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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君不减习主簿,愧我殊非庞德公。

苏庠宋代〕《德友近在咫尺乃不相过因成小诗上呈

十日已吹梅信风,绝怜未许一尊同。喜君不减习主簿,愧我殊非庞德公。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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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减主簿庞德

喜 xǐ《國語辭典》

喜 [ xǐ ]

  1. 愛好。如:「喜愛」、「好大喜功」、「喜出望外」。《史記·卷四七·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喜易。」
  2. 感到歡樂。《詩經·小雅·菁菁》:「既見君子,我心則喜。」
  1. 吉祥的事。如:「道喜」、「賀喜」。《國語·魯語下》:「夫義人者,固慶其喜而弔其憂,況畏而服焉?」
  2. 稱婦人懷孕。如:「有喜」、「害喜」。《紅樓夢·第一○回》:「叫大夫瞧了,又說並不是喜。」
  3. 舊時稱小孩出痘子為「喜」。《紅樓夢·第二一回》:「姐兒發熱,是見喜了,並非別病。」
  4. 姓。如元代有喜同。
  1. 高興的、快樂的。如:「欣喜」、「歡喜」、「喜訊」。
  2. 結婚的。如:「喜帖」、「喜宴」、「喜酒」、「喜餅」。
君 jūn《國語辭典》

君 [ jūn ]

  1. 封建时代一国之主。如:「君王」、「国君」。《左传·成公二年》:「人不难以死免其君。」
  2. 主宰者。《老子·第七○章》:「言有宗,事有君。」三国魏·王弼·注:「君,万物之主也。」
  3. 封号。如战国时代齐国的孟尝君,魏国的信陵君,赵国的平原君,楚国的春申君。
  4. 称谓:➊ ​ 用以尊称父祖辈。如:「家君」、「严君」。汉·孔安国〈书经序〉:「先君孔子生于周末。」➋ ​ 妻妾称自己的丈夫为「君」。如:「夫君」、「郎君」。《礼记·内则》:「君已食,彻焉。」汉·郑玄·注:「凡妾称夫曰君。」➌ ​ 对人的尊称。如:「诸君」、「胡君」。《史记·卷九六·张丞相传》:「君勿言,吾私之。」➍ ​ 对他人母亲或妻子的尊称。如:「太君」、「细君」。
  5. 姓。如明代有君助。
  1. 统治。《韩非子·五蠹》:「鲁哀公,下主也,南面君国,境内之民,莫敢不臣。」
不减(不減)bù jiǎn
(1).不次于,不少于。 晋 陆机 《演连珠》之四七:“臣闻虐暑熏天,不减坚冰之寒。” 宋 曾巩 《上欧阳学士第二书》:“若是者,所见殆不减百千人。”《前灯新话·修文舍人传》:“地下之乐,不减人间。” 老舍 《离婚》十一:“媒人的荣耀也不减于催花的春雨。”
(2).不能减少。 南朝 梁 任昉 《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辞一官不减身累,增一职已黷朝经。”  ——《漢語大詞典》
习 ( 習 ) xí
习 [ xí ]
  1. 学过后再温熟反复地学,使熟练:练~。学~。实~。
  2. 学:~文。~武。
  3. 对某事熟悉:~见。~闻。~以为常。
  4. 长期重复地做,逐渐养成的不自觉的活动:~惯。积~。陈规陋~。
  5. 相因:世代相~。~~相因。
  6. 姓。
主簿 zhǔ bù
官名。 汉 代中央及郡县官署多置之。其职责为主管文书,办理事务。至 魏 晋 时渐为将帅重臣的主要僚属,参与机要,总领府事。此后各中央官署及州县虽仍置主簿,但任职渐轻。 唐 宋 时皆以主簿为初事之官。 明 清 时各寺卿也有设主簿的,或称典簿。外官则设于知县以下,为佐官之一。后省并。《南史·儒林传·伏曼容》:“﹝ 伏曼容 ﹞父 胤之 , 宋 司空主簿。”  ——《漢語大詞典》
愧 kuì/chŏu《國語辭典》

愧 [ kuì ]

  1. 因理虧或做錯事,而感到難為情。如:「慚愧」、「愧不敢當」。唐·杜甫〈自京赴奉先縣詠懷五百字〉詩:「所愧為人父,無食致夭折。」明·宋濂〈秦士錄〉:「兩生素負多才藝,聞弼言,大愧,下樓足不得成步。」
  2. 辱人而使之感到羞慚。《禮記·表記》:「是故君子不以其所能者病人,不以人之所不能者愧人。」《後漢書·卷二四·馬援傳》:「季孟嘗折愧子陽而不受其爵。」
  3. 辜負、對不起。清·方苞〈左忠毅公軼事〉:「吾上恐負朝廷,下恐愧吾師也。」
  1. 羞慚。如:「面有愧色」。
我 wǒ《國語辭典》

我 [ ​wǒ ]

語音
  1. 自稱。《易經·中孚卦·九二》:「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詩經·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楊柳依依;今我來思,雨雪霏霏。」
  2. 自稱己方。《左傳·莊公十年》:「春,齊師伐我。」《漢書·卷五四·李廣傳》:「我軍雖煩擾,虜亦不得犯我。」
  1. 表示親切之意的語詞。《論語·述而》:「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竊比於我老彭。」漢·曹操〈步出夏門行〉:「經過至我碣石,心惆悵我東海。」
  1. 私心、私意。如:「大公無我」。《論語·子罕》:「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2. 姓。如戰國時有我子。

我 [ ​ě ]

讀音
  1. (一)​之讀音。
殊 shū《國語辭典》

殊 [ shū ]

  1. 斬首、殺死。《說文解字·歺部》:「殊,死也。」清·段玉裁·注:「凡漢紹云殊死者,皆謂死罪也。死罪者,首身分離,故曰殊死。」《後漢書·卷六○上·馬融傳》:「或夷由未殊,顛狽頓躓,蝡蝡蟫蟫。」
  2. 斷絕。《左傳·昭公二十三年》:「斷其後之木而弗殊。」《漢書·卷八·宣帝紀》:「蓋聞象有罪,舜封之。骨肉之親粲而不殊。」
  3. 超過。《後漢書·卷三四·梁統傳》:「母氏年殊七十。」唐·章懷太子·注:「殊,猶過也。」《三國志·卷一九·魏書·陳思王植傳》:「恩紀之違,甚於路人;隔閡之異,殊於胡越。」
  4. 區別。《史記·卷一三○·太史公自序》:「法家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三國魏·曹植〈節遊賦〉:「觀靡靡而無終,何渺渺而難殊。」
  1. 不同的、互異的。如:「殊途同歸」。《易經·繫辭下》:「天下同歸而殊塗。」《史記·卷二十四·樂書》:「紂樂好之,與萬國殊心。」
  2. 特別的、異常的。如:「殊榮」。《晉書·卷五二·阮种傳》:「弱冠有殊操,為嵇康所重。」《資治通鑑·卷四二·漢紀三十四·光武帝建武八年》:「帝聞而善之,以宣告百僚,乃置酒高會,待融等以殊禮。」
  1. 拚死、決死。《史記·卷九二·淮陰侯傳》:「軍皆殊死戰,不可敗。」
  2. 非常、極、甚。如:「殊為失當。」明·徐弘祖《徐霞客遊記·卷一上·遊武彝山日記》:「泉從壁半突出,疏竹掩映,殊有佳致。」
  3. 猶、尚。《文選·謝靈運·南樓中望所遲客詩》:「圓景早已滿,佳人殊未適。」唐·白居易〈早蟬〉詩:「西風殊未起,秋思先秋生。」
非 fēi《國語辭典》

非 [ fēi ]

  1. 不对的、不善的。如:「非分之想」。《书经·康诰》:「封敬哉,无作怨,勿用非谋非彝。」《庄子·盗跖》:「鲍焦饰行非世,抱木而死。」
  2. 不同的。《左传·僖公十年》:「神不歆非类,民不祀非族。」《文选·曹丕·与朝歌令吴质书》:「节同时异,物是人非。」
  1. 以为不好、不对。《墨子·非攻上》:「今有一人,入人园圃,窃其桃李,众闻则非之,上为政者得则罚之。」
  2. 反对、诋毁。如:「以古非今」。《荀子·修身》:「故非我而当者,吾师也;是我而当者,吾友也。」《孝经·五刑章》:「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
  3. 不是。《庄子·秋水》:「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文选·司马相如·喻巴蜀檄》:「当行者或亡逃自贼杀,亦非人臣之节也。」
  1. 不。如:「非同小可」、「非去不可」。《荀子·宥坐》:「夫芷兰生于深林,非以无人而不芳。」
  1. 过失、恶行。如:「为非作歹」、「明辨是非」。《庄子·盗跖》:「强足以距敌,辩足以饰非。」《文选·任昉·王文宪集序》:「约己不以廉物,弘量不以容非。」
  2. 阿非利加洲的简称。如:「亚非地带」、「中非技术合作」。
  3. 二一四部首之一。

非 [ fěi ]

  1. 诋毁、诽谤。《荀子·解蔽》:「故群臣去忠而事私,百姓怨非而不用。」通「诽」。
庞德
三国魏南安人。字令明。初从马腾,后败降曹操,封关门亭侯  ——《整理自网络》
公 gōng《國語辭典》

公 [ gōng ]

  1. 平分。《说文解字·八部》:「公,平分也。」
  2. 使多数人得知或分享。如:「公诸世人」、「公诸同好」。
  1. 一种古代的爵位,位居五等之首。《礼记·王制》:「王者之制禄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
  2. 称谓:➊ ​ 对祖父的称呼。如:「外公」。➋ ​ 对年长或有地位者的尊称。如:「主公」、「老公公」。➌ ​ 妇人称丈夫的父亲为「公」。如:「公公」、「公婆」。
  3. 对同辈的敬称。《史记·卷七六·平原君传》:「公等录录,所谓因人成事者也。」
  4. 平正无私。如:「因公忘私」。《书经·周官》:「以公灭私,民其允怀。」《韩非子·五蠹》:「自环者谓之私,背私者谓之公。」
  5. 有关众人的事物。如:「办公」。
  6. 姓。如汉代有公俭。
  1. 属于大众的。如:「公费」、「公物」、「公筷」、「公海」。
  2. 雄性的。如:「公鸡」。
  1. 不掩饰、不隐藏的。如:「公然」。《隋书·卷七○·杨玄感传》:「朋党相扇,货贿公行。」
  2. 国家负责的。如:「公营」、「公告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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