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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题字皆分明,卫公两款夹额篆。

阮元清代〕《题家藏汉延熹华岳庙碑轴子

太华三峰削不成,夜来碧色无深浅。仙人染作延熹碑,飘带人间止三卷。

长垣一册归商丘,但损偏旁最完善。华阴东郭又一函,椒花馆中见者鲜。

我今快得四明本,玉轴绨囊示尊显。丰全范钱三百年,入我楼中伴《文选》。

惊心动魄竹垞语,七尺岩岩辟空展。浑金璞玉天所成,幡然不受人裁剪。

唐宋题字皆分明,卫公两款夹额篆。全身平列廿二行,波磔豪釐尽能辨。

一字一朵青莲花,玉女翻盆墨云软。已巳摹镌向北湖,市石察书书佐遣。

湖边更刻泰山碑,岳色双双照人眼。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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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字分明

唐 táng《國語辭典》

唐 [ táng ]

  1. 朝代名:➊ ​ 传说中帝尧的时代。➋ ​ 参见「唐朝 」条。➌ ​ 参见「[[后唐]]」条。➍ ​ 参见「[[南唐]]」条。
  2. 中国的别称。如:「唐装」、「唐人街」。
  3. 庭院中的道路。《诗经·陈风·防有鹊巢》:「中唐有甓。」《文选·张衡·东京赋》:「植华平于春圃,丰朱草于中唐。」
  4. 姓。如明代有唐顺之。
  1. 广大。《文选·枚乘·七发》:「浩唐之心,遁佚之志,其奚由至哉?」
  2. 参见「[[荒唐]]」条。
  3. 参见「唐突 」条。
  1. 虚、空。如:「功不唐捐」。
宋 sòng《國語辭典》

宋 [ sòng ]

  1. 国名。周朝分封微子之地。约位于今河南省商邱县南,后为齐所灭。
  2. 朝代名:➊ ​ 参见「[[刘宋]]」条。➋ ​ 参见「宋朝 」条。
  3. 姓。如战国时代楚国有宋玉。
题字(題字)tí zì
(1).对一事一物或一书一画,为留纪念而写上字。 唐 卢照邻 《悲昔游》:“题字于 扶风 之柱,繫马于 驪山 之松。” 清 阮元 《小沧浪笔谈·水木明瑟轩即事》:“煮茗然双鼎,摊书占一斋,写碑金石録,题字水松牌。” 曹禺 《北京人》第一幕:“一个画画,一个题字,真是才子佳人,天生的一对。”
(2).指为留纪念所题写的字。 唐 李邕 《大唐泗州临淮县普光王寺碑》:“嘉寺之旁,立名宠圣札之题字。” 宋 梅尧臣 《得曾巩附永叔书》诗:“袖衔藤纸书,题字远已认。” 鲁迅 《书信集·致孟十还》:“《城与年》倒并不急……因为这不过为了图上的题字而已。”  ——《漢語大詞典》
皆 jiē《國語辭典》

皆 [ jiē ]

  1. 全、都,統括之詞。如:「草木皆兵」、「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眾人皆醉,我獨醒。」《孟子·告子下》:「人皆可以為堯舜。」唐·白居易〈長恨歌〉:「上窮碧落下黃泉,兩處茫茫皆不見。」
  2. 並、同。《儀禮·聘禮》:「大夫奉束帛入,三揖皆行,至于階。」通「偕」。
分明 fēn míng
(1).明确;清楚。《韩非子·守道》:“法分明则贤不得夺不肖,强不得侵弱,众不得暴寡。”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保位权》:“黑白分明,然后民知所去就,民知所去就,然后可以致治。” 唐 元稹 《内状诗寄杨白二员外》:“彤管内人书细腻,金奩御印篆分明。”《水浒传》第八六回:“前面行军旗上,写的分明:‘ 大辽 副统军 贺重寳 。’” 峻青 《海啸》第四章九:“以后即使再隔上三年五载,见了面也还仍然能记忆分明。”
(2).辨明。 汉 陆贾 《新语·辨惑》:“夫曲直之异形,白黑之异色,乃天下之易见也。然自谬也,或不能分明其是非者,众邪误之矣。”《汉书·薛宣传》:“即无其事,復封还记,得为君分明之。”《魏书·清河王怿传》:“ 叉 党人通直郎 宋维 希 叉 旨,告 懌 谋反,禁 懌 门下,讯问左右及朝贵,贵人分明,乃得雪释焉。”
(3).明明;显然。 南朝 梁武帝 《游仙诗》:“委曲凤臺日,分明柏寝事。” 唐 杜甫 《历历》诗:“歷歷 开元 事,分明在眼前。” 元 关汉卿 《窦娥冤》楔子:“嗨!这箇那里是做媳妇,分明是卖与他一般。” 茅盾 《子夜》十五:“可是他那声色俱厉的态度后面却分明有点恐慌,有点畏缩。”
(4).明亮。 唐 元稹 《哭女樊》诗:“秋天浄緑月分明,何事 巴 猿不賸鸣。” 后蜀 欧阳炯 《三字令》:“月分明,花淡薄,惹相思。” 宋 黄庭坚 《登快阁》诗:“落木千山天远大,澄江一道月分明。”
(5).光明磊落。 清 李渔 《蜃中楼·传书》:“奴家岂不愿同归?只是为人在世,行止俱要分明,我若随你去呵,知者以为原配,不知者以为私奔。”  ——《漢語大詞典》
卫 ( 衛 ) wèi
卫 [ wèi ]
  1. 保护,防护:保~。捍~。~道(卫护占统治地位的思想体系,如“~~士”)。~戍(警备,多用于首都)。~冕。
  2. 防护人员:警~。后~。
  3. 古代称驴:“策双~来迎”。
  4. 中国明代驻兵的地点(后只用于地名):威海~(在山东省)。
  5.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
  6. 姓。
公 gōng《國語辭典》

公 [ gōng ]

  1. 平分。《说文解字·八部》:「公,平分也。」
  2. 使多数人得知或分享。如:「公诸世人」、「公诸同好」。
  1. 一种古代的爵位,位居五等之首。《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2. 称谓:➊ ​ 对祖父的称呼。如:「外公」。➋ ​ 对年长或有地位者的尊称。如:「主公」、「老公公」。➌ ​ 妇人称丈夫的父亲为「公」。如:「公公」、「公婆」。
  3. 对同辈的敬称。《史记·卷七六·平原君传》:「公等录录,所谓因人成事者也。」
  4. 平正无私。如:「因公忘私」。《书经·周官》:「以公灭私,民其允怀。」《韩非子·五蠹》:「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者谓之公。」
  5. 有关众人的事物。如:「办公」。
  6. 姓。如汉代有公俭。
  1. 属于大众的。如:「公费」、「公物」、「公筷」、「公海」。
  2. 雄性的。如:「公鸡」。
  1. 不掩饰、不隐藏的。如:「公然」。《隋书·卷七○·杨玄感传》:「朋党相扇,货贿公行。」
  2. 国家负责的。如:「公营」、「公告地价」。
两 ( 兩 ) liǎng
两 [ liǎng ]
  1. 数目,二。一般用于量词和“个、半、千、万、亿”前:~个黄鹂。~本书。
  2. 双方:~可。~边。~便(客套用语,彼此方便)。~旁。~侧。~袖清风。~败俱伤。
  3.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十~(一市斤。旧制为十六两一市斤)。半斤八~(喻彼此一样,不相上下,含贬义)。
  4. 表示不定数目:~下子。~着儿(zhāor )。
款 kuǎn《國語辭典》

款 [ kuǎn ]

  1. 錢財。如:「公款」、「存款」、「提款」、「貸款」、「贓款」、「身懷巨款」。
  2. 法令、條目。如:「條款」。《宋史·卷二六五·張齊賢傳》:「(齊賢)​命具款,乃召兩吏,令甲家入乙舍,乙家入甲舍。」
  3. 規格、樣式。參見「款式 」條。
  4. 書畫或信件上的題字。如:「上款」、「下款」、「落款」。
  5. 量詞:➊ ​ 計算文書分項的單位。如:「這條文分成三項四款。」➋ ​ 閩南方言計算物件的單位。相當於「種」、「件」。如:「兩三物件」。
  1. 招待。如:「款待」。《警世通言·卷二·莊子休鼓盆成大道》:「當下治飯相款。」
  2. 叩、敲。如:「款門」、「款關」。南朝梁·范雲〈贈張徐州謖詩〉:「還聞稚子說,有客欸柴扉。」
  3. 慰留、休息。《新唐書·卷九二·王君廓傳》:「乃獨款詵。詐曰:『有急變,當白!』」宋·楊萬里〈夜宿王才臣齋中睡覺聞風雪大作〉詩:「終年纔小款,明日又言歸。」
  1. 徐緩的、慢慢的。如:「款步」。宋·梅堯臣〈送胥裴二子迴馬上作〉詩:「豈唯遊子倦,疲馬行亦款。」
  2. 誠懇的。《史記·卷一一七·司馬相如傳》:「而修禮地祇,謁款天神。」南朝宋·裴駰·集解:「款,誠也。謁告之報誠也。」
夹 ( 夾 ) jiā/jiá/gā
夹 [ jiā ]
  1. 从两旁钳住:使劲儿~住。
  2. 两旁有物限制住,在两者之间:两山~一水。~峙。
  3. 搀杂:~生饭。~杂。
  4. 夹东西的器具:竹~子。~剪。卷(juǎn )~。
夹 [ jiá ]
     ◎ 两层的衣服:~衣。~被。
夹 [ gā ]
     ◎ 〔~肢窝〕腋下。
额 ( 額 ) é
额 [ é ]
  1. 人脸头发以下、眉毛以上的部分,或某些动物头部大致与此相当的部位(俗称“脑门子”):~头。~角(jiǎo )。
  2. 牌匾:门~。匾~。
  3. 规定数量:~数。~外。定~。余~。超~。空~。
篆 zhuàn《國語辭典》

篆 [ zhuàn ]

  1. 一种汉字书体。参见「篆书 」条。如:「大篆」、「小篆」。
  2. 尊称他人的名字。如:「台篆」、「雅篆」。
  3. 印信。如:「接篆」。
  1. 用篆体字书写。《旧唐书·卷一九○·文苑传下·李华传》:「华尝为鲁山令元德秀墓碑,颜真卿书,李阳冰篆额,后人争模写之,号为『四绝碑』。」清·龚自珍〈己亥杂诗〉三一五首之一一:「君恩彀向渔樵说,篆墓何须百字长?」
  2. 刻镂、铭刻。如:「篆刻」。《聊斋志异·卷二·阿宝》:「深情已篆中心。今已人禽异类,姻好何可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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