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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六浑来,主三军队,壶关王气曾分。

朱彝尊清代〕《夏初临·天龙寺是高欢避暑宫旧址

贺六浑来,主三军队,壶关王气曾分。人说当年。离宫筑向云根。烧烟一片氤氲,想香姜、古瓦犹存。琵琶何处?听残《敕勒》,销尽英魂。
霜鹰自去,青雀空飞,画楼十二,冰井无痕。春风袅娜,依然芳草罗裙。驱马斜阳,到鸣钟、佛火黄昏。伴残僧、千山万山,凉月松门。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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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壶关王气

贺 ( 賀 ) hè
贺 [ hè ]
  1. 庆祝,祝颂:祝~。~喜。~词。~电。~礼。
  2. 姓。
六 liù/lù《國語辭典》

六 [ liù ]

  1. 介于五与七之间的自然数。大写作「陆」,阿拉伯数字作「6」。

六 [ lù ]

  1. 国名。周代时位于今大陆地区安徽省六安县北,一说在今大陆地区安徽舒城县东南六十里处。
  2. 姓。皋陶之后,以国为氏。
浑 ( 渾 ) hún
浑 [ hún ]
  1. 水不清,污浊:~水摸鱼。~浊。
  2. 骂人糊涂,不明事理:~人。~话。~蛋。~~噩噩。
  3. 全,满:~身。~然。
  4. 天然的,淳朴的:~古。~朴。~厚。
  5. 简直:“白头搔更短,~欲不胜簪。”
  6. 姓。
来 ( 來 ) lái
来 [ lái ]
  1. 由另一方面到这一方面,与“”、“”相对:~回。~往。过~。归~。~鸿去燕(喻来回迁徙,不能在一地常住;亦喻书信来往)。
  2. 从过去到现在:从~。向~。
  3. 现在以后,未到的时间:~年。将~。~日方长。
  4. 用在数词或数量词后面,表示约略估计:二百~头猪。
  5. 做某个动作:胡~。
  6. 用在动词前,表示要做某事:大家~动脑筋。
  7. 用在动词后,表示做过(一般均可用“来着”):昨天他哭~。
  8. 用在动词后,表示动作的趋向:上~。
  9. 表示发生:暴风雨~了。
  10. 在数词一、二、三后面,表示列举理由:这台收录机一~音质好,二~价钱便宜,我就买了。
  11. 用做诗、歌词中的衬字:八月里~桂花香。
  12. 表示语气,归去~兮!
  13. 姓。
主 zhǔ《國語辭典》

主 [ zhǔ ]

  1. 宾客或奴仆的相对词。如:「宾主」、「主仆」。
  2. 帝王。如:「君主」。《礼记·曲礼下》:「主佩倚,则臣佩垂。主佩垂,则臣佩委。」唐·杜甫〈入衡州〉诗:「报主身已老,入朝病见妨。」
  3. 领导者。如:「教主」、「一家之主」。《诗经·周颂·载殳》:「侯主侯伯,侯亚侯旅。」汉·毛亨·传:「主,家长也。」
  4. 当事人。如:「苦主」、「失主」。
  5. 有物权或事权的人。如:「债主」、「地主」、「物归原主」。
  6. 牌位。如:「木主」、「神主」。《周礼·春官·司巫》:「祭祀则共匰主。」
  7. 教徒称呼其所信仰的神为「主」。
  8. 事物的根本。《易经·系辞上》:「言行,君子之枢机;枢机之发,荣辱之主也。」《文选·曹丕·典论论文》:「文以气为主。」
  9. 公主的简称。《后汉书·卷二六·宋弘传》:「后弘被引见,帝令主坐屏风后。」《聊斋志异·卷九·云萝公主》:「驸马当是俗间高手,主仅能让六子。」
  1. 负责、主持。如:「主讲」、「主办」。
  2. 掌管、统治。《孟子·万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唐·韩愈〈原道〉:「入者主之,出者奴之。」
  3. 赞同。如:「主战」、「主和」。《国语·周语中》:「是以不主宽惠,亦不主猛毅,主德义而已。」
  4. 持守。《论语·学而》:「主忠信,无友不如己者。」《文选·宋玉·招魂》:「主此盛德兮,牵于俗而芜秽。」
  5. 预示。《三国演义·第六三回》:「又观乾象,太白临于雒城之分:主将帅身上多凶少吉。」
  1. 主要的。如:「主将」、「主帅」。
  2. 自己的。如:「主观」、「主见」。
三 sān《國語辭典》

三 [ sān ]

  1. 介于二和四之间的自然数。如:「二、三、四、五……」。大写作「参」,阿拉伯数字作「3」。
  2. 姓。如明代有三成志。
  1. 第三位的。如:「这次比赛他得了第三名。」
  2. 表多数或多次的。如:「举一反三」、「三番两次」、「一问三不知」。

三 [ sàn ]

  1. 屡次、再三。参见「三思」、「三复」等条。

三 [ sā ]

  1. 同「仨 」。
军队(軍隊)jūn duì
为政治目的服务的武装组织。《资治通鉴·宋文帝元嘉三十年》:“﹝太子 劭 ﹞使 秀 与屯骑校尉 庞秀之 对掌军队。” 魏巍 《谁是最可爱的人·朝鲜人》:“我自从回国以后,仍旧在军队里工作。”  ——《漢語大詞典》
壶关(壶关)
史记吕后传太后欲王吕氏先立孝惠后宫子彊为淮阴王子不疑为常山王子山为襄城侯子朝为轵侯子武为壶关侯定汉书地理志上党郡县壶关 魏志曹仁传河北既 从围壶关太祖令曰城拔皆坑之连月不下仁言于太祖曰围城必示之活门所以开其生路也 晋书刘琨传昔壶关三老讼卫太子之罪谷永刘向辨陈汤之功代周书文帝纪欢知逆状已露稍怀旅距遂遣蔡携拒 令窦泰佐之又遣候景等云向白马辅世珍等径趣石济高隆之疋娄昭等屯据壶关韩轨之徒拥众蒲坂 水经注淇水出沮如山又东北活水注之水出壶关县东玷台下地明一统志壶关县在潞安府城东二十五里本黎国 春秋时属晋秦为上党郡地汉始置壶关县汉末尝移上党郡治此后魏移县治颍阳冈隋分置上党郡大业初省入上党唐初复置壶关于高望堡贞观中又移治清流川即今治宋金元仍旧  ——《骈字类编》
王气(王氣)wáng qì
旧指象征帝王运数的祥瑞之气。《东观汉记·光武帝纪》:“望气者言, 舂陵城 中有喜气,曰:‘美哉王气,鬱鬱葱葱。’” 唐 刘禹锡 《西塞山怀古》诗:“ 王濬 楼船下 益州 , 金陵 王气黯然收。”《古今小说·临安里钱婆留发迹》:“这术士唤做 廖生 ……忽一日夜坐,望牛斗之墟,隐隐有龙文五采,知是王气。” 姚雪垠 《李自成》第三卷第二五章:“ 崇祯 眼看我们 李闯王 要得天下,所以赶快挖了 李 家祖坟,泄了 李 家祖坟上的王气。”  ——《漢語大詞典》
曾 zēng/céng《國語辭典》

曾 [ zēng ]

  1. 乃、竟然。《论语·为政》:「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2. 尚且。《列子·汤问》:「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
  1. 重叠的,中间隔两代亲属关系的。如:「曾祖父」、「曾孙」。
  1. 加多。《孟子·告子下》:「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同「增 」。
  1. 姓。如春秋时鲁国有曾参。

曾 [ céng ]

  1. 尝、已经。表示行为、动作已经发生、进行过。如:「似曾相识」。《公羊传·闵公元年》:「庄公存之时,乐曾淫于宫中。」《史记·卷一○一·爰盎鼌错传》:「梁王以此怨盎,曾使人刺盎。」
  1. 重叠的、一重一重的。唐·杜甫〈成都府〉诗:「曾城填华屋,季冬树木苍。」通「层」。
  2. 深。《文选·郭璞·江赋》:「若乃曾潭之府,灵湖之渊,澄澹汪洸,㲿滉渊泫。」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1.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4.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1.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1.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 量詞:➊ ​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1.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2.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3. 成分。如:「糖分」、「養分」。
  4.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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