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诗词网

内官初赐清明火,上相闲分白打钱。

韦庄唐代〕《长安清明

蚤是伤春梦雨天,可堪芳草更芊芊。
内官初赐清明火,上相闲分白打钱。
紫陌乱嘶红叱拨,绿杨高映画秋千。
游人记得承平事,暗喜风光似昔年。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
内官清明火上相白打

内官 nèi guān
(1).指国君左右的亲近臣僚。《左传·宣公十二年》:“内官序当其夜,以待不虞,不可谓无备。” 杜预 注:“内官,近官。” 孔颖达 疏:“其内官亲近王者,为次序以当其夜,若今宿直递持更也。”
(2).宫中的女官属。《左传·昭公三年》:“不腆先君之适,以备内官。”《国语·周语中》:“内官不过九御,外官不过九品。” 韦昭 注:“九御,九嬪也。”
(3).宦官,太监。《史记·李斯列传》:“ 高 固内官之厮役也,幸得以刀笔之文进入 秦 宫。” 唐 李德裕 《长安秋夜》:“内官传詔问戎机,载笔金鑾夜始归。” 清 尤侗 《王先生》诗:“不见 高皇 竖铁牌,内官不许干朝政。”
(4).内朝官,对“外朝官”而言。《隋书·百官志下》:“诸省及左右卫、武候、领左右监门府为内官,自餘为外官。”
(5).指在朝廷任职的官员,对地方官而言。《旧唐书·韦嗣立传》:“窃见朝廷物议,莫不重内官,轻外职,每除授牧伯,皆再三披诉。”  ——《漢語大詞典》
初 chū《國語辭典》

初 [ chū ]

  1. 根本、本原。《淮南子·俶真》:「是故圣人之学也,欲以返性于初,而游心于虚也。」《史记·卷四七·孔子世家》:「进取不忘其初。」
  2. 起源、开始。如:「年初」、「月初」、「和好如初」。唐·柳宗元〈封建论〉:「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
  3. 姓。如宋代有初暐。
  1. 从前、原来。如:「初衷」、「初心」。
  2. 最先、开头。如:「初秋」、「初民」、「初雪」。
  3. 最低的。如:「初级」、「初等」。
  4. 阴历每月一日到十日,皆冠上「初」字,表上旬的。如:「初一」、「初二」。
  1. 第一次的。如:「初恋」、「初学」、「初试啼声」。
  2. 甫、刚刚。如:「初出茅庐」。《书经·召诰》:「呜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史记·卷四九·外戚世家》:「天下初定未久,继嗣不明。」
  3. 全、始终。用于否定句,表范围。《后汉书·卷八一·独行传·彭修传》:「受教三日,初不奉行,废命不忠,岂非过邪?」
赐 ( 賜 ) cì
赐 [ cì ]
  1. 给,旧时指上级给下级或长辈给小辈:~予。~死。赏~。恩~。
  2. 敬辞:请~教。希~函。
  3. 赏给的东西,给予的好处:厚~。受~良多。
清明火 qīng míng huǒ
《周礼·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 郑司农 注引 鄹子 曰:“春取榆柳之火。”古代寒食禁火, 唐 宋 在清明时取榆柳火赏赐近臣、戚里等,故称为清明火。 前蜀 韦庄 《长安清明》诗:“内官初赐清明火,上相閒分白打钱。”  ——《漢語大詞典》
上相 shàng xiàng
(1).天子举行大典时,主持礼仪的官员。《周礼·春官·大宗伯》:“朝覲会同,则为上相。”《周礼·秋官·司仪》:“每门止一相,及庙,唯上相入。”
(2).对宰相的尊称。《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足下位为上相,食三万户侯,可谓极富贵无欲矣。” 南朝 宋 谢灵运 《撰征赋》:“惟上相之叡哲,当草昧而经纶。”《书·咸有一德》“ 伊尹 既復政厥辟” 唐 孔颖达 疏:“ 伊尹 , 汤 之上相,位为三公。”
(3).泛称大臣。 清 龚自珍 《释言》诗:“守默守雌容努力,毋劳上相损宵眠。”
(4). 宋 代称居首位的宰相。《宋史·职官志一》:“ 宋 承 唐 制,以同平章事为真相之任,无常员;有二人则分日知印,以承郎以上至三师为之。其上相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其次为集贤殿大学士。”
(5).星名。《晋书·天文志上》:“东蕃四星,南第一星曰上相。”《晋书·天文志上》:“西藩四星……第四星曰上相。”
犹上照,指人摄在相片上的神态自然而好看。  ——《漢語大詞典》
闲 ( 閑 閒 ) xián
闲 [ xián ]
  1. 没有事情;没有活动与“”相对:游手好~。没有~工夫。
  2. 房屋、器物等放着不用:~置。~房。机器别~着。
  3. 没有事情做的时候:农~。忙里偷~。
  4. 与正事无关的:~谈。~人免进。~话。
  5. 栅栏。
  6. 防御:防~。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白打 bái dǎ
(1).古代蹴踘戏的一种形式。 唐 王建 《宫词》之八一:“寒食内人长白打,库中先散与金钱。” 明 高明 《琵琶记·牛氏规奴》:“白打从来逞艺,官场自小驰名。” 明 王志坚 《表异录·言动》:“白打,蹴踘戏也。两人对踢为白打,三人角踢为官场。” 清 周亮工 《寒食诗话楼感怀》诗之三:“令节空传旧綵毬,词人踪跡此高楼……幕府健儿犹白打,上河士女几千秋。”
(2).徒手相搏之戏。即拳术。 明 朱国祯 《涌幢小品·兵器》:“白打即手搏之戏……俗谓之打拳。 苏州 人曰打手,能拉人骨至死。” 明 谢肇浙 《五杂俎·人部一》:“武艺十八般,而白打居一焉。” 清 周亮工 《闽小记·白打》:“予谓白打,即今之手搏,名短打者是也。” 谢无量 《西湖旅兴寄怀伯兄五十韵》:“野寺青精饭,江湖白打钱。”参见“ 拳术 ”。
(3).自制的火枪。《诗刊》1977年第10期:“牧场上要提防豺狼,牧羊人肩不离白打。” 杨赋 注:“白打,自制的火枪。”  ——《漢語大詞典》
钱 ( 錢 ) qián
钱 [ qián ]
  1. 货币:铜~。金~。银~。~票。~币。~财。~庄。~粮。
  2. 费用:车~。买书的~。
  3. 财物:有~有势。
  4. 圆形像钱的东西:榆~。荷~。
  5. 中国市制重量单位,一两的十分之一。
  6. 姓。

释义为系统自动检索,难免有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