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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当勉自持,诗书作金汤。

张栻宋代〕《张子真杨政光吴德夫追路湘源赋此以别

驱车出严关,触热归路长。一雨群物苏,吾行亦清凉。

漓水自南去,湘流正洋洋。眷言二三友,跋马勤送将。

萧然短长亭,每语夜未央。张子名家驹,千里方腾骧。

杨郎岭中彦,而能敛锋铓。延陵旧所熟,气味固难忘。

向来幕府游,三秀丽斋房。居然出别语,分袂楚粤乡。

人生会有别,勿悲参与商。独有赠言意,临岐更平章。

风俗易移人,宦途剧羊肠。千钧有不守,决去飞鸟翔。

要当勉自持,诗书作金汤。他年相会处,刮目看增光。

为谢桂父老,无泽留一方。惟馀石间字,时与洗苔苍。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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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当自持诗书金汤

要当(要當)yào dāng
自当;应当。《后汉书·冯鲂传》:“我与 季 虽无素故,士穷相归,要当以死任之,卿为何言?” 唐 牟融 《寄周诏州》诗:“功业要当垂永久,名利那得在须臾。” 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小梅》:“要当牢记吾言,后会亦不远也。”  ——《漢語大詞典》
勉 miǎn《國語辭典》

勉 [ miǎn ]

  1. 强迫人去做能力不够、或不愿意做的事。如:「勉强」。
  2. 鼓励。如:「劝勉」、「嘉勉」、「互勉」。
  1. 勤奋、努力。如:「勤勉」、「奋勉」。
自持 zì chí
(1).自我克制。《史记·儒林列传》:“ 宽 为人温良,有廉智,自持,而善著书。” 唐 元稹 《莺莺传》:“非礼之动,能不愧心。特愿以礼自持,毋及于乱。” 明 陶宗仪 《辍耕录·后德》:“今上皇后 弘吉剌氏 ……性节俭,不妬忌,动以礼法自持。” 巴金 《灭亡》第十四章:“但他终于能够自持,不曾把爱情向 李静淑 表白出来。”
(2).自守;自固。《商君书·农战》:“国不晨,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持也。”《汉书·刘歆传》:“ 歆 数以难 向 , 向 不能非间也,然犹自持其《穀梁》义。” 晋 羊祜 《请伐吴疏》:“ 吴 缘 江 为国,无有内外,东西数千里,以藩篱自持,所敌者大,无有寧息。” 明 余继登 《典故纪闻》卷四:“每旦,星存而出,日入而休,虑患防危,如履渊氷,苟非有疾,不敢怠惰,以此自持,犹恐不及。”
(3).谓自己掌握或处理。《新五代史·吴世家·杨隆演传》:“ 宋氏 之专政也, 隆演 幼懦,不能自持,而 知训 尤凌侮之。” 宋 秦观 《清和先生传》:“然先生遇事多不自持,以待人斟酌而后行。” 宋 文天祥 《指南录·〈则堂〉诗序》:“ 吴丞相 坚 ,号老儒,不能自持,一切惟 贾餘庆 之命。”
(4).自己维持;自己坚持。《汉书·公孙弘传》:“今事少间,君其存精神,止念虑,辅助医药以自持。” 唐 皮日休 《鹿门夏日》诗:“身外所劳者,饮食须自持,何如便絶粒,直使身无为。” 宋 陆游 《费夫人墓志铭》:“虽有疾,强自持不怠,至疾平,太夫人或终不知。”  ——《漢語大詞典》
诗书(詩書)shī shū
(1).《诗经》《尚书》《左传·僖公二十七年》:“《诗》《书》,义之府也;《礼》《乐》,德之则也。”
(2).泛指书籍。 唐 杜甫 《闻官军收河南河北》诗:“却看妻子愁何在?漫卷诗书喜欲狂。”《醒世恒言·两县令竞义婚孤女》:“那 潘华 自恃家富,不习诗书,不务生理,专一闝赌为事。”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四章第二节:“ 松赞干布 爱好 汉 文化,派遣贵族子弟到 长安 ,入太学学习诗书。”
(3).诗作和书法。《宋书·谢灵运传》:“ 灵运 诗书皆兼独絶,每文竟,手自写之, 文帝 称为二宝。”
(4).诗作和书信。 唐 白居易 《醉后狂言酬赠萧殷二协律》:“劳将诗书投赠我,如此小惠何足论?”  ——《漢語大詞典》
作 zuò《國語辭典》

作 [ zuò ]

  1. 興起、振起。如:「興風作浪」。《說文解字·人部》:「作,起也。」《易經·乾卦·九五》:「雲從龍,風從虎,聖人作而萬物睹。」《左傳·莊公十年》:「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
  2. 造就、培育。如:「天作之合」。《書經·康誥》:「亦惟助王宅天命,作新民。」
  3. 創作。如:「寫作」、「作畫」、「作詩」。《論語·述而》:「述而不作,信而好古。」
  4. 進行、舉行。如:「作戰」、「作簡報」。
  5. 為、當。如:「認賊作父」。
  6. 假裝。如:「裝腔作勢」、「裝模作樣」。
  7. 進行某事。如:「作媒」、「作證」、「作事」。同「做 」。
  8. 成為。如:「作人」、「作官」。同「做 」。
  9. 製造。唐·秦韜玉〈貧女〉詩:「苦恨年年壓金線,為他人作嫁衣裳。」
  1. 事業。如:「工作」。《禮記·緇衣》:「毋以小謀敗大作,毋以嬖御人疾莊后。」
  2. 詩文書畫與藝術品稱為「作」。如:「傑作」、「佳作」、「名作」。

作 [ zuó ]

  1. 參見「作摩」、「作料」等條。

作 [ zuō ]

  1. 工人、工匠。如:「木作」、「石作」、「瓦作」。
  2. 製作某些工藝作品的場所。如:「作坊」。《三國志·卷二四·魏書·孫禮傳》:「禮徑至作所。不復重奏,稱詔罷民,帝奇其意而不責也。」
  1. 招惹、自找。如:「自作自受」。
金汤(金湯)jīn tāng
见“ 金城汤池 ”。  ——《漢語大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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