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从吴渚别,树向楚门分。
皎然〔唐代〕《奉送陆中丞长源诏征入朝》
诏下酂侯幕,征贤宠上勋。才当持汉典,道可致尧君。
藩牧今荣饯,诗流此盛文。水从吴渚别,树向楚门分。
宿寺期嘉月,看山识故云。归心复何奈,怊怅在江濆。
藩牧今荣饯,诗流此盛文。水从吴渚别,树向楚门分。
宿寺期嘉月,看山识故云。归心复何奈,怊怅在江濆。
词典释义
(系统自动检索释义,仅供参考。)水从(水从)
淮南子日冬至则水从之日夏至则火从之故五月火正而水漏十一月水正而阴胜阳气为火阴气为水水胜故夏至湿火胜故冬至燥燥故炭轻湿故炭重 ——《骈字类编》
吴 ( 吳 ) wú《國語辭典》
- 「吳 」的異體字。
渚 zhǔ《國語辭典》
渚 [ zhǔ ]
名- 小洲,水中的小陆地。《诗经·召南·江有汜》:「江有渚。」唐·王勃〈滕王阁序〉:「鹤汀凫渚,穷岛屿之萦回。」
别 ( 別 ) bié/biè《國語辭典》
- 「別 」的異體字。
树 ( 樹 ) shù
树 [ shù ]
- 木本植物的通称:~木。~林。~大根深(喻势力大,根基牢固)。
- 种植,培育:~艺(“艺”,种植)。~荆棘得刺,~桃李得荫。
- 立,建立:~立。~敌。
- 量词,相当于“株”、“棵”:一~梅花。
- 姓。
向 ( 曏 ) xiàng《國語辭典》
向 [ xiàng ]
名- 北面的窗户。《说文解字·宀部》:「向,北出牖也。」《诗经·豳风·七月》:「穹窒熏鼠,塞向墐户。」
- 方位。如:「方向」、「晕头转向」。明·徐弘祖《徐霞客游记·卷四下·黔游日记》:「南北向皆有脊中亘。」
- 意志之归趋。如:「志向」、「意向」。
- 国名。周代诸侯国之一。故址约在今大陆地区山东省莒县南。
- 姓。如晋代有向秀。
- 对著、朝著。如:「向阳」、「相向」。唐·刘长卿〈饯别王十一南游〉诗:「飞鸟没何处,青山空向人。」
- 崇尚、景仰。如:「人心向背」。《史记·卷一二○·汲黯传》:「上方向儒术,尊公孙弘。」《新唐书·卷一九七·循吏传·贾敦颐传》:「咸亨初,敦实为洛州长史,亦宽惠,人心怀向。」
- 偏袒、偏爱。如:「爸爸总是向著小妹。」
- 临近、接近。如:「向晚」。唐·白居易〈东坡种花〉诗二首之二:「东坡春向暮,树木今何如?」
- 昔日、从前。晋·陶渊明〈桃花源记〉:「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唐·白居易〈琵琶行〉:「凄凄不似向前声。」
- 一直以来、从来。如:「向来」、「向有研究」。《三国演义·第一四回》:「臣向蒙国恩,刻思图报。」
- 方才、刚才。《金史·卷八五·世宗诸子传·永功传》:「向见年少妇人自水边小径去矣。」
- 表动作的方向、对象。如:「向前看」、「向人请教」。
楚门(楚門)chǔ mén
(1).古城门名。 汉 袁康 《越绝书·外传记吴地传》:“ 楚门 , 春申君 所造, 楚 人从之,故为 楚门 。”《汉书·五行志中之上》:“城犹国也,其一门名曰 楚门 ,一门曰 鱼门 。 吴 地以船为家,以鱼为食。”
(2).指 楚国 都门、朝廷。 南朝 梁 江淹 《奏记南徐州新安王》:“ 淹 幼乏乡曲之誉,长匱芹藻之德。岂宜炫璞 郑 氏,献凤 楚 门哉!” ——《漢語大詞典》
(2).指 楚国 都门、朝廷。 南朝 梁 江淹 《奏记南徐州新安王》:“ 淹 幼乏乡曲之誉,长匱芹藻之德。岂宜炫璞 郑 氏,献凤 楚 门哉!” ——《漢語大詞典》
分 fēn/fèn《國語辭典》
分 [ fēn ]
動- 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文選·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 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 ○九·李將軍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 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傳》:「(起)與士卒分勞苦。」
- 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 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 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 拜姑嫜?」
- 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 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 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 量詞:➊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➋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➌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➍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➎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➏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 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
分 [ fèn ]
名- 個人在社會中所擁有的名位、職責與權利的範圍。如:「身分」、「本分」。《禮記·禮運》:「男有分,女有歸。」
- 情誼、關係。如:「情分」、「緣分」。《文選·曹植·贈白馬王彪詩》:「恩愛苟不虧,在遠分日親。」元·秦𥳑夫《東堂老·楔子》:「老夫與居士,通家往來,三十餘年,情同膠漆,分若陳、雷。」
- 成分。如:「糖分」、「養分」。
- 整體中一個單位。如:「部分」、「我的分」。同「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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