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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教姚魏主芳菲,合有宫嫔次列妃。

周必大宋代〕《鱼儿牡丹得之湘中花红而蕊白状类双鱼累累相

天教姚魏主芳菲,合有宫嫔次列妃。
玉颈圆瑳宜粉面,霞裙深染学翚衣。
枝头窈窕鱼双贯,风里蹁跹凤对飞。
莫把根苗方芍药,留春不似送将归。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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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教姚魏芳菲宫嫔次列

天教 tiān jiào
上天示意,以为教诲。《晏子春秋·谏上十八》:“日暮,公西面望,睹彗星。召 伯常騫 ,使禳去之。 晏子 曰:‘不可,此天教也。’”  ——《漢語大詞典》
姚魏 yáo wèi
“ 姚黄魏紫 ”的省称。亦泛指牡丹花。 宋 范成大 《书樊子南游西山二记》诗:“仙山草木锁卿云,不到花平不离尘。十丈牡丹如锦盖,人间姚魏却争春。” 宋 辛弃疾 《柳梢青·和范先之席上赋牡丹》词:“姚魏名流,年年揽断,雨恨风愁。” 明 沈德符 《野获编·禨祥·岁朝牡丹》:“比数年来,元夕前后,姚魏已盛行於时,豪贵园圃在在有之。”参见“ 姚黄魏紫 ”。  ——《漢語大詞典》
主 zhǔ《國語辭典》

主 [ zhǔ ]

  1. 宾客或奴仆的相对词。如:「宾主」、「主仆」。
  2. 帝王。如:「君主」。《礼记·曲礼下》:「主佩倚,则臣佩垂。主佩垂,则臣佩委。」唐·杜甫〈入衡州〉诗:「报主身已老,入朝病见妨。」
  3. 领导者。如:「教主」、「一家之主」。《诗经·周颂·载殳》:「侯主侯伯,侯亚侯旅。」汉·毛亨·传:「主,家长也。」
  4. 当事人。如:「苦主」、「失主」。
  5. 有物权或事权的人。如:「债主」、「地主」、「物归原主」。
  6. 牌位。如:「木主」、「神主」。《周礼·春官·司巫》:「祭祀则共匰主。」
  7. 教徒称呼其所信仰的神为「主」。
  8. 事物的根本。《易经·系辞上》:「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文选·曹丕·典论论文》:「文以气为主。」
  9. 公主的简称。《后汉书·卷二六·宋弘传》:「后弘被引见,帝令主坐屏风后。」《聊斋志异·卷九·云萝公主》:「驸马当是俗间高手,主仅能让六子。」
  1. 负责、主持。如:「主讲」、「主办」。
  2. 掌管、统治。《孟子·万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唐·韩愈〈原道〉:「入者主之,出者奴之。」
  3. 赞同。如:「主战」、「主和」。《国语·周语中》:「是以不主宽惠,亦不主猛毅,主德义而已。」
  4. 持守。《论语·学而》:「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文选·宋玉·招魂》:「主此盛德兮,牵于俗而芜秽。」
  5. 预示。《三国演义·第六三回》:「又观乾象,太白临于雒城之分:主将帅身上多凶少吉。」
  1. 主要的。如:「主将」、「主帅」。
  2. 自己的。如:「主观」、「主见」。
芳菲 fāng fēi
(1).花草盛美。 南朝 陈 顾野王 《阳春歌》:“春草正芳菲,重楼啟曙扉。” 唐 韩愈 《梁国惠康公主挽歌》之一:“从今沁园草,无復更芳菲。”《红楼梦》第五十回:“桃未芳菲杏未红,冲寒先喜笑东风。”
(2).香花芳草。 唐 李峤 《二月奉教作》诗:“乘春重游豫,淹赏玩芳菲。” 元 王翰 《题败荷》诗:“芳菲今日凋零尽,却送秋声到客衣。” 清 洪升 《长生殿·弹词》:“玩嬋娟 华清宫殿 ,赏芳菲 花蕚楼臺 。”
(3).芳香。 南朝 宋 谢灵运 《江妃赋》:“留眄光溢,动袂芳菲。”  ——《漢語大詞典》
合 hé/gě《國語辭典》

合 [ hé ]

  1. 關閉、合攏。如:「他笑得合不上嘴。」《說文解字·亼部》:「合,合口也。」《戰國策·燕策二》:「蚌合而拑其喙。」
  2. 會、聚。如:「集合」、「聚合」、「悲歡離合」。《呂氏春秋·孝行覽·遇合》:「合大夫而告之。」《後漢書·卷一九·耿弇傳》:「將軍前在南陽建此大策,常以為落落難合,有志者事竟成也!」
  3. 交媾、交配。如:「交合」。《老子·第五十五章》:「未知牝牡之合而全作,精之至也。」
  4. 比對、對照。《孟子·離婁下》:「得志行乎中國,若合符節,先聖後聖,其揆一也。」漢·桓寬《鹽鐵論·論菑》:「夫道古者稽之今,言遠者合之近。」
  5. 相符、不違背。如:「合法」、「合身」、「合格」、「合意」。
  6. 調和、配製。《聊齋志異·卷一○·葛巾》:「吾家葛巾娘子,手合鴆湯,其速飲!」
  7. 交戰、交鋒。《左傳·成公二年》:「自始合而矢貫余手。」漢·王充《論衡·福虛》:「今宋楚相攻,兩軍未合。」
  8. 折算。如:「一公斤合二點二磅。」
  1. 配偶。如:「天作之合」。
  2. 盛放物品的器皿。唐·白居易〈長恨歌〉:「唯將舊物表深情,鈿合金釵寄將去。」通「盒」。
  3. 量詞。計算交手次數的單位。相當於「回」、「次」。《五代史平話·梁史·卷上》:「鬥經三合,不見輸贏。」
  4. 姓。如春秋時宋國有合左師。
  1. 全部的、整個的。如:「合族」、「合家歡」。
  2. 和諧、融洽。如:「百年好合」。《詩經·小雅·常棣》:「妻子好合,如鼓瑟琴。」
  1. 共同、一起。如:「合抱」、「合圍」、「合唱」、「合編」。
  2. 應該。如:「這件公事理合呈請報備。」唐·白居易〈與元九書〉:「始知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

合 [ gě ]

  1. 量詞。計算容量的單位。一升的十分之一。也稱為「公合」。
有 yǒu/yòu《國語辭典》

有 [ yǒu ]

  1. 表事實、狀況的正面存在,與「無」相對。如:「有困難」、「有利有弊」、「有學問」、「有錢」、「擁有」、「面有飢色」。
  1. 豐足、富裕。如:「他是個非常富有的人。」《詩經·大雅·公劉》:「止基迺理,爰眾爰有。」
  2. 多,表示時間久或年齡大。如:「本店開設有年。」、「母親已有了年紀。」
  3. 故意。如:「有心犯錯應嚴懲,無心疏忽可原諒。」
  1. 置於名詞前,作音節的襯字。如:「有夏」、「有清」。《韓非子·五蠹》:「當舜之時,有苗不服,禹將伐之。」
  1. 某,表示不確定。如:「有一天晚上」、「有人說你做人很講義氣。」
  1. 姓。如漢代有有祿。

有 [ yòu ]

  1. 表示重複、反複、連續。唐·裴守真〈請重耕織表〉:「奸偽由此而生,黎庶緣斯而苦,此有國之大患也。」通「又」。
  1. 用於整數與餘數之間,表示數目的附加。如:「七十有七人」。《論語·為政》:「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
宫嫔(宫嬪)gōng pín
帝王的侍妾。 唐 薛调 《无双传》:“我闻宫嬪选在掖庭,多是衣冠子女。”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敏捷》:“上( 唐武宗 )常怒一宫嬪久之,既而復召。”《三国演义》第十三回:“ 郭汜 领兵入宫,尽抢掳宫嬪采女入营,放火烧宫殿。” 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一:“ 南宋 宫嬪墓在 越 中者甚多。 屭湖 之滨, 狮山 之侧,塋址可识者二十四处,俗传‘廿四堆’是也。”  ——《漢語大詞典》
次列 cì liè
行列。《周礼·春官·司几筵》“次席黼纯” 汉 郑玄 注:“次席,桃枝席,有次列成文者。” 贾公彦 疏:“ 郑 亦见 汉 世以桃枝竹为席,次第行列,有成其文章。”《文选·傅毅〈舞赋〉》:“迁延微笑,退復次列。” 李善 注:“退次行列也。”  ——《漢語大詞典》
妃 fēi/pèi《國語辭典》

妃 [ fēi ]

  1. 配偶。《左傳·桓公二年》:「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
  2. 稱古代天子的配偶,且地位僅次后者為「妃」。如:「貴妃」、「妃子」。
  3. 太子或諸侯的配偶。如:「王妃」、「太子妃」。《左傳·哀公元年》:「今聞夫差,次有臺榭陂池焉,宿有妃嬙嬪御焉。」《新唐書·卷一八·禮樂志八》:「皇太子納妃。」
  4. 對女神的尊稱。如:「天妃」、「湘妃」。《楚辭·劉向·九歎·愍命》:「逐下袟于後堂兮,迎宓妃于伊雒。」漢·王逸·注:「宓妃神女,蓋伊洛水之精也。」

妃 [ pèi ]

  1. 婚配。《左傳·文公十四年》:「子叔姬妃齊昭公,生舍。」唐·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一六·春秋左氏音義之二》:「妃,音配,本亦作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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