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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

曾巩宋代〕《越州赵公救灾记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史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成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半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保致仕,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词典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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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敛富人道士

公敛(公斂)gōng liǎn
复姓。 春秋 鲁国 有 公敛处父 。见《左传·定公七年》。  ——《漢語大詞典》
富人 fù rén
(1).富有钱财的人。《诗·小雅·正月》:“哿矣富人,哀此惸独。”《史记·樗里子甘茂列传》:“臣闻贫人女与富人女会绩,贫人女曰:‘我无以买烛,而子之烛光幸有餘,子可分我餘光,无损子明而得一斯便焉。’” 宋 陈亮 《上孝宗皇帝第一书》:“如惠百姓,而富人无五年之积;不重征税,而大商无巨万之藏:国势日以困竭。” 刘大白 《流萤之群》诗:“吸人膏血的蚊子,与其说是无情的刺客,不如看作不仁的富人。”
(2).使人民富裕。 三国 魏 刘劭 《人物志·流业》:“若夫德行高妙,容止可法,是谓清节之家, 延陵 、 晏婴 是也;建法立志,彊国富人,是谓法家, 管仲 、 商鞅 是也。”《北史·魏纪三·高祖》:“劝课农桑,兴富人之本。”
(3).使他人变富。 宋 苏洵 《上田枢密书》:“千金之子,可以贫人,可以富人。”  ——《漢語大詞典》
所 suǒ《國語辭典》

所 [ suǒ ]

  1. 地方、处所。《吕氏春秋·恃君览·达郁》:「厥之谏我也,必于无人之所。」
  2. 恰当的位置。如:「死得其所」。《易经·系辞下》:「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文选·诸葛亮·出师表》:「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也。」
  3. 量词。计算建筑物的单位。如:「一所房子」、「三所学校」。
  4. 约略计算之词。多置于数量、单位之后。《史记·卷五五·留侯世家》:「父去里所,复还。」《续汉书志·第一一·天文志中》:「彗星出天船北,长二尺所。」
  5. 机关或机构的名称。如:「区公所」、「派出所」、「研究所」。
  6. 姓。如汉代有所忠、所辅。
  1. 表示指示。相当于「此」、「这」。《吕氏春秋·审应览·审应》:「齐亡地而王加膳,所非兼爱之心也。」唐·杜甫〈示从孙济〉诗:「所来为宗族,亦不为盘飧。」
  2. 表示疑问。相当于「何」、「什么」。《国语·鲁语上》:「长勺之役,曹刿问所以战于庄公。」
  1. 假设、如果。《诗经·鄘风·墙有茨》:「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
  1. 虚字。置在动词前,暗示动作达到的事物。如:「前所未闻」。《论语·颜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2. 与「为」或「被」合用,表示被动的意思。如:「他的作品为一般青年人所喜爱。」
  1. 相当于「尚」、「还」。《乐府诗集·卷四六·清商曲辞三·无名氏·懊侬歌十四首之三》:「江陵去扬州,三千三百里。已行一千三,所有二千在。」
输 ( 輸 ) shū
输 [ shū ]
  1. 从一个地方运送到另一个地方:运~。灌~。~出。~入。~血。~电。
  2. 送给,捐献:~纳。捐~。~将(jiāng)。
  3. 败,负:~赢。~理。~了两个球。
  4. 堕坏,败坏:~平(使其败坏)。
  5. 表示,吐露:~心(表示诚心)。~实。~诚。
及 jí《國語辭典》

及 [ jí ]

  1. 到、到達。如:「及至」、「及第」、「推己及人」。《左傳·隱公元年》:「不及黃泉,無相見也!」唐·李頎〈送陳章甫〉詩:「鄭國遊人來及家,洛陽行子空歎息。」
  2. 趕得上。如:「及時」、「及早」、「來得及」、「迅雷不及掩耳」。
  3. 比得上。《論語·公冶長》:「非爾所及也。」唐·李白〈贈汪倫〉詩:「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倫送我情。」
  4. 牽涉、發生關係。如:「波及」、「涉及」、「言不及義」。
  5. 古君位傳襲制度中兄弟相傳。如:「兄終弟及」。《禮記·禮運》:「大人世及以為禮。」
  1. 與、和。《書經·湯誓》:「時日曷喪?予及汝皆亡。」唐·李白〈蜀道難〉:「蠶叢及魚鳧,開國何茫然?」
僧 sēng《國語辭典》

僧 [ sēng ]

  1. 和尚,出家修行的人。如:「老僧入定」。唐·贾岛〈题李凝幽居〉诗:「鸟宿池边树,僧敲月下门。」
  2. 姓。如唐代有僧可朋。
道士 dào shì
(1).有道之士,道德品质高尚的人。 汉 董仲舒 《春秋繁露·循天之道》:“古之道士有言曰:‘将欲无陵,固守一德。’” 汉 刘向 《新序·节士》:“ 介子推 曰:‘ 推 闻君子之道,謁而得位,道士不居也,争而得财,廉士不受也。’”《后汉书·第五伦传》:“﹝ 第五伦 ﹞遂将家属客 河东 ,变名姓,自称 王伯齐 ,载盐往来 太原 、 上党 ,所过輒为粪除而去,陌上号为道士,亲友故人莫知其处。”
(2).炼丹服药、修道求仙之士。《汉书·王莽传下》:“卫将军 王涉 素养道士 西门君惠 。 君惠 好天文讖记。” 晋 郭璞 《游仙诗》之二:“青谿千餘仞,中有一道士。云生梁栋间,风出窗户里。借问此何谁,云是 鬼谷子 。” 唐 韩愈 《殿中侍御史李君墓志铭》:“君昆弟六人,先君而殁者四人。其一人尝为 郑 之 滎泽 尉,信道士长生不死之説。既去官,絶不营人事。” 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潘烂头》:“ 潘烂头 ,不知何许人,为道士于 京江 ,有异术。”
(3).道教徒。《梁书·沈约传》:“﹝ 沈约 ﹞乃呼道士奏赤章於天,称禪代之事,不由己出。”《资治通鉴·梁敬帝绍泰元年》:“ 齐 主还 鄴 ,以佛、道二教不同,欲去其一,集二家论难於前,遂敕道士皆剃髮为沙门。” 胡三省 注:“道家虽曰宗 老子 ,而 西汉 以前未尝以道士自名,至 东汉 始有道士 张道陵 、 于吉 等,其实与佛教皆起於 东汉 之时。” 俞平伯 《重过西园码头》:“受罪有和尚道士可以超度,想呼奴唤婢则有泥塑的金童玉女。”
(4).佛教徒;和尚。 南朝 梁 慧皎 《高僧传·义解一·竺道潜》:“ 恢 嘲之曰:‘道士何以游朱门?’ 潜 曰:‘君自覩其朱门,贫道见为蓬户。’” 清 昭槤 《啸亭杂录·王树勋》:“ 松公 故喜佛法, 树勋 投其意指,公大赏鉴,因命易装为道士。”  ——《漢語大詞典》
食 shí/sì/yì《國語辭典》

食 [ shí ]

  1. 吃的東西。如:「糧食」、「麵食」、「素食」、「節衣縮食」。
  2. 生計、俸祿。《論語·衛靈公》:「君子謀道不謀食。」
  3. 二一四部首之一。
  1. 吃、吃飯。如:「食髓知味」、「發憤忘食」、「廢寢忘食」。《戰國策·齊策四》:「長鋏歸來乎,食無魚。」
  2. 嚐到、承受。如:「自食惡果」。《漢書·卷一○○·敘傳下》:「廣阿之廑,食厥舊德。」《宋史·卷三八六·范成大傳》:「上中下溉灌有序,民食其利。」
  3. 消耗、虧損。《易經·豐卦·彖曰》:「日中則昊,月盈則食。」通「蝕」。
  4. 違背、背棄。參見「食言 」條。

食 [ yì ]

  1. 人名用字。如漢代有酈食其,音讀為(ㄌㄧˋ ㄧˋ ㄐㄧ)​。

食 [ sì ]

  1. 拿食物給人或牲畜吃。《戰國策·齊策四》:「左右以君賤之也,食以草具。」唐·韓愈〈雜說〉:「食馬者,不知其能千里而食也。」同「飼 」。
之 zhī《國語辭典》

之 [ zhī ]

  1. 的、底。《论语·公冶长》:「夫子之文章。」《左传·襄公十四年》:「余弟死,而子来,是而子杀余之弟也。」
  2. 于。《易经·比卦·象曰》:「比之匪人,不亦伤乎?」《礼记·大学》:「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
  3. 诸、之于。《孟子·滕文公上》:「禹疏九河,瀹济、漯而注诸海;决汝、汉,排淮、泗而注之江。」
  1. 与、及。《书经·立政》:「文王罔攸兼于庶言、庶狱、庶慎,惟有司之牧夫。」《吕氏春秋·仲夏纪·适音》:「乐之弗乐者,心也。」
  2. 而。《战国策·秦策二》:「臣恐王为臣之投杼也。」
  3. 若、如果。《书经·盘庚上》:「邦之臧,惟汝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论语·子张》:「我之大贤与,于人何所不容?我之不贤与,人将拒我,如之何其拒人也?」
  4. 则。《左传·僖公九年》:「东略之不知,西则否矣。」《吕氏春秋·仲春纪·功名》:「 故民无常处,见利之聚,无之去。」
  1. 用于强调或补足语气,无义。《书经·西伯戡黎》:「殷之即丧!指乃功,不无戮于尔邦?」《史记·卷四八·陈涉世家》:「怅恨久之。」
  1. 他、彼。《书经·皋陶谟》:「安民则惠,黎民怀之。」《论语·颜渊》:「爱之欲其生。」
  2. 其、他的。《武王伐纣平话·卷中》:「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清·王士祯《池北偶谈·卷二四·谈异五·女化男》:「乃以聘礼还之夫家。」
  3. 此、这个。《诗经·邶风·日月》:「乃如之人兮,逝不古处。」《庄子·知北游》:「知以之言也,问乎狂屈。」
  1. 往。如唐朝李白有〈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诗。《诗经·鄘风·载驰》:「百尔所思,不如我所之。」
  2. 至、到。《西京杂记·卷五》:「此自少之多,自微至著也。」
  3. 是、为。《公羊传·宣公十五年》:「吾见子之君子也,是以告情于子也。」汉·扬雄《法言·吾子》:「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也。」
  4. 取用。《战国策·齐策三》:「故物舍其所长,之其所短,尧亦有所不及矣。」
  1. 姓。如汉代有之马宇。
羡 xiàn
羡 [ xiàn ]
  1. 因喜爱而希望得到:贪~。~慕。~妒。艳~。临渊~鱼。
  2. 有余,余剩:余~。“以~补不足”。
  3. 姓。
者 zhě《國語辭典》

者 [ zhě ]

  1. 人或事物的代稱。如:「記者」、「作者」。《論語·雍也》:「知者樂水,仁者樂山。」《楚辭·屈原·漁父》:「新沐者必彈冠,新浴者必振衣。」
  1. 指示形容詞。同「這 」。多用於古詩詞中。宋·晏幾道〈少年游·離多最是〉詞:「細想從來,斷腸多處,不與者番同。」
  1. 用於句中,表示停頓。《論語·學而》:「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
  2. 用於句末,表示語氣結束。《孟子·離婁下》:「大人者,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
  3. 表比擬。相當於「的樣子」。《史記·卷八六·刺客傳·荊軻傳》:「已而相泣,旁 若無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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