裙,事事四五通。」唐·李白〈上元夫人〉诗:「裘披青毛锦,身著赤霜袍。」
- 附、接触。如:「附著」。《国语·晋语四》:「今戾久矣,戾久将底。底著滞淫,谁能兴之?」《文选·宋玉·登徒子好色赋》:「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
- 及、到。如:「著陆」。《三国志·卷二六·魏书·田豫传》:「贼还,果遇恶风,船皆触山沉没,波荡著岸。」唐·沈佺期〈杂诗〉三首之二:「妾家临渭北,春梦著辽西。」
- 开花或结果。唐·王维〈杂诗〉三首之二:「来日绮窗前,寒梅著花未?」宋·苏轼〈周教授索枸杞因以诗赠录呈广倅萧大夫〉诗:「春根夏苗秋著子,尽付天随耻充腹。」
- 命令、差使。元·王实甫《西厢记·第四本·第二折》:「我著你但去处行监坐守,谁著你迤逗的胡行乱走?」《西游记·第一三回》:「接至里面供给了,著僧纲请往福原等安歇。」
- 下棋行子。如:「棋高一著」。
- 处事的方法、计策。如:「失著」、「无著」。
- 事情的归宿。如:「著落」。
著 [ zhe ]
助- 表示动作正持续进行。如:「坐著」、「正说著话」。
- 表示动作的存有。如:「镶著花边儿」、「贴著标语」。
- 表示某种情形的程度。如:「他可聪明著呢!」、「这石头沉著呢!」
- 表示命令或嘱咐的语气。如:「你慢著!」、「你可要记著!」
著 [ zhāo ]
名- 计策、方法。《水浒传·第二回》:「三十六著,走为上著。」
- 放置。晋·陶渊明〈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文成示温,温以著坐处。」
- 受。如:「著风」、「著凉」。
- 发生。如:「著急」、「著慌」。
- 北方方言。指意见相合、同意。如:「著哇!这正合我意。」
醉 zuì《國語辭典》
醉 [ zuì ]
动- 饮酒过量以致神志不清。如:「不醉不归」。南朝梁·萧统〈陶渊明传〉:「渊明若先醉,便语客:『我醉欲眠,卿可去。』」
- 沉迷、迷恋。如:「沉醉」、「心醉」、「陶醉」。
- 喝酒过多而神志模糊的样子。如:「醉汉」、「烂醉如泥」。
- 用酒浸渍的。如:「醉虾」、「醉鸡」。《儒林外史·第二八回》:「堂官上来问菜,季恬逸点了一卖肘子、一卖板鸭、一卖醉白鱼。」
尚书(尚書)shàng shū
官名。始置于 战国 时,或称掌书,尚即执掌之义。 秦 为少府属官, 汉武帝 提高皇权,因尚书在皇帝左右办事,掌管文书奏章,地位逐渐重要。 汉成帝 时设尚书五人,开始分曹办事。 东汉 时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官员,从此三公权力大大削弱。 魏 晋 以后,尚书事务益繁。 隋 代始分六部, 唐 代更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从 隋 唐 开始,中央首要机关分为三省,尚书省即其中之一,职权益重。 宋 以后三省分立之制渐成空名,行政全归尚书省。 元 代存中书省之名,而以尚书省各官隶属其中。 明 初犹沿此制,其后废去中书省,径以六部尚书分掌政务,六部尚书遂等于国务大臣, 清 代相沿不改。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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