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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人歌断恨轻分。

吕本中宋代〕《西江月

酒罢悠扬醉兴,茶烹唤起醒魂。却嫌仙剂点甘辛。冲破龙团气韵。
金鼎清泉乍泻,香沈微惜芳薰。玉人歌断恨轻分。欢意厌厌未尽。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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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人

玉人 yù rén
(1).雕琢玉器的工人。《周礼·考工记·玉人》:“玉人之事。” 贾公彦 疏:“云玉人之事者,谓人造玉瑞、玉器之事。”《荀子·大略》:“ 和 之璧,井里之厥也。玉人琢之,为天子寳。” 宋 刘克庄 《江西诗派序·吕紫微》:“余以 宣城 诗巧之如锦工机锦,玉人琢玉,极天下之巧妙。”
(2).玉雕的人像。 晋 王嘉 《拾遗记·蜀》:“ 河南 献玉人,高三尺。”《北史·隐逸传·崔赜》:“ 蓝田 令 王曇 於 蓝田山 得一玉人,长三四寸,著大领衣,冠幘。”
(3).容貌美丽的人。《晋书·卫玠传》:“﹝ 玠 ﹞年五岁,风神秀异……总角乘羊车入市,见者皆以为玉人,观之者倾都。” 南朝 宋 刘义庆 《世说新语·容止》:“﹝ 裴楷 ﹞麤服乱头皆好,时人以为玉人。”后多用以称美丽的女子。 唐 元稹 《莺莺传》:“隔墙花影动,疑是玉人来。” 前蜀 韦庄 《秋霁晚景》诗:“玉人襟袖薄,斜凭翠栏干。” 宋 谢逸 《南歌子》词:“画楼朱户玉人家,帘外一眉新月、浸梨花。”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鲁公女》:“睹卿半面,长繫梦魂;不图玉人,奄然物化。” 黄侃 《无题》诗:“春晚垂杨映画楼,玉人微拨鈿箜篌。”
(4).对亲人或所爱者的爱称。 唐 权德舆 《送卢评事婺州省觐》诗:“客愁青眼别,家喜玉人归。” 宋 张先 《菩萨蛮》词:“玉人又是匆匆去,马蹄何处垂杨路。”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三:“快疾忙报与您姐姐,道门外玉人来也。” 元 无名氏 《百花亭》第三折:“则今朝别了玉人,多感承谢了盘费。”
(5).仙女。 唐 贾岛 《登田中丞高亭》诗:“玉兔玉人歌里出,白云谁似莫相和。” 唐 杜牧 《寄珉笛与宇文舍人》诗:“寄与玉人天上去, 桓将军 见不教吹。”  ——《漢語大詞典》
歌 gē《國語辭典》

歌 [ gē ]

  1. 唱。按樂曲或節拍來發聲。如:「高歌一曲」、「引吭高歌」。《詩經·魏風·園有桃》:「心之憂矣,我歌且謠。」
  2. 頌揚。如:「歌功頌德」。《漢書·卷六二·司馬遷傳》:「夫天下稱周公,言其能論歌文武之德,宣周召之風。」唐·李白〈天長節使鄂州刺史韋公德政碑〉:「噫大塊之氣,歌炎漢之風。」
  1. 合樂的曲調。如:「民歌」、「俚歌」、「漁歌」。《書經·舜典》:「詩言志,歌永言。」《後漢書·卷八三·逸民傳·梁鴻傳》:「因東出關,過京師,作五噫之歌。」
  2. 一種詩歌體裁。屬於能唱的韻文。如〈長恨歌〉、〈子夜歌〉等。
断 ( 斷 ) duàn
断 [ duàn ]
  1. 长形的东西从中间分开:~裂。~层。~面。截~。~肠。~魂。~线风筝。
  2. 不继续,禁绝:~粮。~水。~炊。~奶。~档。~流。~种(zhóng )。~交。~片。~续。~子绝孙。
  3. 判定,决定:判~。诊~。~狱(审理和判决罪案)。
  4. 一定,绝对:~乎不可。~然施行。
恨 hèn《國語辭典》

恨 [ hèn ]

  1. 遗憾、悔恨的事。如:「记恨」、「饮恨而终」。《荀子·成相》:「不知戒,后必有恨。」唐·白居易〈长恨歌〉:「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1. 怨、仇视。如:「怨恨」、「憎恨」。《荀子·尧问》:「处官久者士妒之,禄厚者民怨之,位尊者君恨之。」唐·李白〈怨情〉诗:「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
轻 ( 輕 ) qīng
轻 [ qīng ]
  1. 分量小,与“重(zhòng )”相对:~重。~型。~便(biàn )。~于鸿毛。~尘栖弱草(喻人生渺小短暂)。
  2. 程度浅,数量少:年~。工作~。
  3. 用力小:~放。~声。~闲。~描淡写。
  4. 负载少,装备简省:~装。~骑。~锐(轻装的精锐部队)。
  5. 认为容易,不以为重要:~视。~蔑。~生。
  6. 随便,不庄重:~率(shuài)。~佻。~浮。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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